燈具及其外殼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燈具及其外殼。燈具包括燈具外殼及收容在所述燈具殼體內的照明組件。燈具外殼包括呈圓筒形的主殼體,主殼體包括周向拼接的第一拼接件和第二拼接件,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兩個周向端部分別設有沿軸向的限位槽,所述第二拼接件的兩個周向端部分別設有與所述限位槽相配合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插接在所述限位槽中。通過限位部和限位槽的配合使得第一拼接件和第二拼接件連接形成燈具外殼,第一拼接件和第二拼接件單獨成型制造,可靠性高,降低了制造難度和成本。
【專利說明】燈具及其外殼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照明裝置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燈具及其外殼。
【背景技術】
[0002]燈具已經被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在生活中,現有技術中燈具的外殼一般為鋁擠工藝的整體外殼。然而對于體積較大的燈具,外殼也較大,如果做一個整體的外殼使用鋁擠工藝,需要較大的模具,制作難度大,成本較高。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制作難度小、成本低的燈具及其外殼。
[0004]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構造一種燈具外殼,包括呈圓筒形的主殼體,所述主殼體包括周向拼接的第一拼接件和第二拼接件,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兩個周向端部分別設有沿軸向的限位槽,所述第二拼接件的兩個周向端部分別設有與所述限位槽相配合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插接在所述限位槽中。
[0005]其中,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周向端部設有夾持臂,所述夾持臂由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內側向周向端部延伸形成,所述夾持臂與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周向端部之間形成所述限位槽。
[0006]其中,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外表面沿軸向設置有多個條形槽;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內表面與所述條形槽相對應的位置設有加強筋。
[0007]其中,所述第二拼接件包括一個底邊部及兩個腰部,所述底邊部與兩個腰部連接,其端面為等腰梯形且朝外側凸出;兩個所述腰部的開口端向分別沿周向相向延伸形成兩個所述限位部。
[0008]其中,所述第一拼接件與所述第二拼接件數目相同,且均為至少兩個,所述第一拼接件與所述第二拼接件交替排布連接成筒形。
[0009]其中,所述燈具外殼還包括分別固定于所述主殼體前后兩端的面板和底蓋,所述面板與所述底蓋均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拼接件。
[0010]其中,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內表面設有沿軸向設置且橫截面為C形的連接槽,所述面板與所述底蓋分別通過螺釘連接至所述連接槽。
[0011]其中,所述燈具外殼還包括支撐板,所述支撐板垂直于所述主殼體的軸向,所述支撐板邊緣設有連接腳,所述連接腳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拼接件。
[0012]其中,所述第一拼接件與所述第二拼接件均為擠出件。
[0013]相應地,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燈具,所述燈具包括上述的燈具外殼及收容在所述燈具殼體內的照明組件。
[0014]本發明提供的燈具及其外殼,通過限位部和限位槽的配合使得第一拼接件和第二拼接件連接形成燈具外殼,第一拼接件和第二拼接件單獨成型制造,可靠性高,降低了制造難度和成本。【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
[0016]圖1是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燈具的示意圖;
圖2是圖1的燈具的分解示意圖;
圖3是圖1的燈具另一角度的分解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燈具中第一拼接件的示意圖;
圖5是圖4中第一拼接件另一角度的示意圖;
圖6是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燈具中第二拼接件的示意圖;
圖7是圖6中第二拼接件另一角度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18]請一并參閱圖1至圖3,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一種燈具,包括燈具外殼I及收容在所述燈具殼體內的照明組件2。照明組件2包括驅動模塊和光學模塊。燈具外殼I包括呈圓筒形的主殼體U、及分別固定于主殼體11前后兩端的面板13和底蓋12。
[0019]主殼體11包括周向拼接的第一拼接件111和第二拼接件112,第一拼接件111的兩個周向端部分別設有沿軸向的限位槽Illa (如圖4、5所示),第二拼接件112的兩個周向端部分別設有與限位槽Illa相配合的限位部112a (如圖6、7所示),限位部112a插接在限位槽Illa中。通過限位部112a和限位槽Illa的配合使得第一拼接件111與第二拼接件112拼接在一起形成燈具外殼I,第一拼接件111和第二拼接件112單獨成型制造,可靠性高,降低了制造難度和成本。
[0020]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2、圖3所示,第一拼接件111與第二拼接件112數目相同,且均為至少兩個,第一拼接件111與第二拼接件112交替排布連接成筒形。具體地,第一拼接件111與第二拼接件112均為四個。
[0021]具體地,如圖4、圖5所示,第一拼接件111的周向端部設有夾持臂111b,夾持臂Illb由第一拼接件111的內側向周向端部延伸形成,夾持臂Illb與第一拼接件111的周向端部之間形成限位槽111a。利用夾持臂Illb與第一拼接件111的配合可增強第一拼接件111與第二拼接件112的連接強度。
[0022]第一拼接件111的外表面沿軸向設置有多個條形槽111c,以便于向外散熱;同時為了增強條形槽Illc處的結構強度,第一拼接件111的內表面與條形槽Illc相對應的位置設有加強筋llld。
[0023]在本實施方式中,面板13與底蓋12均固定連接于第一拼接件111,具體地,第一拼接件111的內表面設有沿軸向設置且橫截面為C形的連接槽I lie,面板13與底蓋12分別通過螺釘連接至連接槽llle。進一步,每個第一拼接件111上的連接槽Ille均為兩個,對稱設置在第一拼接件111周向的兩端,以增強其與面板13及底蓋12的連接強度。通過C形的連接槽Ille可便于面板13及底蓋12與第一拼接件111的連接,裝配方便快捷。當然,此處作為另外實施方式,面板13與底蓋12均與第二拼接件111固定連接,或者二者同時與第一拼接件111及第二拼接件112固定連接。利用面板13與底蓋12使多個第一拼接件111之間連接,增強燈具外殼I的整體結構強度。
[0024]如圖6、圖7所示,第二拼接件112包括一個底邊部112b及兩個腰部112c,底邊部112b及兩個腰部112c連接,其端面為等腰梯形且朝外側凸出,以增強第二拼接件112的結構強度。兩個腰部112c的開口端向分別沿周向相向延伸形成兩個限位部112a。整個第二拼接件112結構簡單,便于生產加工及裝配。此處,為了便于面板13及底蓋12與第二拼接件112的對應配合,面板13與底蓋12的邊緣均設有與所述第二拼接件112相配合的梯形凸緣。
[0025]如圖2、圖3所示,燈具外殼I還包括支撐板14,支撐板14垂直于主殼體11的軸向,支撐板14邊緣設有連接腳141,連接腳141固定連接于第一拼接件111,以增強整個燈具外殼的結構強度,同時,支撐板可用于固定驅動模塊和光學模塊。為了便于散熱,驅動模塊也可以單獨固定在底蓋12上外置。
[0026]連接腳141數目與第一拼接件111數目相同且一一對應連接。在本實施方式中連接腳141亦為四個,分別固定連接至四個第一拼接件111的底邊部112b。進一步,連接腳141具有一平行于底邊部112b的的連接部114a,連接部114a通過螺釘或鉚釘等貼合固定連接于底邊部112b。利用支撐板14使多個第二拼接件112之間連接,進一步增強燈具外殼I的整體結構強度。
[0027]作為優選,第一拼接件111與第二拼接件112均為擠出件,以便于加工生產;同時使得限位槽Illa與第一拼接件111的軸向長度一致,可增強第一拼接件111與第二拼接件112的連接強度。
[0028]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燈具外殼,包括呈圓筒形的主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殼體包括周向拼接的第一拼接件和第二拼接件,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兩個周向端部分別設有沿軸向的限位槽,所述第二拼接件的兩個周向端部分別設有與所述限位槽相配合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插接在所述限位槽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周向端部設有夾持臂,所述夾持臂由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內側向周向端部延伸形成,所述夾持臂與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周向端部之間形成所述限位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外表面沿軸向設置有多個條形槽;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內表面與所述條形槽相對應的位置設有加強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拼接件包括一個底邊部及兩個腰部,所述底邊部與兩個腰部連接,其端面為等腰梯形且朝外側凸出;兩個所述腰部的開口端向分別沿周向相向延伸形成兩個所述限位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拼接件與所述第二拼接件數目相同,且均為至少兩個,所述第一拼接件與所述第二拼接件交替排布連接成筒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外殼還包括分別固定于所述主殼體前后兩端的面板和底蓋,所述面板與所述底蓋均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拼接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拼接件的內表面設有沿軸向設置且橫截面為C形的連接槽,所述面板與所述底蓋分別通過螺釘連接至所述連接槽。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具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外殼還包括支撐板,所述支撐板垂直于所述主殼體的軸向,所述支撐板邊緣設有連接腳,所述連接腳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拼接件。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燈具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拼接件與所述第二拼接件均為擠出件。
10.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包括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燈具外殼及收容在所述燈具殼體內的照明組件。
【文檔編號】F21V17/10GK103672759SQ201210343334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7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17日
【發明者】周明杰, 劉軍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