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振投光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防振投光燈,包括:燈殼,具有光源腔,光源腔的底部凸出設有固定臺;反光罩,收容于光源腔內,反光罩的底部設有固定孔,并且反光罩的側壁上設有燈座孔,固定臺穿過固定孔;燈座,穿過燈座孔,并與燈殼固定連接;彈性支架,包括固定部、分別從固定部的兩端延伸的兩個彈性臂以及分別設于彈性臂的自由端的兩個耳部,固定部固定于固定臺上,兩個彈性臂朝外凸出彎折延伸而共同拼接成一個夾持孔,兩個耳部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在一起;線性光源,一端固定于燈座內,另一端可夾持在夾持孔內;其中,線性光源夾持在夾持孔內的端部為自由端,兩個彈性臂在線性光源受到外部振動力時而發生彈性形變。上述防振投光燈安裝或拆卸光源較為方便、防振效果較好。
【專利說明】防振投光燈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投光燈,特別涉及一種防振投光燈。
【【背景技術】】
[0002]投光燈,是指定被照面上的照度高于周圍環境的燈具,又稱聚光燈。通常,它能夠瞄準任何方向,并具備不受氣候條件影響的結構。主要用于大面積作業場礦、建筑物輪廓、體育場、立交橋、紀念碑、公園和花壇等。因此,幾乎所有室外使用的大面積照明燈具都可看作投光燈。投光燈的出射光束角度有寬有窄,變化范圍在0°~180°之間,其中光束特別窄的稱為探照燈。
[0003]傳統的投光燈通常采用大功率的線性光源,并且通常都是通過螺紋或卡緊結構裝配在燈座上,當受到外界振動力時,該線性光源很容易受到影響而被振壞,因此,傳統的投光燈的防振效果較差。并且,對于大功率的線性光源,因為尺寸較大,當進行維修時,更換光源較為困難。另外,即使目前出現少數具有防振效果的投光燈,但由于其采用了較為復雜的防振結構,在進行維修時,其安裝或拆卸光源較為繁瑣,有時候甚至將防振結構隨線性光源一并拆卸下來。
【
【發明內容】
】
[0004]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安裝或拆卸光源較為方便、防振效果較好的防振投光燈。
[0005]一種防振投光燈,包括:
[0006]燈殼,具有光源腔,所述光源腔的底部凸出設有固定臺;
[0007]反光罩,收容于所述光源腔內,所述反光罩的底部設有固定孔,并且所述反光罩的側壁上設有燈座孔,所述固定臺穿過所述固定孔;
[0008]燈座,穿過所述燈座孔,并與所述燈殼固定連接;
[0009]彈性支架,包括固定部、分別從所述固定部的兩端延伸的兩個彈性臂以及分別設于所述彈性臂的自由端的兩個耳部,所述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固定臺上,所述兩個彈性臂朝外凸出彎折延伸而共同拼接成一個夾持孔,所述兩個耳部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在一起;及
[0010]線性光源,一端固定于所述燈座內,另一端可夾持在所述夾持孔內;
[0011]其中,所述線性光源夾持在所述夾持孔內的端部為自由端,所述兩個彈性臂在所述線性光源受到外部振動力時而發生彈性形變。
[0012]相較于傳統的投光燈,上述防振投光燈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0013](I)當防振投光燈受到外部振動時,線性光源的自由端部分被彈性支架的兩個彈性臂夾緊,彈性支架的兩個彈性臂可彈性變形,來減弱線性光源的振動,即,當線性光源上下振動時,彈性臂有足夠的彈性變形空間來減弱燈泡的振動;當線性光源前后振動時,因彈性支架僅末端固定,彈性支架的兩個彈性臂可前后彈性變形,緩沖了線性光源前后方向的振動。因此,上述防振投光燈的防振效果較好。
[0014](2)當需要更換線性光源時,拆開彈性支架的兩個耳部,然后撐開彈性支架的兩個彈性臂,將線性光源從燈座上取下即可,無需將彈性支架等防振結構隨線性光源一并拆卸下來,因此,上述防振投光燈更換光源較為方便。
[0015](3)上述防振投光燈的光源防振結構只要由彈性支架構成,該彈性支架可由一彈性件一體成型,因此,上述防振投光燈的光源防振結構簡單實用,制造成本較低。
[001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燈殼為半圓柱形的殼體結構,以使所述光源腔為半圓柱形,并且所述光源腔的出光口設于所述半圓柱形的殼體結構的矩形側面上,所述線性光源平行于所述燈殼的軸向設置。
[001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反光罩包括圓弧形的第一反射部及分別與所述第一反射部的相對兩端連接的、并呈半圓形的兩個第二反射部,所述第一反射部及所述兩個第二反射部分別緊貼所述光源腔的底壁及兩個側壁設置。
[001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燈座孔設于其中一個所述第二反射部上,所述燈座穿過所述燈殼的側壁,并且所述燈座的尾端外露于所述燈殼外。
[001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兩個彈性臂分別通過兩個彎折部與所述固定部的兩端連接,所述兩個彎折部與所述固定部共同形成一個U形結構,并且所述彎折部相對于所述固定部形成一個夾角,所述夾角為鈍角。
[002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夾角為100度。
[002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彈性臂為圓弧形、C形或V形。
[002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兩個耳部各開設有一個通孔,通過螺紋緊固件穿過所述兩個耳部的通孔與螺母螺合,而將所述兩個耳部固定連接起來。
[002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線性光源為單端金鹵燈、單端LED燈條或圓柱形燈泡。
[002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U形支架,所述U形支架兩端分別與所述燈殼的相對兩側可轉動連接。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5]通過附圖中所示的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更具體說明,本發明的上述及其它目的、特征和優勢將更加清晰。在全部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指示相同的部分。并未刻意按實際尺寸等比例縮放繪制附圖,重點在于示出本發明的主旨。
[0026]圖1為本發明實施方式的防振投光燈的分解圖;
[0027]圖2為圖1所示的防振投光燈的彈性支架的分解圖;
[0028]圖3為沿圖2中A-A線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為使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發明。但是本發明能夠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發明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推廣,因此本發明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的限制。
[0030]請參閱圖1,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防振投光燈100,包括燈殼110、反光罩120、燈座130、彈性支架140及線性光源150。反光罩120、彈性支架140及線性光源150均收容于燈殼110內。燈座130用于固定線性光源150。 線性光源150發出的部分光線通過反光罩120反射出去。
[0031]燈殼110具有光源腔111,光源腔111的底部凸出設有固定臺113。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燈殼110為半圓柱形的殼體結構,以使光源腔111為半圓柱形。另外,光源腔111的出光口設于該半圓柱形的殼體結構的矩形側面上。當然,在本發明中,燈殼110不限于為半圓柱形的殼體結構,也可為其他形狀的殼體結果,例如,半球形、半橢圓形等。
[0032]反光罩120收容于光源腔111內。反光罩120的底部設有固定孔125,側壁上設有燈座孔,燈殼110底部的固定臺113穿過固定孔125,并突出在反光罩120的內表面外。
[0033]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反光罩120包括第一反射部121及兩個第二反射部123,第一反射部121為圓弧形,即,第一反射部121通過一矩形薄板沿其長度方向彎曲形成。兩個第二反射部123分別與第一反射部121的相對兩端連接,每個第二反射部123均呈半圓形的。第一反射部121及兩個第二反射部123分別緊貼光源腔111的底壁及兩個側壁設置。由于第一反射部121及兩個第二反射部123分別緊貼光源腔111的底壁及兩個側壁設置,以使反光罩120穩定地固定在燈殼110的收容腔的內壁上,避免防振投光燈100在受到外部的振動力時,反光罩120也跟隨振動,從而影響防振投光燈100的投光效果。
[0034]需要說明的是,反光罩120可以與燈殼110分開形成,然后組裝在一起,也可與燈殼110 —體成形,例如,在燈殼110的收容腔內壁形成一層反光層即可。
[0035]另外,反光罩120也不限于由第一反射部121及兩個第二反射部123構成,也可為其他結構。例如,在其他實施方式中,反光罩120可以由一張半圓形的鋁箔材卷繞形成的圓錐形反射筒。
[0036]燈座130穿過反光罩120的燈座孔,并與燈殼110固定連接。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燈座孔設于反光罩120的其中一個第二反射部123上,燈座130穿過燈殼110的側壁,并且燈座130的尾端外露于燈殼110外。
[0037]在其他實施方式中,燈殼110上開設有穿線孔,燈座130固定于燈殼110的側壁的內表面上,并對應穿線孔設置。由于燈座130完全設于燈殼110的內部,從而對燈殼110進行封閉式的保護,避免外界灰塵雜物及污水污染燈座130,或者使燈座130短路。
[0038]請參閱圖2及圖3,彈性支架140包括固定部141、兩個彈性臂143及兩個耳部145。固定部141固定于固定臺113上,具體的,固定部141通過螺釘、螺栓、焊接、粘結等方式固定于固定臺113上。兩個彈性臂143分別從固定部141的兩端延伸,并相對設置。兩個耳部145分別設于彈性臂143的自由端149。兩個彈性臂143朝外凸出彎折延伸而共同拼接成一個夾持孔,兩個耳部145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在一起。彈性臂143為圓弧形、C形、或V形。當需要安裝線性光源150時,可將該兩個耳部145分離開,并將兩個彈性臂143撐開耳發生彈性形變,然后,將線性光源150的自由端155放置于兩個彈性臂143之間,再將兩個耳部145固定起來,此時,兩個彈性臂143拼接成該夾持孔,線性光源150的自由端155收容于該夾持孔內。
[0039]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兩個彈性臂143分別通過兩個彎折部147與固定部141的兩端連接,兩個彎折部147與固定部141共同形成一個U形結構,并且彎折部147相對于固定部141形成一個夾角,夾角為鈍角。優選地,該夾角為100度。兩個耳部145各開設有一個通孔,通過螺紋緊固件穿過兩個耳部145的通孔與螺母螺合,而將兩個耳部145固定連接起來。[0040]線性光源150的一端固定于燈座130內,遠離燈座130的一端為自由端155,自由端155可夾持在夾持孔內。兩個彈性臂143在線性光源150受到外部振動力時而發生彈性形變。線性光源150為單端金鹵燈、單端LED燈條或圓柱形燈泡。具體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線性光源150平行于燈殼110的軸向設置。由于線性光源150平行于燈殼110的軸向設置,使得線性光源150射與反光罩120的軸向也平行,從而使線性光源150發射的光線經過反光罩120較為均勻地射出。
[0041]防振投光燈100還包括U形支架160,U形支架160兩端分別與燈殼110的相對兩側可轉動連接。通過轉動燈殼110,使線性光源150的光線經過反光罩120反射后,投射到
預定位置。
[0042]組裝防振投光燈100時,燈座130用螺釘等固定在燈殼110上,用螺釘將彈性支架140固定在燈殼110的固定臺113上;然后用手撐開彈性支架140的兩個耳部145,將燈泡的泡殼頂端塞入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之間,線性光源150有螺紋的一端插入燈座130內旋緊,然后用螺釘螺母等鎖緊彈性支架140的兩個耳部145。要更換線性光源150時,只需松開螺釘螺母即使彈性支架140的兩個耳部145分開,用手撐開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旋松線性光源150,再更換即可。
[0043]燈泡防振結構的原理:當防振投光燈100受到外部振動時,線性光源150會隨著振動,若無彈性支架140固定,此種懸臂梁固定結構的線性光源150很快就會振動破裂。加上彈性支架140之后,線性光源150的自由端155部分被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夾緊,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可彈性變形,來減弱線性光源150的振動。進一步地,因為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均與水平面成鈍角,這樣當線性光源150上下振動時,彈性臂143有足夠的彈性變形空間來減弱燈泡的振動;當線性光源150前后振動時,因彈性支架140僅末端固定,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可前后彈性變形,緩沖了線性光源150前后方向的振動。
[0044]相較于傳統的投光燈,上述防振投光燈100至少具有以下優點:
[0045](I)當防振投光燈100受到外部振動時,線性光源150的自由端155部分被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夾緊,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可彈性變形,來減弱線性光源150的振動,S卩,當線性光源150上下振動時,彈性臂143有足夠的彈性變形空間來減弱燈泡的振動;當線性光源150前后振動時,因彈性支架140僅末端固定,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可前后彈性變形,緩沖了線性光源150前后方向的振動。因此,上述防振投光燈100的防振效果較好。
[0046](2)當需要更換線性光源150時,拆開彈性支架140的兩個耳部145,然后撐開彈性支架140的兩個彈性臂143,將線性光源150從燈座130上取下即可,無需將彈性支架140等防振結構隨線性光源150 —并拆卸下來,因此,上述防振投光燈更換光源較為方便。
[0047](3)上述防振投光燈100的光源防振結構只要由彈性支架140構成,該彈性支架140可由一彈性件一體成型,因此,上述防振投光燈100的光源防振結構簡單實用,制造成本較低。
[0048]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包括: 燈殼,具有光源腔,所述光源腔的底部凸出設有固定臺; 反光罩,收容于所述光源腔內,所述反光罩的底部設有固定孔,并且所述反光罩的側壁上設有燈座孔,所述固定臺穿過所述固定孔; 燈座,穿過所述燈座孔,并與所述燈殼固定連接; 彈性支架,包括固定部、分別從所述固定部的兩端延伸的兩個彈性臂以及分別設于所述彈性臂的自由端的兩個耳部,所述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固定臺上,所述兩個彈性臂朝外凸出彎折延伸而共同拼接成一個夾持孔,所述兩個耳部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在一起;及 線性光源,一端固定于所述燈座內,另一端可夾持在所述夾持孔內; 其中,所述線性光源夾持在所述夾持孔內的端部為自由端,所述兩個彈性臂在所述線性光源受到外部振動力時而發生彈性形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殼為半圓柱形的殼體結構,以使所述光源腔為半圓柱形,并且所述光源腔的出光口設于所述半圓柱形的殼體結構的矩形側面上,所述線性光源平行于所述燈殼的軸向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罩包括圓弧形的第一反射部及分別與所述第一反射部的相對兩端連接的、并呈半圓形的兩個第二反射部,所述第一反射部及所述兩個第二反射部分別緊貼所述光源腔的底壁及兩個側壁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座孔設于其中一個所述第二反射部上,所述燈座穿過所述燈殼的側壁,并且所述燈座的尾端外露于所述燈殼外。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彈性臂分別通過兩個彎折部與所述固定部的兩端連接,所述兩個彎折部與所述固定部共同形成一個U形結構,并且所述彎折部相對于所述固定部形成一個夾角,所述夾角為鈍角。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夾角為100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臂為圓弧形、C形或V形。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耳部各開設有一個通孔,通過螺紋緊固件穿過所述兩個耳部的通孔與螺母螺合,而將所述兩個耳部固定連接起來。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光源為單端金鹵燈、單端LED燈條或圓柱形燈泡。
10.根據權利要求1、任一項所述的防振投光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U形支架,所述U形支架兩端分別與所述燈殼的相對兩側可轉動連接。
【文檔編號】F21V19/00GK103672584SQ201210361437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25日
【發明者】周明杰, 吳銀娥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