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爍警示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適用于燈具結構設計領域,提供了一種閃爍警示燈,包括具有第一凹腔的殼體、光源組件、具有第二凹腔的透明殼蓋、動力裝置、連桿傳動結構和底座,所述光源組件包括多個可發光的光源,所述光源組件設于所述第二凹腔內,所述透明殼蓋固定連接于所述殼體上,所述底座固定于所述第一凹腔內,所述動力裝置連接于所述底座上,所述連桿傳動結構固定于所述底座上并與所述動力裝置連接,所述光源組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桿傳動結構上。其光源的閃爍效果是通過光源組件的轉動來實現,光源不需頻繁明滅閃爍,這樣有效提高了光源的使用壽命;同時由于其光源控制結構只需控制光源發光,不需要控制光源的明滅閃爍,這樣大大簡化了光源的控制結構。
【專利說明】閃爍警示燈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燈具結構設計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閃爍警示燈結構。
【背景技術】
[0002]警示燈被廣泛應用于各種警示場合,比如用于施工警示、車輛警示等,通過警示燈的警示作用讓人們遠離警示源,從而避免不必要的意外發生。而事實也證明,警示燈一方面有效維護了社會的活動秩序,另一方面有效保護了人們的安全,提高了人們的安全意識。
[0003]警示燈主要是通過燈光閃爍來傳遞警示信息的,目前,警示燈燈光的閃爍效果大都通過光源的明滅閃爍來實現的,這樣的閃爍警示有效達到了的警示目的,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光源的頻繁明滅閃爍大大縮短了光源的使用壽命,而且其光源控制結構比較復雜。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閃爍警示燈,其光源使用壽命長、光源控制結構簡單。
[0005]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閃爍警示燈,包括具有第一凹腔的殼體、光源組件和具有第二凹腔的透明殼蓋,所述光源組件包括多個可發光的光源,所述光源組件設于所述第二凹腔內,所述透明殼蓋連接于所述殼體上,還包括動力裝置、由所述動力裝置帶動轉動的連桿傳動結構和底座,所述底座固定于所述第一凹腔內,所述動力裝置設于所述底座上,所述連桿傳動結構固定于所述底座上并與所述動力裝置連接,所述光源組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桿傳動結構上。
[0006]具體地,所述連桿傳動結構包括托盤、傳動桿組件和轉盤,所述托盤固定于所述底座上,所述傳動桿組件懸浮固定于所述托盤上并與所述動力裝置轉動連接,所述轉盤固定連接于所述傳動桿組件上,所述光源組件通過緊固件固定于所述轉盤上。
[0007]更具體地,所述傳動桿組件包括一橫桿和兩個立桿,所述托盤上設置有兩個與所述立桿設定位置匹配的電極,所述立桿穿設于所述橫桿上并分別向所述橫桿兩側延伸,其一端延伸抵接于所述電極上,另一端延伸固定連接于所述轉盤上,所述橫桿轉動連接所述動力裝置。
[0008]具體地,所述立桿包括第一螺桿和第一螺母,所述轉盤上開設有與所述第一螺桿匹配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一螺桿穿設于所述第一通孔并通過所述第一螺母固定于所述轉盤上,所述第一螺桿底端與所述電極抵接。
[0009]具體地,兩所述電極呈圓環狀貼設于所述托盤表面。
[0010]進一步地,本發明提供的閃爍警示燈還包括反射鏡,所述反射鏡通過第二螺桿和第二螺母固定于所述透明殼蓋上;所述光源組件還包括具有容置腔的反光杯和可由連桿傳動結構帶動轉動的連接塊,每個所述光源對應設置于所述反光杯的容置腔內,每個所述光源和反光杯組合后一同固定于所述連接塊上,所述連接塊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桿傳動結構上。[0011]具體地,所述反射鏡由多個光滑的反射弧面圍合而成,且所述反射鏡的反射弧面的數量與所述光源的數量一致。
[0012]進一步地,所述反光杯、所述光源及所述連接塊組合后環繞所述反射鏡布置。
[0013]具體地,所述透明殼蓋上開設有與所述第二螺桿匹配的第二通孔,于所述反射鏡上與所述透明殼蓋的配合處向上設有一個凸臺,所述反射鏡上沿所述凸臺向下開設有與所述第二螺桿匹配的第三通孔,所述第二螺桿依次穿設所述第二通孔和所述第三通孔內,并向下伸出所述第三通孔外與第二螺母連接。
[0014]優選地,所述動力裝置為電機。
[0015]本發明提供的閃爍警示燈,其將光源組件固定連接于連桿傳動結構上,并通過動力裝置驅動所述連桿傳動結構轉動,這樣與連桿傳動結構固接的光源組件隨著連桿傳動結構一起轉動,當光源發光時,其光線就會隨著光源組件的轉動而產生旋轉閃爍效果,并透過透明殼蓋向四周發出閃爍光線,達到警示的目的。其傳動結構屬于中低速轉動結構,采用連桿傳動結構,可簡化產品的結構;其光源的閃爍效果是通過光源組件的轉動來實現,光源不需頻繁明滅閃爍,這樣有效提高了光源的使用壽命;同時由于其光源控制結構只需控制光源發光,不需要控制光源的明滅閃爍,這樣也大大簡化了光源的控制結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閃爍警示燈的分解示意圖;
[0017]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閃爍警示燈的主視剖視圖;
[0018]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閃爍警示燈的連桿傳動結構的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20]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閃爍警示燈,包括具有第一凹腔11的殼體1、光源組件5、具有第二凹腔61的透明殼蓋6、動力裝置2、底座3和由所述動力裝置2帶動轉動的連桿傳動結構4,所述光源組件5包括多個可發光的光源53,所述光源組件5設于所述第二凹腔61內,所述透明殼蓋6連接于所述殼體I上。所述底座3固定于所述第一凹腔11內,優選地,底座3通過螺絲固定于第一凹腔11內,這樣一方面可方便底座3的拆裝,另一方面螺絲可采用標準件,成本低且緊固可靠。所述動力裝置2連接于所述底座3上,可采用螺絲連接方式進行連接,拆裝方便。所述連桿傳動結構4固定于所述底座3上并與所述動力裝置2連接,可由動力裝置2帶動連桿傳動結構4繞底座3的中心軸線轉動,其結構簡單,簡化了設備的傳動結構。所述光源組件5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桿傳動結構4上,光源組件5便可在動力裝置2的作用下,隨著連桿傳動結構4轉動。當需要警示燈發出警示信息時,啟動動力裝置2并控制光源53發光,動力裝置2驅動所述連桿傳動結構4和光源組件5轉動,光源53發出的光就會隨著光源組件5的轉動而產生旋轉閃爍效果,并穿過透明殼蓋6向四周發出閃爍光線,以達到警示的目的。由于光源53的閃爍效果是通過光源組件5的轉動來實現的,故而光源53不需頻繁明滅閃爍,有效提高了光源53的使用壽命;同時由于其光源53的控制結構只需控制光源53發光,不需要控制光源53的明滅閃爍,這樣也大大簡化了光源53的控制結構,從而降低了整個警示燈的生產成本。
[0021]具體地,如圖2和圖3所示,所述連桿傳動結構4包括托盤41、傳動桿組件42和轉盤43,所述托盤41固定于所述底座3上,所述傳動桿組件42懸浮固定于所述托盤41上并與所述動力裝置2轉動連接,這樣傳動桿組件42可繞動力裝置2輸出軸軸心轉動。具體地,所述傳動桿組件42包括一橫桿421和與該橫桿421平面垂直的兩個立桿422,所述托盤41上設置有兩個與所述立桿422設定位置匹配的電極411,兩所述電極411呈同心圓環狀貼設于所述托盤41表面。具體地,在本實施例中,兩個立桿422分別被不對稱地設置在橫桿421轉動中心的兩端,同時,兩同心的圓環狀電極411的半徑不等,相應地設置為與兩立桿到橫桿轉動中心的距離相一致,保證兩立桿422在轉動過程中始終與兩電極411電接觸。所述立桿422穿設于所述橫桿421上并向所述橫桿421兩側延伸,其一端延伸抵接于所述電極411上,另一端延伸固定連接于所述轉盤43上,所述橫桿421轉動連接所述動力裝置2。所述轉盤43固定連接于所述傳動桿組件42上,所述光源組件5固定安裝于所述轉盤43上。在連桿傳動結構4轉動時,托盤41是固定不動的,傳動桿組件42由動力裝置2驅動轉動繞動力裝置2輸出軸軸心轉動并帶動轉盤43和光源組件5轉動。可以理解地,轉動過程中兩立桿422分別在兩電極411的圓環軌跡上轉動,這樣可以保證兩立桿422在轉動過程中始終保持與兩電極411接觸,從而將電極411上的電能有效傳遞到光源53上。上述結構,一方面通過傳動桿組件42的轉動實現了光源組件5的轉動而產生旋轉閃爍效果,另一方面,傳動桿組件42上設置的兩個立桿422始終與兩電極411接觸,保證了傳動桿組件42在轉動中的電連接,提高了光源53使用的可靠性。
[0022]進一步地,如圖2和圖3所示,所述立桿422包括第一螺桿4221和第一螺母4222,第一螺桿4221和第一螺母4222均可采用標準件,加工成本低且緊固可靠、拆裝方便。所述轉盤43上開設有與所述第一螺桿4221匹配的第一通孔431,所述第一螺桿4221穿設于所述第一通孔431并通過所述第一螺母4222固定于所述轉盤43上,所述第一螺桿4221底端與所述電極411抵接。這樣通過第一螺桿4221和第一螺母4222將轉盤43與橫桿421連接,既可有效將橫桿421的動能傳遞給轉盤43,而且通過第一螺桿4221的旋轉調節,可保持兩立桿422與橫桿421之間的相對位置,使立桿422能夠始終可靠地抵接在電極411上,可降低兩立桿422與橫桿421之間的裝配精度及托盤41平面的加工精度,從而降低整個產品的加工成本。
[0023]進一步地,如圖1?圖3所示,所述光源組件5還包括具有容置腔(圖中未示出)的反光杯52和連接塊51 ;本發明實施例的閃爍警示燈還包括反射鏡9,所述反射鏡9通過第二螺桿7和第二螺母8固定于所述透明殼蓋6上。所述光源53固設于所述反光杯52的容置腔內,所述光源53和反光杯52 —同固定于所述連接塊51上,并設于反射鏡9對應的位置。反光杯52可將光源53的光線射到反射鏡9上,再由反射鏡9將光線向四周反射,這樣可使光線更加明亮,柔和,照射面積增大,警示效果更佳。所述連接塊51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桿傳動結構4上,具體地,連接塊51可通過螺絲固定于轉盤43上,加工時在連接塊51上加工可供螺絲穿設的第四通孔511,在轉盤43上焊接第三螺母432或者在轉盤43上設置凸臺然后在凸臺上加工內螺紋孔(圖中未示出),螺絲穿過第四通孔511與第三螺母432或者內螺紋孔連接;螺絲可采用標準件,加工簡便且成本低。所述反射鏡9通過第二螺桿7和第二螺母8固定于所述透明殼蓋6上,第二螺桿7和第二螺母8均可采用標準件,加工簡便且成本低。
[0024]具體地,如圖1所示,反射鏡9繞所述連桿傳動結構4的轉動中心(即繞動力裝置2輸出軸軸心)呈豎向組合設置,其具體組合形狀可多樣化,可為圓柱體、四方體或三角體等,作為本發明的一較佳實施例所述反射鏡9呈三角體。進一步地,反射鏡器9由多個光滑的反射弧面合圍而成,且所述反射器9的反射弧面的數量與所述光源53的數量一致,這樣可提高光線反射效果,當然根據具體設計,反射鏡的反射弧面的數量與所述光源的數量也可以不一致。可以理解地,反射鏡9主要通過其側壁反射光線,側壁加工為光滑圓弧形,可增強其光線反射效果。同時,所述光源53、反光杯52及連接塊51組合后可設置多個且環繞上述所述反射鏡9布置。這樣反光杯52的環繞設置可以使更多的光線射到反射鏡9上,進一步增強了光線的明亮度。
[0025]具體地,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透明殼蓋6上開設有與所述第二螺桿7匹配的第二通孔62,于所述反射鏡9上與所述透明殼蓋6的配合處向上設有一個凸臺92,所述反射鏡9上沿所述凸臺92向下開設有與所述第二螺桿7匹配的第三通孔91,所述第二螺桿7依次穿設于所述第二通孔62和所述第三通孔91內,并向下延伸出所述第三通孔91外與第二螺母8螺紋連接,這樣可有效將所述反射鏡9固定于所述透明殼蓋6上且其拆裝方便。凸臺92的設置一方面可有效避免反射鏡9直接抵壓于透明殼蓋6上,有效防止了反射鏡9與透明殼蓋6之間由于擠壓所造成的損壞;另一方面凸臺92可使反射鏡9更好地貼合于透明殼蓋6上,使反射鏡9與透明殼蓋6的緊固更加可靠。
[0026]優選地,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動力裝置2為電機2,電機2控制方便、驅動穩定性佳,且可采用標準件,加工成本低并可大批量生產。具體地,電機2通過轉軸21與連桿傳動結構4轉動連接,底座3上開設有與所述轉軸21匹配的第五通孔31,托盤41開設有與轉軸21匹配的第六通孔412,橫桿421上開設有與轉軸21匹配的第七通孔4211,轉軸21依次穿過第五通孔31、第六通孔412和第七通孔4211。具體加工中,可分別在轉軸21上和第七通孔4211處開設鍵槽(圖中未示出),通過鍵連接來加強轉軸21與第七通孔4211的緊固可靠性。
[002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或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閃爍警示燈,包括具有第一凹腔的殼體、光源組件和具有第二凹腔的透明殼蓋,所述光源組件包括多個可發光的光源,所述光源組件設于所述第二凹腔內,所述透明殼蓋連接于所述殼體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動力裝置、底座和由所述動力裝置帶動轉動的連桿傳動結構,所述底座固定于所述第一凹腔內,所述動力裝置設于所述底座上,所述連桿傳動結構固定于所述底座上并與所述動力裝置連接,所述光源組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桿傳動結構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閃爍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傳動結構包括托盤、傳動桿組件和轉盤,所述托盤固定于所述底座上,所述傳動桿組件懸浮固定于所述托盤上并與所述動力裝置轉動連接,所述轉盤固定連接于所述傳動桿組件上,所述光源組件安裝于所述轉盤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閃爍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桿組件包括一橫桿和兩個立桿,所述托盤上設置有兩個與所述立桿設定位置匹配的電極,所述立桿穿設于所述橫桿上并分別向所述橫桿兩側延伸,其一端延伸抵接于所述電極上,另一端延伸固定連接于所述轉盤上,所述橫桿轉動連接所述動力裝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閃爍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桿包括第一螺桿和第一螺母,所述轉盤上開設有與所述第一螺桿匹配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一螺桿穿設于所述第一通孔并通過所述第一螺母固定于所述轉盤上,所述第一螺桿底端與所述電極抵接。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閃爍警示燈,其特征在于,兩所述電極呈同心圓環狀貼設于所述托盤表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閃爍警示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反射鏡,所述反射鏡通過第二螺桿和第二螺母固定于所述透明殼蓋上;所述光源組件還包括具有容置腔的反光杯和可由連桿傳動結構帶動轉動的連接塊,每個所述光源對應設置于所述反光杯的容置腔內,每個所述光源和反光杯組合后一同固定于所述連接塊上,所述連接塊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桿傳動結構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閃爍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由多個光滑的反射弧面圍合而成,且所述反射鏡的反射弧面的數量與所述光源的數量一致。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閃爍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杯、所述光源及所述連接塊組合后環繞所述反射鏡布置。
9.如權利要求6至8任一項所述的閃爍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殼蓋上開設有與所述第二螺桿匹配的第二通孔,于所述反射鏡上與所述透明殼蓋的配合處向上設有一個凸臺,所述反射鏡上沿所述凸臺向下開設有與所述第二螺桿匹配的第三通孔,所述第二螺桿依次穿設所述第二通孔和所述第三通孔內,并向下伸出所述第三通孔外與第二螺母連接。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閃爍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為電機。
【文檔編號】F21W111/00GK103712152SQ201210371632
【公開日】2014年4月9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9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29日
【發明者】周明杰, 張表新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