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Led吸頂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LED照明領域,具體涉及一種LED吸頂燈。
背景技術:
LED光源由于其節能效果好,現已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如現在已出現了帶有LED的吸頂燈。傳統的吸頂燈的安裝方式是在安裝前拆下燈罩,將底盤固定在天花板之后,再將燈罩裝上,但采用該方法安裝LED吸頂燈,很容易碰傷LED光源,造成LED吸頂燈的損壞。
發明內容·[0004]基于此,本實用新型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LED吸頂燈,本實用新型的安裝更方便,更牢固。其技術方案如下一種LED吸頂燈,包括燈罩、后殼及固定座,燈罩與后殼連接而在其內形成內部空間,在內部空間內設有安裝基板,在安裝基板上設有LED光源,固定座上設有過線孔,在后殼與固定座之間設有相對應的連接部,在后殼的連接部處設有與前述LED光源電連接的電源接頭。下面對進一步技術方案進行說明所述后殼與固定座之間的連接部為卡扣裝置。在所述固定座上設有限位臺。所述LED光源包括多個第一 LED燈珠及多個第二 LED燈珠,第一 LED燈珠與第二LED燈珠相互交錯分布。下面對前述技術方案的優點或原理進行說明I、在安裝時,先將固定座固定在天花板上,再將后殼與固定座快速連接,而無需將燈罩拆開,安裝方便、牢固,避免拆開燈罩而對LED光源造成損壞;2、后殼與固定座之間通過卡扣裝置連接,安裝方便;3、固定座上設有限位臺,安裝完成后,該限位臺對后殼起到限位作用,避免燈具松動而掉下來;4,LED光源包括兩種LED燈珠,兩種LED燈珠獨立使用,可以同時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適用性更強。
圖I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LED吸頂燈的拆解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LED吸頂燈的安裝示意圖;圖3是LED光源的分布示意圖;圖4是圖3的局部放大圖;[0020]附圖標記說明10、燈罩,20、后殼,30、固定座,40、安裝基板,50、LED光源,60、連接部,70、過線孔,80、天花板,201、電源接頭,202、限位臺,501、第一 LED燈珠,502、第二 LED燈珠。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如圖I至圖4所示,一種LED吸頂燈,包括燈罩10、后殼20及固定座30,燈罩10與后殼20連接而在其內形成內部空間,在內部空間內設有安裝基板40,在安裝基板40上設有LED光源50,固定座30上設有過線孔70,在后殼20與固定座30之間設有相對應的連接部60,在后殼20的連接部60處設有與前述LED光源50電連接的電源接頭201。其中,所述后殼20與固定座30之間的連接部60為卡扣裝置。 在所述固定座30上設有限位臺202。所述LED光源50包括多個第一 LED燈珠501及多個第二 LED燈珠502,第一 LED燈珠501與第二 LED燈珠502相互交錯分布。本實施例具有如下優點I、在安裝時,先將固定座30固定在天花板80上,再將后殼20與固定座30快速連接,而無需將燈罩10拆開,安裝方便、牢固,避免拆開燈罩10而對LED光源50造成損壞;2、后殼20與固定座30之間通過卡扣裝置連接,安裝方便;3、固定座30上設有限位臺202,安裝完成后,該限位臺202對后殼20起到限位作用,避免燈具松動而掉下來;4、LED光源50包括兩種LED燈珠,兩種LED燈珠獨立使用,可以同時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適用性更強。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LED吸頂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燈罩、后殼及固定座,燈罩與后殼連接而在其內形成內部空間,在內部空間內設有安裝基板,在安裝基板上設有LED光源,固定座上設有過線孔,在后殼與固定座之間設有相對應的連接部,在后殼的連接部處設有與前述LED光源電連接的電源接頭。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LED吸頂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殼與固定座之間的連接部為卡扣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LED吸頂燈,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定座上設有限位臺。
4.根據權利要求I至3中任一項所述LED吸頂燈,其特征在于,所述LED光源包括多個第一 LED燈珠及多個第二 LED燈珠,第一 LED燈珠與第二 LED燈珠相互交錯分布。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LED吸頂燈,包括燈罩、后殼及固定座,燈罩與后殼連接而在其內形成內部空間,在內部空間內設有安裝基板,在安裝基板上設有LED光源,固定座上設有過線孔,在后殼與固定座之間設有相對應的連接部,在后殼的連接部處設有與前述LED光源電連接的電源接頭。本實用新型的安裝更方便,更牢固。
文檔編號F21V19/00GK202708895SQ20122024804
公開日2013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29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29日
發明者沈柏浩, 朱建祥, 鄧金表, 周偉杰 申請人:廣州廣日電氣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