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手搖照明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燈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手搖照明燈,所述殼體內腔的左端設置有燈頭,所述殼體的內腔中部設置有齒輪,所述齒輪通過轉軸與殼體連接,所述殼體的內腔底部安裝有發電機,所述發電機的轉子上固定連接有從動齒輪,且從動齒輪與齒輪嚙合聯動,所述殼體的內腔右端設置有蓄電池,所述蓄電池分別電性連接發電機和燈頭,所述轉軸一端貫穿殼體連接有搖把,所述搖把遠離轉軸的一端連接有把手,所述搖把由第一搖把管和第二搖把管組成,所述第一搖把管套接第二搖把管,且第一搖把管可在第二搖把管內伸縮移動,所述第一搖把管和第二搖把管通過卡銷定位。本實用新型具有手搖充電、使用方便等特點。
【專利說明】
一種手搖照明燈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燈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手搖照明燈。
【背景技術】
[0002]手電筒作為常見的照明工具,在日常生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早期的手電筒通常使用干電池供電,在電池電量用盡后需定期更換電池,隨著充電電池的普及應用,現有的手電筒一般采用充電電池供電,電池電量用盡后可對充電電池充電后重復使用,使手電筒的使用更加便捷和環保。現有的對充電電池進行充電的方式一般包括家用電源充電和太陽能充電,但在野外使用時往往只能采用太陽能進行充電,如此一來一旦出現連續陰天,或長久的陰暗環境,手電筒即會因無法充電而喪失使用功能,影響手電筒的正常使用求。為此,我們提出一種手搖照明燈。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手搖照明燈。所述手搖照明燈具有手搖充電、使用方便等特點。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手搖照明燈,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內腔的左端設置有燈頭,所述殼體的內腔中部設置有齒輪,所述齒輪通過轉軸與殼體活動連接,所述殼體的內腔底部安裝有發電機,所述發電機的轉子上固定連接有從動齒輪,且從動齒輪與齒輪嚙合聯動,所述殼體的內腔右端設置有蓄電池,所述蓄電池分別電性連接發電機和燈頭,所述轉軸一端貫穿殼體連接有搖把,所述搖把遠離轉軸的一端連接有把手;
[0005]所述搖把由第一搖把管和第二搖把管組成,所述第一搖把管套接第二搖把管,且第一搖把管可在第二搖把管內伸縮移動,所述第一搖把管和第二搖把管通過卡銷定位。
[0006]優選的,所述轉軸與殼體連接部分設置有軸承。
[0007]優選的,所述第一搖把管的表面設置有拋光處理層。
[0008]優選的,所述齒輪與從動齒輪的傳動比大于I。
[000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內齒輪與從動齒輪嚙合聯動,帶動發電機發電,提高了發電效率;搖把由第一搖把管和第二搖把管組成,且可伸縮,讓本實用使用時更加方便。
【附圖說明】
[00?0]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不意圖;
[0011]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搖把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I殼體、2燈頭、3齒輪、4轉軸、5發電機、6從動齒輪、7蓄電池、8第二搖把管、9第一搖把管、1搖把、11卡銷。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4]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手搖照明燈,包括殼體1,殼體I內腔的左端設置有燈頭2,殼體I的內腔中部設置有齒輪3,齒輪3通過轉軸4與殼體I活動連接,轉軸4與殼體I連接部分設置有軸承,殼體I的內腔底部安裝有發電機5,發電機5的轉子上固定連接有從動齒輪6,且從動齒輪6與齒輪3嚙合聯動,齒輪與從動齒輪的傳動比大于I,殼體I的內腔右端設置有蓄電池7,蓄電池7分別電性連接發電機5和燈頭2,轉軸4 一端貫穿殼體I連接有搖把10,搖把10遠離轉軸4的一端連接有把手。
[0015]搖把10由第一搖把管9和第二搖把管8組成,第一搖把管9套接第二搖把管8,且第一搖把管9可在第二搖把管8內伸縮移動,第一搖把管9和第二搖把管8通過卡銷11定位。本裝置內齒輪3與從動齒輪6嚙合聯動,帶動發電機5發電,提高了發電效率;搖把10由第一搖把管8和第二搖把管9組成,且可伸縮,讓本實用使用時更加方便。
[0016]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主權項】
1.一種手搖照明燈,包括殼體(I),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I)內腔的左端設置有燈頭(2),所述殼體(I)的內腔中部設置有齒輪(3),所述齒輪(3)通過轉軸(4)與殼體(I)活動連接,所述殼體(I)的內腔底部安裝有發電機(5),所述發電機(5)的轉子上固定連接有從動齒輪(6),且從動齒輪(6)與齒輪(3)嚙合聯動,所述殼體(I)的內腔右端設置有蓄電池(7),所述蓄電池(7)分別電性連接發電機(5)和燈頭(2),所述轉軸(4) 一端貫穿殼體(I)連接有搖把(10),所述搖把(10)遠離轉軸(4)的一端連接有把手; 所述搖把(10)由第一搖把管(9)和第二搖把管(8)組成,所述第一搖把管(9)套接第二搖把管(8),且第一搖把管(9)可在第二搖把管(8)內伸縮移動,所述第一搖把管(9)和第二搖把管(8)通過卡銷(11)定位。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搖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4)與殼體(I)連接部分設置有軸承。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搖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搖把管(9)的表面設置有拋光處理層。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搖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3)與從動齒輪(6)的傳動比大于I。
【文檔編號】F21S9/02GK205716915SQ201620406143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5月8日
【發明人】黃正君, 殷欽, 夏小柳
【申請人】江蘇越城照明電器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