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燈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雙層雙頭吊燈。
背景技術:
吊裝在室內天花板上的高級裝飾用照明燈。吊燈無論是以電線或以鐵支垂吊,都不能吊得太矮,阻礙人正常的視線或令人覺得刺眼。以飯廳的吊燈為例,理想的高度是要在飯桌上形成一池燈光,但又不會阻礙桌上眾人互望的視線?,F時吊燈吊支已裝上彈簧或高度調節器,可適合不同高度的樓底和需要性。目前的吊燈功能性較強,在裝飾造型上還有待提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雙層雙頭吊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雙層雙頭吊燈,包括頂蓋、平蓋、中柱腰鼓、中柱花瓶、多層燈鼓蓋、燈鼓和燈臂彎管,所述頂蓋、平蓋、中柱腰鼓、中柱花瓶從上至下依次連接,所述中柱花瓶的下端連接有平蓋,所述平蓋的下部連接有中柱腰鼓,所述多層燈鼓蓋連接在中柱腰鼓的下部,所述燈鼓連接在多層燈鼓蓋與裝飾合球之間,所述裝飾合球的底部連接有裝飾圓球,所述燈臂彎管呈對稱連接在燈鼓的兩側,所述燈臂彎管的中部設有裝飾鐵線,所述裝飾鐵線上設有裝飾橢圓片,所述燈臂彎管的端部連接有喇叭燈托,所述喇叭燈托上設有蠟燭燈頭水管。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該新型雙層雙頭吊燈,造型優美,采用雙頭設計,具有對稱美,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頂蓋、2平蓋、3中柱腰鼓、4中柱花瓶、5裝飾橢圓片、6裝飾 鐵線、7燈臂彎管、8蠟燭燈頭水管、9多層燈鼓蓋、10燈鼓、11喇叭燈托、12裝飾合球、13裝飾圓球。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所示的、一種新型雙層雙頭吊燈,包括頂蓋1、平蓋2、中柱腰鼓3、中柱花瓶4、多層燈鼓蓋9、燈鼓10和燈臂彎管7,所述頂蓋1、平蓋2、中柱腰鼓3、中柱花瓶4從上至下依次連接,所述中柱花瓶4的下端連接有平蓋2,所述平蓋2的下部連接有中柱腰鼓3,所述多層燈鼓蓋9連接在中柱腰鼓3的下部,所述燈鼓10連接在多層燈鼓蓋9與裝飾合球12之間,所述裝飾合球12的底部連接有裝飾圓球13,所述燈臂彎管7呈對稱連接在燈鼓10的兩側,所述燈臂彎管7的中部設有裝飾鐵線6,所述裝飾鐵線6上設有裝飾橢圓片5,所述燈臂彎管7的端部連接有喇叭燈托11,所述喇叭燈托11上設有蠟燭燈頭水管8。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