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水晶和五金的連接結構,包括水晶件(1)和五金件(2),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一固定在所述水晶件(1)一端的連接件(3),所述連接件(3)的外壁設置有外螺紋,所述五金件(2)的下端內壁設置有內螺紋,所述連接件(3)和五金件(2)之間通過外螺紋和內螺紋實現螺紋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和五金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五金件(2)的圓周面與所述水晶件(1)的圓周面平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晶和五金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晶件(1)的一端設置有連接部(4),所述連接部(4)的直徑小于所述水晶件(1)的直徑,所述連接件(3)固定在所述連接部(4)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晶和五金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4)的表面設置有周向的凹槽(5),所述連接件(3)設置有徑向的螺孔(6),所述螺孔(6)內安裝有前端抵在所述凹槽(5)內的內六角螺絲(7)。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水晶和五金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3)和連接部(4)之間施加有黏膠。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和五金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3)的內壁設置有環狀臺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