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廣場燈,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座,所述基座設置有安裝卡扣,所述基座背向所述安裝卡扣的一面設置有安裝槽;
燈殼,所述燈殼抵接于所述基座背向所述安裝卡扣的一面,且所述燈殼朝向所述基座的一端凸起設置有扣合塊,所述扣合塊與所述安裝槽扣合連接;
散熱座,所述散熱座容置于燈殼內,且所述散熱座的外表面抵接于所述燈殼的內表面;
基板,所述基板設置于所述散熱座內,所述基板上設置有供電端子;
燈板,所述燈板設置于所述散熱座內,且所述燈板與所述基板間隔設置,所述燈板上設置有接電端子和若干燈體,若干所述燈體與所述接電端子電連接,所述接電端子與所述供電端子插接;以及
導熱環,所述導熱環套設于所述燈殼外側,且所述導熱環一端與所述燈殼的一端抵接,另一端抵接于所述基座,所述導熱環的內表面與所述燈殼的外表面相間隔設置,所述導熱環的內表面與所述燈殼的外表面之間的間隔為1mm~3mm,所述導熱環外表面開設有若干導熱槽,若干所述導熱槽沿所述導熱環的圓周方向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場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殼遠離所述基座的一端向外側延伸形成開口部,所述導熱環一端抵接于所述開口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場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熱環的內表面與所述燈殼的外表面相抵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