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包括殼體、設置在所述殼體內的光源發光組及與所述光源發光組電連接的光驅動電路,所述光源發光組包括能夠發白光的白色LED燈珠,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發光組還包括能夠發紅光的紅色LED燈珠、能夠發綠光的綠色LED燈珠及能夠發藍光的藍色LED燈珠,所述足跡痕跡勘查光源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上的與所述光驅動電路電連接的調節組件,所述調節組件包括與所述光驅動電路電連接且用于控制所述紅色LED燈珠發出的紅光強度的第一調節按鍵、與所述光驅動電路電連接且用于控制所述綠色LED燈珠發出的綠光強度的第二調節按鍵及與所述光驅動電路電連接且用于控制所述藍色LED燈珠發出的藍光強度的第三調節按鍵,當對所述紅色LED燈珠、綠色LED燈珠和藍色LED燈珠發出的光的強度分別進行調節時,所述紅色LED燈珠發出的紅光、綠色LED燈珠發出的綠光和藍色LED燈珠發出的藍光能夠混合構成多種顏色的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紅色LED燈珠、綠色LED燈珠、藍色LED燈珠分別具有多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紅色LED燈珠、多個所述綠色LED燈珠、多個所述藍色LED燈珠構成多個燈珠組件,多個所述燈珠組件按順序依次排列,每個所述燈珠組件由一個紅色LED燈珠、一個綠色LED燈珠和一個藍色LED燈珠按順序依次排列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紅色LED燈珠、綠色LED燈珠、藍色LED燈珠三者的燈珠個數相等,且所述紅色LED燈珠、綠色LED燈珠、藍色LED燈珠分別具有2個及2個以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白色LED燈珠具有多個,所述調節組件還包括與所述光驅動電路電連接且用于控制多個所述白色LED燈珠發出的白光強度的第四調節按鍵。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足跡痕跡勘查光源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內用于處理及記錄所述紅色LED燈珠、綠色LED燈珠和藍色LED燈珠發出光的強度以混合構成的各種顏色光的數據處理記憶模塊及設置在所述殼體上的記錄按鍵。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足跡痕跡勘查光源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上且用于顯示記錄后色光數據的觸屏顯示面板。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設置有半球柱面透鏡,所述半球柱面透鏡位于所述光源發光組發出光的前方。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設置有用于供電的電池組。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多光譜足跡痕跡勘查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設置有用于連接外部供電的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