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金屬校直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浮動式鋼絲校直器。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工業和煤礦業等領域也在快速的進步,工業中經常會使用到鋼絲,在鋼絲生產的過程中,通過校直器消除鋼絲本身內應力,達到所需的技術生產要求,所以鋼絲校直器也成為工業領域中所必須的裝置,現有的鋼絲校直器機構,普遍存在不易調節的缺點,從而造成校直效果差,給工業操作帶來很多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上述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明提出一種結構簡單的、可調節的鋼絲校直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浮動式鋼絲校直器,包括固定板、相對固定板可移動的活動板,固定板上設置有偏心輪,偏心輪與活動板抵接,固定板設置有多個可軸向調節的固定板壓輪,活動板設置有多個與固定板壓輪相配合的、可軸向調節的活動板壓輪,固定板壓輪或活動板壓輪分別通過螺栓安裝在固定板或活動板上。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進行進一步的改進,偏心輪連接有用于轉動偏心輪的手柄。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進行進一步的改進,活動板上設置有多個與活動板壓輪相抵接的調節螺絲。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進行進一步的改進,調節螺絲包括蝶形螺絲。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進行進一步的改進,固定板壓輪或活動板壓輪設置有用于限制鋼絲位移的壓緊槽。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進行進一步的改進,固定板壓輪或活動板壓輪內安裝有滾動軸承。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通過在固定板上設置偏心輪,方便調節活動板與固定輪之間的距離,以調節壓輪對鋼絲的壓力,并且固定板壓輪與活動板壓輪均采用螺栓固定,使其可以軸向調節,容易調節到校直所需的最佳位置,相對于傳統的校直器,本發明具有方便調節,提高效率的優點,并且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具有廣泛的適用性。
附圖說明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另一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發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參照圖1和圖2,一種浮動式鋼絲校直器,包括固定板1、相對固定板1可移動的活動板2,固定板1上設置有偏心輪3,偏心輪3與活動板2抵接,固定板1設置有多個可軸向調節的固定板壓輪4,活動板2設置有多個與固定板壓輪4相配合的、可軸向調節的活動板壓輪5,固定板壓輪4或活動板壓輪5分別通過螺栓安裝在固定板1或活動板2上,在校直鋼絲前,將固定板壓輪和活動板壓輪進行軸向調節,達到最佳位置,例如達到同一水平面上,再松開偏心輪3上的固定螺絲,通過轉動偏心輪3,可調節固定板1與活動板2之間的距離,放入需要校直的鋼絲,轉動偏心輪3以壓緊鋼絲,即可進行校直工藝。
另外,為了方便轉動偏心輪3來調節固定板1與活動板2之間的距離,達到固定板壓輪與活動板壓輪之間對鋼絲的壓力,本發明中的偏心輪3連接有用于轉動偏心輪3的手柄6。
另外,為了活動板壓輪5在軸向可調節,本發明中的活動板2上設置有多個與活動板壓輪5相抵接的調節螺絲7。
另外,為了方便松緊調節螺絲7,本發明中的調節螺絲7選用蝶形螺絲。
另外,為了使校直過程中鋼絲不會偏移,本發明中的固定板壓輪4或活動板壓輪5設置有用于限制鋼絲位移的壓緊槽。
另外,本發明中的固定板壓輪4或活動板壓輪5內安裝有滾動軸承。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進行接合和組合。
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明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