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包括卷心,條狀砂紙,粘結面,所述卷心的截面為中空的矩形且其四角為光滑弧面,所述中空卷心內側截面為波浪形防滑結構,所述條狀砂紙連續(xù)卷繞在卷心上且耐磨面朝外,所述粘結面覆蓋在卷起的砂紙兩側。每卷砂紙卷帶由20層組成。使用時,可手指搭在卷心中空處或套入鏤空孔中,握住卷帶的一邊即可開始打磨工作。砂紙磨損失效后,揭開磨損的一邊并剪去,重新持握即可繼續(xù)打磨。粘結面保證砂紙不移位、松動,起固定牢靠的作用。此砂紙卷帶有結構簡單,便于攜帶,方便持握,利于施力,打磨均勻的優(yōu)點。
【專利說明】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砂紙,尤其是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采用的砂紙,都是以單片的方式存在,在使用時有如下的不足:1.單手無法有效施力,打磨不均勻;2.持握不合理,容易劃傷、磨傷手指;3.耐磨層無法完全有效利用,造成浪費;4.攜帶不變,多張砂紙即占空間又難以折疊攜帶。
【發(fā)明內容】
[0003]鑒于上述原因,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此砂紙卷帶有結構簡單,便于攜帶,方便持握,利于施力,打磨均勻的優(yōu)點。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解決方案為: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其特征包括卷心,條狀砂紙,粘結面。
[0005]所述卷心的截面外側為矩形且其四角為光滑弧面,所述卷心截面中空且其內側為波浪形防滑結構,所述條狀砂紙連續(xù)卷繞在卷心上且耐磨面朝外,所述粘結面覆蓋在卷起的砂紙兩側。
[0006]所述卷心沿邊均勻分布圓柱狀鏤空孔。
[0007]所述粘結面為工業(yè)白乳膠材質。
[0008]每卷砂紙卷帶由20層組成。
[0009]本發(fā)明有益效果:使用時,可手指搭在卷心中空處或套入鏤空孔中,握住卷帶的一邊即可開始打磨工作。砂紙磨損失效后,揭開磨損的一邊并剪去,重新持握即可繼續(xù)打磨。粘結面保證砂紙不移位、松動,起固定牢靠的作用。此砂紙的使用提高生產效率,取、用簡單方便,節(jié)約時間;同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結構簡單,便于攜帶,方便持握,利于施力,打磨均勻。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發(fā)明的立體圖。
[0011]圖2為本發(fā)明的側視圖。
[0012]圖3為本發(fā)明的俯視圖。
[0013]其中:1、卷心,2、圓柱狀鏤空孔,3、波浪形防滑結構,4、粘結面,5、耐磨面,6、條狀砂紙,7、光滑弧面。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15]如圖1-3所示,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包括卷心I,條狀砂紙6,粘結面4,所述卷心I的截面為中空的矩形且其四角為光滑弧面7,所述中空卷心I內側截面為波浪形防滑結構3,所述條狀砂紙6連續(xù)卷繞在卷心I上且耐磨面5朝外。
[0016]所述粘結面4覆蓋在卷起的條狀砂紙6兩側,粘結面4將卷繞的條狀砂紙6緊密粘合,保證條狀砂紙6緊密貼合、不移位、不松動,起固定牢靠的作用。
[0017]所述粘結面4為工業(yè)白乳膠材質。
[0018]所述卷心I沿邊均勻分布圓柱狀鏤空孔2。持握時,手指可套入圓柱狀鏤空孔2,便于使用和施力。持握時,手指也可搭在卷心I中空處,握牢后施力打磨,此時中空卷心內側的波浪形防滑結構3能夠保證手掌貼合,不打滑,便于使用。
[0019]所述卷心I為熱熔塑料成型。
[0020]每卷砂紙卷帶由20層組成。
[0021]使用時,可手指搭在卷心中空處或套入鏤空孔2中,握住卷帶的一邊即可開始打磨工作。一邊的條狀砂紙6磨損失效后,揭開磨損的一邊并剪去,重新持握即可繼續(xù)打磨。
[0022]此手持式砂紙卷帶的使用提高生產效率,取、用簡單方便,節(jié)約時間;同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結構簡單,便于攜帶,方便持握,利于施力,打磨均勻。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其特征包括卷心(I ),條狀砂紙(6),粘結面(4),所述卷心(I)的截面外側為矩形且其四角為光滑弧面(7),所述卷心(I)截面中空且其內側為波浪形防滑結構(3),所述條狀砂紙(6)連續(xù)卷繞在卷心(I)上且耐磨面(5)朝外,所述粘結面(4)覆蓋在卷起的條狀砂紙(6)兩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卷心(I)沿邊均勻分布圓柱狀鏤空孔(2)。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砂紙卷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粘結面(4)為工業(yè)白乳膠材質。
【文檔編號】B24D11/00GK104070468SQ201410335320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15日
【發(fā)明者】蔣偉 申請人: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