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聚丙烯組合物,該聚丙烯組合物含有聚丙烯樹脂、阻燃劑、抗靜電劑、摩擦改進劑、氣相炭黑、連續定向玻璃纖維和丙烯酸,其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聚丙烯組合物,所述聚丙烯樹脂的含量為80-85重量份,所述阻燃劑的含量為10-20重量份,所述抗靜電劑的含量為3-5重量份,所述摩擦改進劑的含量為1-3重量份,所述氣相炭黑的含量為5-10份,所述連續定向玻璃纖維的含量為3~8份,所述丙烯酸的含量為15-30重量份,所述聚丙烯樹脂為丙烯共聚物和/或丙烯均聚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丙烯組合物,其中,所述氣相炭黑和所述連續定向玻璃纖維的質量比為1:1。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聚丙烯組合物,其中,所述丙烯共聚物和所述丙烯均聚物的重量比為(2-4):1,優選為3:1;
優選地,所述丙烯共聚物和所述丙烯均聚物的熔融指數均為0.1g/10min-50g/10min。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聚丙烯組合物,其中,所述丙烯共聚物含有丙烯無規共聚物,所述丙烯無規共聚物的無規度為至少40重量%。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聚丙烯組合物,其中,所述阻燃劑選自有機芳香族溴化化合物、有機環脂族溴化化合物、多環脂族溴化化合物和有機脂肪族溴化化合物中的一種或多種。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聚丙烯組合物,其中,所述抗靜電劑選自導電炭黑、乙炔炭黑、單硬脂酸甘油酯、二硬脂酸甘油酯、三硬脂酸甘油酯、乙氧基化胺、伯胺、叔胺、仲胺、乙氧基化醇、硫酸烷基酯和季銨鹽中的一種或多種。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聚丙烯組合物,其中,所述摩擦改進劑為聚四氟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和二硫化鉬中的一種或多種。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聚丙烯組合物,其中,所述聚丙烯組合物還含有增韌劑、聚甲醛樹脂、阻燃協效劑和加工助劑中的一種或多種,且相對于100重量份的聚丙烯組合物,所述增韌劑的含量為0-20重量份,所述聚甲醛樹脂的含量為0-3重量份,所述阻燃協效劑的含量為0-10重量份,所述加工助劑的含量為0-1.5重量份。
9.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聚丙烯組合物的制備方法,該方法包括將聚丙烯樹脂、阻燃劑、抗靜電劑、摩擦改進劑、氣相炭黑、連續定向玻璃纖維以及任選的增韌劑、聚甲醛樹脂、阻燃協效劑和加工助劑進行混合和成型。
10.由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聚丙烯組合物制備的聚丙烯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