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隔音耐沖擊高分子地板,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物質制成:
90~100份醋酸乙烯樹脂、30~35份聚氯乙烯樹脂、15~20份環氧樹脂、10~15份改性玻璃纖維、80~90份輕質碳酸鈣、1~3份增塑劑、2~4份穩定劑、2~5份固化劑;所述改性玻璃纖維由如下重量份的物質制成:50~60份玻璃纖維、8~10份沸石粉、2~4份納米二氧化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隔音耐沖擊高分子地板,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物質制成:
95份醋酸乙烯樹脂、33份聚氯乙烯樹脂、18份環氧樹脂、12份改性玻璃纖維、85份輕質碳酸鈣、2份增塑劑、3份穩定劑、4份固化劑;所述改性玻璃纖維由如下重量份的物質制成:55份玻璃纖維、9份沸石粉、3份納米二氧化硅。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隔音耐沖擊高分子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塑劑由鄰苯二甲酸丁芐酯、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仲辛酯中的至少一種組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隔音耐沖擊高分子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穩定劑由金屬皂類、亞磷酸脂類、稀土穩定劑中的至少一種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隔音耐沖擊高分子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化劑由乙烯基三胺、乙二胺、間氨基甲胺中的至少一種組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隔音耐沖擊高分子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玻璃纖維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納米二氧化硅粉碎制成粒徑大小為20~40nm的粉末A備用;
(2)將沸石粉粉碎制成粒徑大小為150~170nm的粉末B備用;
(3)將步驟(1)所得的粉末A放入波長為300~340nm的紫外光條件下輻照處理25~30min后取出,再將其置于甲基丙烯酸甲酯溶液中浸泡處理30~35min,過濾后備用;
(4)將步驟(2)處理后的粉末B置于乙烯基苯基三氯硅烷中處理30~35min,過濾后備用;
(5)將玻璃纖維置于質量分數為30%的氫氟酸溶液中,浸泡處理5~7min后取出,立即用去離子水對其進行沖洗處理,最后進行干燥后備用;
(6)將步驟(3)處理后的粉末A、步驟(4)處理后的粉末B、步驟(5)處理后的玻璃纖維共同混合放入質量分數為5%的聚乙烯醇溶液中,并以頻率為48~50kHz的超聲波處理10~15min,過濾后干燥至整體水含量不大于3%即可。
7.一種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隔音耐沖擊高分子地板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是將醋酸乙烯樹脂、聚氯乙烯樹脂、環氧樹脂、改性玻璃纖維、輕質碳酸鈣、增塑劑、穩定劑和固化劑按相應重量份稱取混合后,再進行捏合塑練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