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涂料技術領域,具體是指一種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及制造方法。
背景技術:
傳統的裝飾材料大多是木制品、塑料制品及符合材料制品,大量耗費天然木材和不可再生的石油資源。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創新,近年市場上出現了一種新型的裝飾材料——表面經過粉末涂料加工形成具有木紋效果的型材。該材料制品外觀效果接近于木制品,富有美感,可替代木制品、塑料制品以及復合材料制品,還具有堅固耐用、不易變形、保溫、防音防燥、抗震等優點,客服了傳統裝飾材料防火性能差、易變性和易老化等缺點。現已廣泛應用于建筑門窗、樓梯扶手、家具及辦公用品等方面,該材料制品應用領域正在不斷擴大,由此,木紋粉末涂料的生產和制備也相應地得到了發展和壯大。
但是,市場上現有的裝飾性型材木紋粉末涂料,經過一定時間之后,容易氧化脫落,尤其是在受到外力作用下,容易整塊脫落,嚴重影響裝飾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及制造方法,其性質穩定,強度高,附著力強,不易脫落。
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一種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含羥基飽和聚酯樹脂60-80份
尼龍樹脂50-60份
雙酚A環氧樹脂1-2份
固化劑8-15份
耐高溫抗氧劑0.5-2份
紫外線穩定劑0.2-1份
流平劑0.5-2份
成核劑0.5-2份
紋理劑1-5份
增光劑0.2-1份
安息香0.5-1份
耐磨蠟粉0.2-1份
顏填料1-45份。
作為一種改進,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含羥基飽和聚酯樹脂70份
尼龍樹脂55份
雙酚A環氧樹脂1.5份
固化劑11份
耐高溫抗氧劑1.3份
紫外線穩定劑0.6份
流平劑1.2份
成核劑1.5份
紋理劑3份
增光劑0.6份
安息香0.8份
耐磨蠟粉0.6份
顏填料25份。
作為進一步地改進,所述尼龍樹脂為長碳鏈工程尼龍PA11或PA12或PA1012或PA1212。
作為進一步地改進,所述固化劑為1530固化劑和powderlink1174的混合物,其中1530固化劑和powderlink1174的重量比為0.5-1。
作為進一步地改進,所述耐高溫抗氧劑為聚合性受阻酚抗氧劑和亞磷酸酯抗氧劑復合物或聚合性受阻酚抗氧劑和胺類抗氧劑復合物,所述紫外線穩定劑為 2,4-二羥基二苯甲酮或2-(2-羥基-3-特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作為進一步地改進,所述流平劑為丙烯酸酯共聚物,所述成核劑為褐煤酸鈣,所述紋理劑為胺封閉磺酸催化劑,所述增光劑為丙烯酸丁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共聚物。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制備的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將含羥基飽和聚酯樹脂、尼龍樹脂、雙酚A環氧樹脂、固化劑、耐高溫抗氧劑、紫外線穩定劑、流平劑、成核劑、紋理劑、增光劑、安息香、耐磨蠟粉和顏填料混合均勻,通過擠出造粒系統制得含有改性尼龍樹脂的顆粒狀涂料;
S2、將S1中的顆粒狀涂料冷凍,之后研磨成粉末狀涂料;
S3、將S2中的粉末狀涂料進行脫水干燥,之后進行篩分獲得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
作為進一步地改進,步驟S1中擠出造粒系統為同向雙螺桿擠出機與熔體泵串聯的擠出造粒系統。
作為進一步地改進,步驟S2中冷凍介質為液氮,冷凍溫度為零下100-零下150攝氏度,冷凍時間為30-60分鐘。
作為進一步地改進,步驟S3中對顆粒狀涂料進行冷凍之后,先回到室溫,然后進行干燥,干燥后粉末狀涂料中含水量小于等于0.1 wt %,經過篩分后的粒徑范圍為50-80微米。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發明人經過大量反復試驗,篩選了合理的原料以及配比,本發明的粉末涂料固化溫度低,能在150攝氏度下固化成膜,大大低于現有市場常見粉末涂料的固化溫度,降低能耗,節約能源,而且便于施工操作,粉末涂料經固化后得到的涂膜,表面硬度高,具有爽滑手感,木紋轉印效果極佳,視覺和觸覺與木頭機器相似,具有良好的耐候性和極佳的化學性能。
本產品固化溫度低,環保無毒,生產成本低,粉末涂料層與型材之間的粘結力強,使得涂料層不易脫落,并且在涂料涂覆過程中不會出現氧化而導致涂料物理性能下降,長碳鏈尼龍的韌性得到很好保持,在外力沖擊下不會出現涂層脆裂脫落,而且紫外線穩定劑的添加很好地保證了尼龍粉涂層的不易老化,涂層長時間使用之后不會出現老化脫落。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實施例1
一種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含羥基飽和聚酯樹脂60份
尼龍樹脂50份
雙酚A環氧樹脂1份
固化劑8份
耐高溫抗氧劑0.5份
紫外線穩定劑0.2份
流平劑0.5份
成核劑0.5份
紋理劑1份
增光劑0.2份
安息香0.5份
耐磨蠟粉0.2份
顏填料1份。
其中,尼龍樹脂為長碳鏈工程尼龍PA11或PA12或PA1012或PA1212,固化劑為1530固化劑和powderlink1174的混合物,其中1530固化劑和powderlink1174的重量比為0.5,耐高溫抗氧劑為聚合性受阻酚抗氧劑和亞磷酸酯抗氧劑復合物,紫外線穩定劑為 2,4-二羥基二苯甲酮,流平劑為丙烯酸酯共聚物,成核劑為褐煤酸鈣,紋理劑為胺封閉磺酸催化劑,增光劑為丙烯酸丁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共聚物。
本發明提供一種制備的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將含羥基飽和聚酯樹脂、尼龍樹脂、雙酚A環氧樹脂、固化劑、耐高溫抗氧劑、紫外線穩定劑、流平劑、成核劑、紋理劑、增光劑、安息香、耐磨蠟粉和顏填料混合均勻,通過擠出造粒系統制得含有改性尼龍樹脂的顆粒狀涂料;
S2、將S1中的顆粒狀涂料冷凍,之后研磨成粉末狀涂料;
S3、將S2中的粉末狀涂料進行脫水干燥,之后進行篩分獲得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
具體地,步驟S1中擠出造粒系統為同向雙螺桿擠出機與熔體泵串聯的擠出造粒系統,步驟S2中冷凍介質為液氮,冷凍溫度為零下100攝氏度,冷凍時間為60分鐘,步驟S3中對顆粒狀涂料進行冷凍之后,先回到室溫,然后進行干燥,干燥后粉末狀涂料中含水量為0.1wt%,經過篩分后的粒徑范圍為50-60微米。
實施例2
一種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含羥基飽和聚酯樹脂80份
尼龍樹脂60份
雙酚A環氧樹脂2份
固化劑15份
耐高溫抗氧劑2份
紫外線穩定劑1份
流平劑2份
成核劑2份
紋理劑5份
增光劑1份
安息香1份
耐磨蠟粉1份
顏填料45份。
其中,尼龍樹脂為長碳鏈工程尼龍PA11或PA12或PA1012或PA1212,固化劑為1530固化劑和powderlink1174的混合物,其中1530固化劑和powderlink1174的重量比為1,耐高溫抗氧劑為聚合性受阻酚抗氧劑和胺類抗氧劑復合物,紫外線穩定劑為 2,4-二羥基二苯甲酮或2-(2-羥基-3-特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流平劑為丙烯酸酯共聚物,成核劑為褐煤酸鈣,紋理劑為胺封閉磺酸催化劑,增光劑為丙烯酸丁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共聚物。
本發明提供一種制備的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將含羥基飽和聚酯樹脂、尼龍樹脂、雙酚A環氧樹脂、固化劑、耐高溫抗氧劑、紫外線穩定劑、流平劑、成核劑、紋理劑、增光劑、安息香、耐磨蠟粉和顏填料混合均勻,通過擠出造粒系統制得含有改性尼龍樹脂的顆粒狀涂料;
S2、將S1中的顆粒狀涂料冷凍,之后研磨成粉末狀涂料;
S3、將S2中的粉末狀涂料進行脫水干燥,之后進行篩分獲得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
具體地,步驟S1中擠出造粒系統為同向雙螺桿擠出機與熔體泵串聯的擠出造粒系統,步驟S2中冷凍介質為液氮,冷凍溫度為零下150攝氏度,冷凍時間為30分鐘,步驟S3中對顆粒狀涂料進行冷凍之后,先回到室溫,然后進行干燥,干燥后粉末狀涂料中含水量小于等于0.08 wt %,經過篩分后的粒徑范圍為70-80微米。
實施例3
一種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
含羥基飽和聚酯樹脂70份
尼龍樹脂55份
雙酚A環氧樹脂1.5份
固化劑11份
耐高溫抗氧劑1.3份
紫外線穩定劑0.6份
流平劑1.2份
成核劑1.5份
紋理劑3份
增光劑0.6份
安息香0.8份
耐磨蠟粉0.6份
顏填料25份。
其中,尼龍樹脂為長碳鏈工程尼龍PA11或PA12或PA1012或PA1212,固化劑為1530固化劑和powderlink1174的混合物,其中1530固化劑和powderlink1174的重量比為0.8,耐高溫抗氧劑為聚合性受阻酚抗氧劑和胺類抗氧劑復合物,紫外線穩定劑為 2,4-二羥基二苯甲酮或2-(2-羥基-3-特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流平劑為丙烯酸酯共聚物,成核劑為褐煤酸鈣,紋理劑為胺封閉磺酸催化劑,增光劑為丙烯酸丁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共聚物。
本發明提供一種制備的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將含羥基飽和聚酯樹脂、尼龍樹脂、雙酚A環氧樹脂、固化劑、耐高溫抗氧劑、紫外線穩定劑、流平劑、成核劑、紋理劑、增光劑、安息香、耐磨蠟粉和顏填料混合均勻,通過擠出造粒系統制得含有改性尼龍樹脂的顆粒狀涂料;
S2、將S1中的顆粒狀涂料冷凍,之后研磨成粉末狀涂料;
S3、將S2中的粉末狀涂料進行脫水干燥,之后進行篩分獲得裝飾型材用木紋粉末涂料。
具體地,步驟S1中擠出造粒系統為同向雙螺桿擠出機與熔體泵串聯的擠出造粒系統,步驟S2中冷凍介質為液氮,冷凍溫度為零下125攝氏度,冷凍時間為45分鐘,步驟S3中對顆粒狀涂料進行冷凍之后,先回到室溫,然后進行干燥,干燥后粉末狀涂料中含水量小于等于0.06 wt %,經過篩分后的粒徑范圍為60-70微米。
實施例1-3的產品性能如下表:
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以上任何實施例的討論僅為示例性的,并非旨在暗示本公開的范圍(包括權利要求)被限于這些例子;在本發明的思路下,以上實施例或者不同實施例中的技術特征之間也可以進行組合,步驟可以以任意順序實現,并存在如上所述的本發明的不同方面的許多其它變化,為了簡明它們沒有在細節中提供。因此,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省略、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