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描述涉及方向盤,并且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用于方向盤的托盤桌。
車輛方向盤通常安裝至與轉向裝置和車輪連接的轉向軸的端部。駕駛員操作方向盤,以通過轉向軸將扭矩傳遞至轉向裝置來轉動車輪。可替代地,在線控轉向系統中,車輛的方向盤和車輪之間的多個機械部件被電氣部件所替代,使得駕駛員對方向盤的旋轉為致動器產生命令信號,以旋轉車輪。在任一種情況下,駕駛員操縱方向盤。
如果車輛配備有自動駕駛輔助轉向(“ADAS”)系統,那么當ADAS系統被啟動時,方向盤不需要由駕駛員操縱。因此,當方向盤沒有被駕駛員使用時,期望為車輛的方向盤提供額外的用途。
技術實現要素:
托盤桌包括可變形主體和樞轉部分。可變形主體包括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在托盤桌的第一狀態下,基本平坦的表面從第一邊緣延伸到第二邊緣。在托盤桌的第一狀態下,主體限定了從第一邊緣到第二邊緣的第一長度。在托盤桌的第二邊緣受力的第二狀態下,主體限定了托盤桌的比第一長度短的第二長度。主體的第一邊緣鄰近的樞轉部分被構造成將主體可樞轉地附接至方向盤。
轉向柱組件包括方向盤和可樞轉地附接至方向盤的托盤桌。托盤桌包括可變形主體和樞轉部分。可變形主體包括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在托盤桌的第一狀態下,基本平坦的表面從第一邊緣延伸到第二邊緣。在托盤桌的第一狀態下,主體限定了從第一邊緣到第二邊緣的第一長度。在托盤桌的第二邊緣受力的第二狀態下,主體限定了托盤桌的比第一長度短的第二長度。主體的第一邊緣鄰近的樞轉部分被構造成將主體可樞轉地附接至方向盤。
車輛包括轉向柱、附接至轉向柱的一端的方向盤以及可樞轉地附接至方向盤的托盤桌。托盤桌包括可變形主體和樞轉部分。可變形主體包括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在托盤桌的第一狀態下,基本平坦的表面從第一邊緣延伸到第二邊緣。在托盤桌的第一狀態下,主體限定了從第一邊緣到第二邊緣的第一長度。在托盤桌的第二邊緣受力的第二狀態下,主體限定了托盤桌的比第一長度短的第二長度。主體的第一邊緣鄰近的樞轉部分被構造成將主體可樞轉地附接至方向盤。
從結合附圖的以下描述中,這些和其它優點和特征將變得更加明顯。
附圖說明
作為本發明的主題在說明書結尾處的權利要求書中特別地指出并明確地要求保護。從下面結合附圖的詳細描述中,本發明的前述和其它特征和優點是清楚的,其中:
圖1是包括處于展開位置的托盤桌的實施例的轉向柱組件的實施例的側視圖;
圖2是圖1中的轉向柱組件的側視圖,其中,托盤桌處于收起位置;
圖3是圖1中的轉向柱組件的側視圖,其中,托盤桌處于改變狀態;
圖4是圖1中的轉向柱組件的側視圖,其中,可充氣氣囊處于展開狀態;
圖5是托盤桌的一個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6是托盤桌的另一個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7是托盤桌的又一個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8是托盤桌的又一個實施例的透視圖;并且,
圖9是包括圖1的轉向柱組件的車輛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參照附圖,其中將參照具體實施例描述本發明,但不限制本發明。圖1公開了具有大致沿著縱向軸線12延伸的轉向柱16的轉向柱組件14的實施例。轉向輸入裝置18附接至轉向柱16,以用于車輛10(參見圖9)的由駕駛員操縱的轉向。在所示實施例中,轉向輸入裝置18是方向盤,并且在下文中稱為方向盤18。方向盤18包括輪轂24、輪緣部分26和將輪轂24連接至輪緣部分26的輪輻28。方向盤18可配備用于在碰撞時展開的可充氣氣囊30。可充氣氣囊30在圖1至3中處于非展開狀態,并且在圖4中處于展開狀態,這表示如車輛10的撞擊的碰撞事件。
轉向柱組件14還包括樞轉地附接至方向盤18的托盤桌32。在圖1所示的托盤桌32的展開位置中,車輛10的乘員可利用托盤桌32的工作表面34放置待使用的物體。所述物體可包括但不限于筆記本電腦、閱讀材料、平板電腦、食物等。如圖示,工作表面34可以是基本平坦的,用于充分地支撐物體。然而,工作表面可包括淺盤形狀,并且可包括周邊邊緣,該周邊邊緣從工作表面突出以防止物品在車輛10轉向期間從工作表面34滑落。如圖1所示,當處于托盤桌32的展開狀態時,工作表面34可大致平行于軸16的縱向軸線12延伸,然而,托盤桌32可調成各種角度以適應乘員的需要。如圖1和圖2所示,在托盤桌32的第一狀態下,托盤桌32具有從托盤桌32的第一邊緣36延伸到第二邊緣38的第一長度L1。托盤桌32還包括鄰近第一邊緣36的鉸鏈區域或樞軸部分40,以將托盤桌32樞轉固定至方向盤18。同樣,方向盤18包括樞轉地適應托盤桌32的鉸鏈區域或樞軸部分42。樞軸部分40、42設置在方向盤18和托盤桌32(當在圖2所示的收起位置觀察托盤桌32時)的大致六點鐘位置,因此托盤桌32可以沿旋轉方向44(圖1)從輪轂24旋轉離開至乘員前方的水平位置。配合的樞轉部分40、42能夠通過使托盤桌32沿所示旋轉方向44、52中的任一方向、繞著穿過樞軸部分40、42的樞轉軸線46旋轉,而使得托盤桌32在圖1所示的展開位置和圖2所示的收起位置之間運動。
在收起位置,工作表面34可以覆蓋輪轂24的表面,或者可以面向方向盤18的接收區域48。在收起位置,外表面50面向坐在駕駛員座位的乘客,例如駕駛員。外表面50可以設計成與方向盤18的外觀在美觀上協調。處于收起位置的托盤桌32不會妨礙駕駛員的氣囊30的充氣,因為樞轉部分40、42允許可充氣氣囊30沿圖4所示旋轉方向44旋轉托盤桌32使其遠離方向盤18的接收區域48。當高壓氣體使可充氣氣囊30離開輪轂24而展開時,由氣囊30中氣體產生的徑向力使托盤桌32沿方向44朝向邊緣部分26在接近六點鐘方位旋轉,并且在駕駛員能接觸托盤桌32之前通常不產生干擾。托盤桌32可以包括能夠在圖1所示的正常展開位置(或者適應駕駛員需要的可替代的角位置)中支撐托盤桌32的鎖扣或支撐件,但是這可以通過給可充氣氣囊30充氣的力克服,以使托盤桌32運動至圖4所示的位置。
如將參照圖5至8進一步描述的,托盤桌32包括可變形主體54,以使得如果托盤桌32處于圖1所示的展開位置且車輛10經歷撞擊,且如果駕駛員的軀干在撞擊期間接觸托盤桌32的第二邊緣38,則托盤桌32將改變并因此以非常低的力的水平發生變形,從而基本上減少由托盤桌32對駕駛員的沖擊。可充氣氣囊30也可在碰撞中展開。如果當可充氣氣囊30展開時托盤桌32處于圖1所示的展開位置,那么托盤桌32將被強行旋轉至圖4所示的位置。雖然這可在駕駛員與托盤桌32的第二邊緣38接觸之前發生,但是在可充氣氣囊30將托盤桌32旋轉到六點鐘位置之前托盤桌32和駕駛員之間的任何潛在接觸將由于可變形主體54而最小化。
圖5示出托盤桌132的一個實施例。托盤桌132包括具有多個基本彼此平行延伸的子部分156的主體154,其中第一子部分158與第一邊緣36對齊,第二子部分160與第二邊緣38對齊,并且至少一個分隔件162定位在第一和第二子部分158、160與第一和第二邊緣36、38之間。當托盤桌132具有如圖所示的矩形形狀時,子部分156還布置成與第一和第二邊緣36、38基本平行。所示實施例包括多個分隔件162。在圖5中,分隔件162包括從主體154的相對的第三和第四邊緣66、68延伸的剪切線164。剪切線164也可基本上彼此平行。主體154可以是基本上中空的,以使得方向70上的力使得至少一些子部分156彼此分離。由于方向70上的力帶來的主體碎片72在圖3中示出。圖3所示的處于第二狀態的托盤桌132具有從第一邊緣36到改變的第二邊緣74的第二長度L2,其中第二長度L2比第一長度L1短。圖3中的托盤桌32的改變的第二邊緣74可以是圖5所示的內部子部分156的邊緣176。除了上述區別之外,托盤桌132可以包括與圖1至4所示的托盤桌32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操作。
圖6示出托盤桌232的另一實施例。托盤桌232包括具有多個基本彼此平行延伸的子部分256的主體254,其中第一子部分258與第一邊緣36對齊,第二子部分260與第二邊緣38對齊,并且至少一個分隔件262定位在第一和第二子部分258、260與第一和第二邊緣36、38之間。當托盤桌232具有如圖所示的矩形形狀時,子部分256還布置成與第一和第二邊緣36、38基本平行。所示實施例包括多個分隔件262。在圖6中,分隔件262是從主體254的相對的第三和第四邊緣66、68延伸的可折疊回旋部264。回旋部264也可基本上彼此平行。回旋部264可以采取設置在工作表面34和外表面50之間的波紋狀基板的形式。主體254可是基本上中空的,以使得方向70上的力將子部分256折疊入彼此,形成“手風琴”樣式。也就是說,各個子部分256的寬度被減小以改變主體254的長度至如圖3所示的第二長度L2。對于主體254而言,雖然部件不必剪斷且主體254保持為整體,但由于力而會大體變形。處于如圖3所示的第二狀態的托盤桌232具有從第一邊緣36到改變的第二邊緣74的第二長度L2,其中第二長度L2比第一長度L1短。在本實施例中,第二邊緣74是第二邊緣38的變形形式。除了上述區別之外,托盤桌232可以包括與圖1至圖4所示的托盤桌32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操作。
圖7中示出托盤桌332的另一個實施例。托盤桌332包括由可壓碎材料378制成的主體354,例如但不限于可壓碎的泡沫。材料378可以包括當方向70上的力沖擊在主體354上時可以部分地或基本上消除的氣囊380。此外,在一個實施例中,主體354也可是基本中空的,使得材料378用以形成殼。然而,主體354也可以制成實心結構,其中主體354的內部基本填充材料378。方向70上的力可以至少部分地壓碎主體354的材料378,例如部分地由于其中的氣囊。然而,方向70上的力也可將主體354的材料378粉碎成如圖3所示分離的碎片72,以至至少部分地分解托盤桌332。處于如圖3所示的第二狀態的托盤桌232由此具有從第一邊緣36到改變的第二邊緣74的比第一長度L1短的第二長度L2。圖3中托盤桌332的改變的第二邊緣74可為圖7所示的主體354的材料378的任何剩余部分。除了上面提到的區別之外,托盤桌332可包括與圖1至圖4所示托盤桌32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操作。
圖8示出托盤桌432的另一實施例。托盤桌432包括具有多個基本彼此平行延伸的子部分456的主體454,其中第一子部分458與第一邊緣36對齊,第二子部分460與第二邊緣38對齊,并且至少一個分隔件462定位在第一和第二子部分458、460與第一和第二邊緣36、38之間。當托盤桌432具有如圖所示的矩形形狀時,子部分458、460還布置成與第一和第二邊緣36、38基本平行。所示實施例包括多個分隔件462。如圖8所示,子部分456和分隔件462兩者都是從主體454的相對的第三和第四邊緣66、68延伸的嵌套式伸縮元件464。然而第一子部分458被描繪為在其中接納相鄰的分隔件462,其進而又被描繪為在其中接納相鄰的第三子部分461,其進而又被描繪為接收第二子部分460,其中可以采用任何數量的嵌套式伸縮元件464。此外,嵌套式伸縮元件464的布置結構可以顛倒,使得鄰近第二邊緣38的第二子部分460是最大的伸縮元件464,而每個后續鄰近的伸縮元件464的尺寸設置成用于接收下一個鄰近的伸縮元件464。伸縮元件464也可以基本上彼此平行。伸縮元件464可各自包括具有分別形成工作表面34和外表面50的部分的具有第一和第二腿482、484的U形截面,以及平行于其它連接部分486而延伸的連接部分486。受到沿方向70的力時,伸縮元件464將嵌套(塌縮)到彼此中,以將主體432的長度改變至如圖3所示的第二長度L2。對于主體454而言,雖然部件不必剪斷且主體454保持為整體式單元,但由于沿方向70的力而變形為具有第二長度L2。由此,處于如圖3所示第二狀態的托盤桌432具有從第一邊緣32到第二邊緣74的第二長度L2,且長度L2比第一長度L2短。在本實施例中,第二邊緣74與第二邊緣38相同。除了上述區別之外,托盤桌432可以包括與圖1至圖4所示托盤桌32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操作。
圖9示出了車輛10的示意性實施例,其中采用了具有方向盤18的轉向柱組件14。車輛10可為配備有自動駕駛輔助轉向(“ADAS”)的車輛。因此,方向盤18可與轉向軸16虛擬地或確實地“分開”,使得其在ADAS系統被啟動時不再旋轉。這種分開可以由機械方式或電氣方式通過(但不限于)離合器或線控轉向系統或伺服致動器的反向旋轉引起。所述分開允許轉向柱組件14為可伸縮的。也就是說,轉向柱16和方向盤18可以在車輛10中向前移動到縮回位置20,因為它不再被駕駛員用來引導車輛10。縮回位置20擴大了駕駛員的個人空間,以獲得舒適和方便。轉向柱組件14可以在縮回位置20和展開或駕駛位置22之間移動。在駕駛位置22,駕駛員可以使用方向盤18來實現車輛10轉向。在縮回位置20,如方向盤18的組件14的部分遠離駕駛員布置,其為駕駛員提供了更大的空間。轉向柱16和方向盤18在縮回位置20的移動創造了駕駛員舒適和便利的額外車廂空間,用于進行包括但不限于閱讀,工作,娛樂,進食,收發短信等非駕駛活動。在縮回位置20的非旋轉方向盤18能夠通過將工作表面34保持在圖1所示的水平位置來使用托盤桌32。然而,例如當車輛10靜止并且方向盤18不旋轉時,如果在方向盤18和駕駛員間分配有將托盤桌32插入其中的空間,車輛10的一些實施例可以允許在駕駛位置22中使用托盤桌32。
在本文所述的實施例中,處于展開狀態的托盤桌32的第一長度L1在碰撞事件中是不可維持的,盡管是在非常有限的力作用沿方向70在第二邊緣38上的情況下。因此,托盤桌32的長度容易地并快速地減小至第二長度L2,以限制對駕駛員的沖擊。
雖然僅結合有限數量的實施例詳細描述了本發明,但是應當容易理解本發明不限于這些公開的實施例。相反,本發明可以被修改以并入此前未描述但符合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任何數量的變型、改變、替換或等效布置。另外,雖然已經描述了本發明的各種實施例,但是應當理解,本發明的各方面可以僅包括一部分所述實施例。因此,本發明不應當視為受到前述描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