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汽車及其手套箱。
背景技術:
相關技術中,目前很多小型家用轎車都是用來接孩子、買菜以及用來上班代步的,難免會有一些小東西不方便放置在后備箱,特別是一些含有未密封的液體、或者是不能傾倒的物品。為此急需在乘員艙內設置可用于放置上述物品的結構。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便于乘員艙內物品的掛裝的手套箱。
本實用新型還提出了一種具有該手套箱的汽車。
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的汽車的手套箱,包括:箱體,所述箱體與汽車的儀表板連接,所述箱體具有敞開口;以及蓋板,所述蓋板連接在所述箱體上且可打開和封閉所述敞開口,所述蓋板外側設有掛裝件。
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手套箱,便于乘員艙內物品的掛裝。
可選地,所述蓋板具有向內凹陷的凹槽,所述掛裝件位于所述凹槽內。
可選地,所述凹槽鄰近所述蓋板的下邊沿設置,且所述凹槽的下側敞開。
可選地,所述凹槽位于所述蓋板的下邊沿的中部。
可選地,所述蓋板包括:外板,所述凹槽形成在所述外板上,所述凹槽的前側壁具有通孔;內板,所述內板位于所述外板前側且與所述外板固定連接,所述掛裝件穿過所述通孔且連接在所述內板上。
可選地,所述凹槽的前側壁為弧形,所述前側壁的前傾夾角為15-45度。
可選地,所述掛裝件為掛鉤。
可選地,所述掛裝件通過螺釘連接在所述蓋板上。
可選地,所述掛裝件包括:支撐部,所述支撐部的前端具有至少一個用于與螺釘連接的安裝孔;以及止擋鉤,所述止擋鉤與所述支撐部的后端連接且向上延伸。
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實施例的汽車,包括所述的手套箱,所述手套箱與所述副駕駛座相對。
附圖說明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手套箱在汽車上的示意圖。
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手套箱的蓋板的示意圖。
圖3是沿圖2中線A-A的剖視示意圖。
附圖標記:
手套箱100,
箱體10,敞開口11,
蓋板20,外板20a,內板20b,凹槽21,凹槽的前側壁211,通孔212,蓋板的下邊沿22,
掛裝件30,支撐部31,安裝孔311,止擋鉤32,
螺釘40,墊片50,前傾夾角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參照圖1至圖3詳細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手套箱100
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的汽車的手套箱100包括箱體10以及蓋板20。箱體10與汽車的儀表板連接,箱體10具有敞開口11,蓋板20連接在箱體10上且可打開和封閉敞開口11,蓋板20外側設有掛裝件30。
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手套箱100,通過在蓋板20上設置掛裝件30,就能夠實現乘客在乘員艙內對物品的掛裝,便于隨手安置物品。
可以理解,箱體10可以與儀表板通過沖壓或注塑一體形成。蓋板20可以滑動或轉動以在打開敞開口11的打開位置和關閉敞開口11的關閉位置之間切換。
如圖2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蓋板20具有向內凹陷的凹槽21,掛裝件30位于凹槽21內。具體地,掛鉤可以全部位于凹槽21內,也可以僅部分伸入凹槽21內。由此,采用上述內凹式設計,有效防止了掛裝件30剮蹭到乘員,提高了乘坐的安全性。
進一步地,凹槽21鄰近蓋板20的下邊沿22設置,且凹槽21的下側敞開。由此,降低了物品與蓋板20之間的干涉,提高了掛裝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為提高物品掛在掛裝部上后蓋板20受力的均勻性,凹槽21可以位于蓋板20的下邊沿22的中部。
在圖3所示的具體實施例中,蓋板20包括外板20a和內板20b。凹槽21形成在外板20a上,凹槽21的前側壁211具有通孔212,內板20b位于外板20a前側且與外板20a固定連接,掛裝件30穿過通孔212且連接在內板20b上。由此,掛裝部與蓋板20的連接更緊固且布置更緊湊。
具體地,凹槽21的前側壁211為弧形,前側壁211的前傾夾角θ為15-45度。其中,前傾夾角θ為凹槽21的前側壁211與蓋板20上與其鄰接的未凹陷部的夾角。
可以理解,掛裝件30可以是掛鉤、掛環、夾子等。在圖3所示的具體示例中,掛裝件30為掛鉤。
進一步地,掛裝件30通過螺釘40連接在蓋板20上。具體地,如圖3所示,掛鉤上可以具有螺紋孔,螺釘40與螺紋孔通過螺紋連接,掛鉤上也可以設置光孔,螺釘40與光孔過盈配合,由此也能實現掛鉤與蓋板20的固定連接。此外,螺栓與手套箱100內板20b之間還可以設置墊片50。
當然,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此,掛裝件30可以與蓋板20固定連接、也可以可轉動地連接在蓋板20上,例如,掛裝件30通過銷軸連接在凹槽21的左側壁和右側壁上,由此掛裝件30可以向上或向下轉動,這樣更便于尺寸較大的待掛裝物品的放置。
如圖3所示,掛裝件30包括支撐部31以及止擋鉤32,支撐部31的前端具有至少一個用于與螺釘40連接的安裝孔311,止擋鉤32與支撐部31的后端連接且向上延伸。這樣,物品的掛接部分能夠經止擋鉤32進入并被支撐在止擋鉤32和/或支撐部31上,且物品的掛接部分位于止擋鉤32與凹槽21的前側壁211之間,有效避免了行車過程中車輛晃動時物品的掛接部分從掛鉤內脫出。
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實施例的汽車,包括上述實施例的手套箱100,手套箱100與副駕駛座相對。由此,更方便副駕駛室內的乘員存放物品。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彼此可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