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制動裝置,尤其涉及一種礦用電機車腳踏輪式液壓制動裝置。
背景技術:
傳統礦用電機車制動器一般采用機械手輪制動方式工作,由于制動力矩過軟,工作反應遲后,無法達到準確定位停車的目的,需反復對位調整,致使工作強度增加,效率低下,且在提供緊急安全制動時,更是力不從心,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是為了解決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種礦用電機車腳踏輪式液壓制動裝置。
本發明的上述目的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礦用電機車腳踏輪式液壓制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制動器、制動輪、腳踏注油泵箱、注油泵、補充油箱和管路系統,所述制動器包括底座和兩個頂推抱緊裝置,所述制動輪安裝于電動機或減速機軸頭上,制動輪位于制動器兩側的兩個頂推抱緊裝置的制動瓦之間,所述頂推抱緊裝置通過管路系統連接注油泵;所述管路系統由進油管、主油管、分油管和四通分配器組成,進油管連接補充油箱和注油泵,主油管連接四通分配器,四通分配器通過分油管連接頂推抱緊裝置;所述注油泵通過進油管連接補充油箱。
所述制動輪的直徑為100mm-500mm之間。
所述頂推抱緊裝置在一個電機組中需要偶數個配合使用,頂推抱緊裝置設置在包括制動瓦、油缸和支架,所述支架安裝在底座上,所述油缸上設有活塞,活塞上設有密封圈,活塞緊靠制動瓦。
所述腳踏注油泵箱和注油泵連接,腳踏注油泵箱上設有鎖制壓鈕和制動踏板。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的優點是:本發明具有強大制動功能,可人性化無級調節制動力矩;制動時,操作者可根據腳踏力度的大小,平滑穩定地控制制動的全過程,實現行車的“準點”定位,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電反切)制動造成對礦用電機車內部的損傷。制動力距強大足以滿足設備安全使用需要;可靠的自動跟進補償功能可以節省調整間隙的工作量,確保制動器始終有效;無需電力驅動,任一時刻都可有效使用,且節省能源。整體結構合理,安裝、維修方便,徹底解決了傳統制動器因制動力矩不強、動作反應遲后,而存在的安全隱患。
本發明可在礦用電機車上使用,有效解決礦用電機車上現有使用的機械制動方式的工作可靠性低、制動力矩過小,且操作反應遲后等不足,以及操作者使用時,行車定位欠佳,緊急情況下強制安全制動無法有效實現等缺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中制動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中頂推抱緊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一步詳述。
如圖1、圖2及圖3所示,一種礦用電機車腳踏輪式液壓制動裝置,包括制動器1、制動輪2、腳踏注油泵箱3、注油泵4、補充油箱5和管路系統6,所述制動器1包括底座1-1和兩個頂推抱緊裝置1-2,所述制動輪2安裝于電動機7或減速機軸頭上,制動輪2位于制動器1兩側的兩個頂推抱緊裝置的制動瓦1-3之間,所述頂推抱緊裝置1-2通過管路系統6連接注油泵4,所述管路系統6由進油管6-1、主油管6-2、分油管6-3和四通分配器6-4組成,進油管6-1連接補充油箱5和注油泵4,主油管6-2連接四通分配器6-4,四通分配器6-4通過分油管6-3連接頂推抱緊裝置1-2;所述注油泵4通過進油管6-1連接補充油箱5。
所述制動輪2的直徑為100mm-500mm之間。
所述頂推抱緊裝置1-2在一個電機組中需要偶數個配合使用,頂推抱緊裝置1-2設置在包括制動瓦1-21、油缸1-22和支架1-23,所述支架1-23安裝在底座1-1上,所述油缸1-22上設有活塞1-25,活塞1-25上設有密封圈1-23,活塞1-25連接制動瓦1-21。
所述腳踏注油泵箱3和注油泵4連接,腳踏注油泵箱3上設有鎖制壓鈕3-1和制動踏板3-2。
本發明的礦用電機車腳踏輪式液壓制動裝置也可用于四驅結構。
本發明的制動原理:當電機車運行時,安裝在傳動軸(電動機軸)上的制動輪2隨之轉動,需進行制動時先關閉電機車行走電機電源,隨后腳踏制動踏板3-2,制動液通過管路系統6在注油泵4內形成工作壓力,制動器1內頂推抱緊裝置推動制動瓦1-3抱緊制動輪2,在制動輪2和制動瓦1-3之間產生摩擦制動力矩。因其所產生的制動力矩變化呈一平滑曲線,操作者可視具體情況無級調整變化制動力矩,從而能平穩完成整個制動過程。松開腳踏注油泵4后,在制動器1內部自動返回機構的作用下,工作缸內活塞及摩擦片自動返回。制動過程中所造成的制動瓦1-3磨損量由制動器中的自動補償裝置隨即對其進行自動跟進補償,同時保證每一次制動返回時,制動瓦1-3和制動輪2之間的間隙為一恒定值(0.2mm-0.5mm)。下一次制動過程原理與前次制動過程相同,直到制動瓦1-3的有效厚度磨損完后重新更換為止。自動隨位裝置能避免制動瓦1-3浮貼制動輪2造成無效摩擦,制動時保證制動瓦1-3與制動輪2每次都處于最佳磨合狀態。電機車停止使用時,可按下鎖制壓鈕3-1,使之處于常閉狀態,避免出現溜坡、滑動,消除由此產生的安全隱患。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