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自行車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
背景技術:
電動自行車是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機電一體化的個人交通工具。目前,電動自行車已經在中國十分的普及,其由于充電方便,操作簡單,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現有的電動自行車一般采用普通的鋼材質制成的車架,電動自行車的前后輪固定連接在車架上,當其中一個車輪跳動時帶動另一個車輪做相應的跳動,如果路面不平,人行駛電動車時會有振動,十分不適。
技術實現要素:
鑒于上述狀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減少震動,使電動自行車平穩行駛的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
一種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包括車架、車輪以及連接所述車輪與車架的懸架,所述懸架與所述車輪的連接處設有一活動臂,所述活動臂包括滑動部和固定部,所述滑動部上設有凸塊,所述固定部上設置有與所述凸塊尺寸相適配的滑道,所述滑動部與所述固定部通過所述滑道滑動連接,所述滑動部固設于所述車輪上,所述固定部固設于所述懸架上,所述滑道的上下兩端設有減震裝置。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通過在懸架與車輪連接處設置活動臂,當其中一個車輪跳動時另一個車輪不受其影響。所述活動臂的滑動部沿著固定部內的滑道上下滑動,從而帶動車輪上下移動。所述滑道內設置有減震裝置,當行駛在不平的路面時車輪可通過活動臂在懸架上上下移動,并通過減震裝置減緩震動,從而保持該電動自行車在路面平穩地行駛。
上述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其中,所述減震裝置包括減震器、螺旋彈簧和擋板,所述減震器和所述螺旋彈簧并列設置,所述擋板位于所述減震器及所述螺旋彈簧的下方,所述減震器及所述螺旋彈簧連接所述固定部及所述擋板。
上述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其中,所述減震裝置包括從上之下依次設置的減震器、分隔板、螺旋彈簧和擋板。
上述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其中,所述減震器設置4個,平均分布在所述滑道的兩端。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出的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提出的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中活動臂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中的活動臂沿A-A’剖面線的的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提出的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中活動臂的結構示意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設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請參閱圖1至圖3,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獨立懸架電動自行車,包括車架1、車輪2以及連接所述車輪2與車架1的懸架3。所述懸架3與所述車輪2的連接處設有一活動臂4,所述活動臂4包括滑動部41和固定部42,所述滑動部41上設有凸塊411,所述固定部42上設置有與所述凸塊411尺寸相適配的滑道421,所述滑動部41與所述固定部42通過所述滑道421滑動連接。
所述滑動部41固設于所述車輪上2,所述固定部42固設于所述懸架3上。所述活動臂4的滑動部41沿著固定部42內的滑道421上下滑動時帶動車輪2上下移動。所述滑道421的上下兩端設有減震裝置5,當行駛在不平的地面時車輪2可通過活動臂4在懸架3上上下移動,并通過減震裝置5減緩震動。
本實施例中,所述減震裝置5包括、減震器51、螺旋彈簧52和擋板53,所述減震器51和所述螺旋彈簧52并列設置,所述擋板53位于所述減震器51及螺旋彈簧52的下方,所述減震器51及所述螺旋彈簧52連接所述固定部42及所述擋板53。該減震裝置5中的減震器51和螺旋彈簧52并列設置,方便安裝和拆卸,同時也減小了減震器51的受力,提高了減震器51的使用壽命。
所述減震器51和所述螺旋彈簧52除了并列設置外,還可以上下設置。請參閱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提出的獨立懸架電動機中的活動臂4a的結構示意圖,所述減震裝置5a包括從上之下依次設置的減震器51a、分隔板54、螺旋彈簧52a和擋板53a。所述減震器51a的上端與所述固定部42a相連,所述減震器51a、分隔板54、螺旋彈簧52a和擋板53a從上至下依次相連。所述減震器51a位于所述螺旋彈簧52a的上方,增長了緩沖路徑,提高了該電動自行車的減震性能。本實施例中所述滑道的兩端各設置兩個減震裝置5,增強了減震效果。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