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水下工程機械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于水下探測的水下潛碟。
背景技術:
目前在深水作業很難探明水下地形,現有技術一般是采用潛水員去探測,這樣風險大,成本高,也不安全。現在急需一種水下潛碟來解決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
有鑒于此,特提出本實用新型以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成本低,能下潛到水下任一深度且能實現停留、定位,還能實現在水平方向移動的水下潛碟。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水下潛碟,其包括蝶形結構本體,所述蝶形結構本體的中心設有中心孔,在其中心孔處安裝有第一螺旋槳,所述蝶形結構本體內設有浮體材料,所述浮體材料產生的浮力略大于該水下潛碟自重,所述第一螺旋槳產生的下潛作用力大于浮力與該水下潛碟自重的差值則使該水下潛碟向下潛,所述第一螺旋槳產生的下潛作用力等于浮力與該水下潛碟自重的差值則使該水下潛碟停留在某一水深,所述第一螺旋槳產生向上升力則該向上升力與浮力一起使該水下潛碟向上升。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為,所述蝶形結構本體下部設有平衡桿。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為,所述蝶形結構本體下部設有安裝桿,所述安裝桿端部設有第二螺旋槳,所述第二螺旋槳可繞安裝桿水平方向轉動180度,所述第二螺旋槳可繞安裝桿豎直方向轉動90度。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為,所述平衡桿的數量為2至8支。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為,所述第二螺旋槳的數量為2至8組。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為,所述平衡桿的數量為4支。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為,所述第二螺旋槳的數量為4組。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為,該水下潛碟還設有傳感器和攝像頭。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為,所述蝶形結構本體的頂部設有吊鉤。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為,所述吊鉤的數量為4支。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采用第一螺旋槳和4組第二螺旋槳一起轉動產生下潛作用力或向上升力使該水下潛碟下潛或上浮;第一螺旋槳產生的下潛作用力等于浮力與該水下潛碟自重的差值則使該水下潛碟停留在某一水深; 改變4組第二螺旋槳的運動方向則可實現該水下潛碟水平移動或動力定位。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成本低,能下潛到水下任一深度且能實現停留、定位,還能實現在水平方向移動。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示意圖;
圖2是圖1的立體展開示意圖。
圖中各部件名稱如下:
1—蝶形結構本體;
11—中心孔;
2—第一螺旋槳;
3—平衡桿;
4—安裝桿;
5—第二螺旋槳;
6—吊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說明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如圖1及圖2所示,一種水下潛碟,其包括蝶形結構本體1,所述蝶形結構本體1的中心設有中心孔11,在其中心孔11處安裝有第一螺旋槳2,所述蝶形結構本體1內設有浮體材料,所述浮體材料產生的浮力略大于該水下潛碟自重,所述第一螺旋槳2產生的下潛作用力大于浮力與該水下潛碟自重的差值則使該水下潛碟向下潛,所述第一螺旋槳2產生的下潛作用力等于浮力與該水下潛碟自重的差值則使該水下潛碟停留在某一水深,所述第一螺旋槳2產生向上升力則該向上升力與浮力一起使該水下潛碟向上升。
具體地,如圖1及圖2所示,所述蝶形結構本體1下部設有平衡桿3。所述平衡桿3的數量為2至8支,本實用新型的平衡桿3的數量設為4支。所述蝶形結構本體1下部還設有安裝桿4,所述安裝桿4端部設有第二螺旋槳5,所述安裝桿4、第二螺旋槳5的數量相等都為2至8組。本實用新型的安裝桿4、第二螺旋槳5的數量都為4組,并對稱安裝布置。所述第二螺旋槳5在其傳動系統(如齒輪傳動機構、曲柄滑塊傳動機構)作用下可繞安裝桿4水平方向轉動180度,所述第二螺旋槳5在其傳動系統(如齒輪傳動機構、曲柄滑塊傳動機構)作用下可繞安裝桿4豎直方向轉動90度。該水下潛碟還設有傳感器和攝像頭。4支平衡桿3的作用:1)在陸地上支撐該水下潛碟;2)調節該水下潛碟重心;3)調節該水下潛碟前行的平穩性;4)便于安裝各類傳感器和攝像頭。所述第一螺旋槳2、第二螺旋槳5都可以實現正反轉。所述蝶形結構本體1的頂部設有吊鉤6,所述吊鉤6用于吊裝該水下潛碟;所述吊鉤6的數量為4支。
本實用新型還包括電源系統和控制系統,所述電源系統用于供電。所述控制系統用于控制第一螺旋槳2、第二螺旋槳5正反轉及轉速大小,所述控制系統還控制傳動系統(如齒輪傳動機構、曲柄滑塊傳動機構)的工作。所述控制系統還接收傳感器和攝像頭的信號并向外發送。本實用新型的水下潛碟具有水下地形探測、軍用偵查、物品搜尋和人員救援等眾多用途。
所述蝶形結構本體1分為上下密封安裝的兩部分,下部分主要放置浮體材料,上部分主要安裝密封好的電源系統和控制系統。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的水下潛碟置于水中,當水下潛碟需要下潛或上浮時,4組第二螺旋槳5在其傳動系統(如齒輪傳動機構、曲柄滑塊傳動機構)作用下可繞安裝桿4豎直方向轉動90度,第一螺旋槳2和4組第二螺旋槳5一起轉動產生下潛作用力大于浮力與該水下潛碟自重的差值則使該水下潛碟向下潛,或第一螺旋槳2和4組第二螺旋槳5一起轉動產生向上升力,則該向上升力與浮力一起使該水下潛碟向上升。蝶形結構本體1中心孔中的第一螺旋槳2主要是保持該水下潛碟滯留深度的作用,由于浮體材料產生的浮力略大于該水下潛碟自重,當下潛到某一水深時,就靠該第一螺旋槳2產生下潛作用力等于浮力與該水下潛碟自重的差值則使該水下潛碟停長時間留在某一水深。當水下潛碟需要在某一位保持不動時,靠四個對稱安裝布置的第二螺旋槳5在四個相反方向產生作用力實現動力定位。當水下潛碟需要水平移動時,四個對稱安裝布置的第二螺旋槳5在其傳動系統(如齒輪傳動機構、曲柄滑塊傳動機構)作用下可繞安裝桿4水平轉到同一方向,同時工作即可實現水平移動;若改變前進速度,則可以改變第二螺旋槳5的轉速,還可以增減第二螺旋槳5同時轉動的數量。本實用新型的水下潛碟還可以在空中飛行,當第一螺旋槳2和4組第二螺旋槳5在空氣中產生的向上升力大于該水下潛碟自重時,通過改變第二螺旋槳5的方向則可實現該水下潛碟在空中飛行。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本實用新型采用第一螺旋槳2和4組第二螺旋槳5一起轉動產生下潛作用力或向上升力使該水下潛碟下潛或上浮;第一螺旋槳2產生的下潛作用力等于浮力與該水下潛碟自重的差值則使該水下潛碟停留在某一水深; 改變4組第二螺旋槳5的運動方向則可實現該水下潛碟水平移動或動力定位。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成本低,能下潛到水下任一深度且能實現停留、定位,還能實現在水平方向移動。
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