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無人機植保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植保無人機上使用的防晃藥箱。
背景技術:
無人機植保是指利用無人機對農林植物進行保護作業。可以用作植保的無人機,也稱作植保無人機,可以使用固定翼、單旋翼、多旋翼無人機作為飛行平臺,再安裝噴灑機構組成,通過地面遙控或GPS飛控,來實現噴灑作業,可以噴灑藥劑、種子、粉劑等。
植保無人機具有作業效率高、單位面積施藥液量小、無需專用起降機場,機動性好等優點。而且,植保無人機可以遠距離搖控操作,從根本上避免了作業人員暴露在農藥中的危險,改良了農業勞動者的工作環境和條件,特別是旋翼植保無人機,其旋翼產生的向下氣流有助于增加霧流對作物的穿透性,防治效果好。經過多年的實踐,無人機植保在水田作業、高稈作物和應對爆發性病蟲害等方面已經表現出突出的優勢,而且可以應對農村勞動力日益減少的問題,近幾年發展非常迅速,市場空間巨大。
現有的農用植保無人機上安裝的噴灑機構包括噴灑執行機構和藥箱,噴灑機構與藥箱連接,將藥箱中攜帶的藥液等物質噴灑到農作物上。在農用植保無人機實際飛行中容易因為飛行姿態的變化(例如,急速轉彎等)而造成藥液在箱體里晃動,引起因藥箱內的藥液快速流向較低的一側,而產生一個沖擊力,并產生回波快速反向流動撞擊藥箱側壁,引起藥箱晃動,進而影響無人機的正常飛行,增加作業的難度,甚至導致無人機損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無人機防晃藥箱,在無人機飛行時能夠防止或者至少緩解藥箱的晃動。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無人機防晃藥箱,所述無人機防晃藥箱包括箱體、設置在所述箱體上端的進藥口和設置在所述箱體下端的出藥口,所述箱體的橫截面形狀為正多邊形,且所述箱體的周壁從下到上向內傾斜。
優選地,所述箱體的橫截面形狀為正六邊形。
優選地,所述箱體的周壁與水平面的夾角為75-85度。
優選地,所述箱體的上端面為中部高、四周低的圓弧面,所述進藥口與所述圓弧面的最高點直接連通。
優選地,所述進藥口位于所述箱體的側壁處,所述進藥口通過在所述箱體的上端面的下表面上設置的通槽與所述圓弧面的最高點直接連通。
優選地,所述箱體的下端面為下凹的錐形面,所述出藥口位于所述錐形面的中部。
優選地,所述錐形面為圓錐面。
優選地,所述箱體內設置有用于分隔所述箱體內腔的防浪板。
優選地,所述防浪板的形狀呈十字形。
優選地,所述防浪板的上端和下端分別與所述箱體的上端面和下端面之間均存在間隙。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的不同之處在于,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無人機防晃藥箱通過將藥箱的箱體的橫截面形狀設置為正多邊形,并使得箱體的周壁從下到上向內傾斜,當因無人機的飛行姿態變化而導致箱體內的藥液晃動時,快速流動的藥液撞擊箱體的周壁,由于箱體的周壁的截面形狀呈正多邊形,即箱體周壁的相鄰的兩個平面之間存在夾角,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藥液對箱體的周壁的沖擊力,并且由于周壁從下到上向內傾斜,因此能夠使得撞擊箱體周壁后產生的反向流動的藥液在箱體的中下部聚集而相互碰撞,從而消除或者部分消除藥液的反向流動。因此,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無人機防晃藥箱在無人機飛行時能夠防止或者至少緩解藥箱的晃動。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方式的無人機防晃藥箱的立體圖;
圖2是圖1中所示的無人機防晃藥箱的主視圖;
圖3是圖1中所示的無人機防晃藥箱的右視圖;
圖4是圖2中沿A-A方向的剖視圖;
圖5是圖3中沿B-B方向的剖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
1-箱體; 2-進藥口; 3-出藥口; 4-通槽;
5-防浪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但這些例舉性實施方式的用途和目的均僅用來例舉本實用新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實際保護范圍構成任何形式的任何限定,更非將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局限于此。
在本實用新型中限定了一些方位詞,在未作出相反說明的情況下,所使用的方位詞如“上、下、左、右”是指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無人機防晃藥箱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定義的,并與附圖2中所示的上下左右方向一致。“內、外”是指相對于各零部件本身輪廓的內外,例如,藥箱的內側即是相對于外箱的周壁而言的。
這些方位詞是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而采用的,因而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無人機防晃藥箱,通過將藥箱的箱體設置為正多邊形,并且使得箱體的周壁從下到上向內傾斜,可以有效地防止或者緩解藥箱在無人機運行時產生的晃動問題。在此技術構思范圍內,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局限于圖1-圖5中所示的具體的特定細節結構,例如,藥箱的箱體的形狀可以是正六邊形,也可以是正五邊形或者正八邊形等。再如,藥箱的箱體上的進藥口可以設置在箱體上端的任何適當的位置,出藥口可以設置在箱體下端的任何適當位置。這些將在以下的具體實施方式中附帶予以簡略說明。
適當參照圖1、圖2所示,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基本實施方式的無人機防晃藥箱可以包括箱體1、設置在所述箱體1上端的進藥口2和設置在所述箱體1下端的出藥口3,所述箱體1的橫截面形狀為正多邊形,且所述箱體1的周壁從下到上向內傾斜。
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的橫截面是指當藥箱以如圖2所示的角度放置時,即藥箱處于掛載在無人機上的角度時,水平面與藥箱的箱體1相交時所截的截面。其中所述的橫截面的形狀為正多邊形,是指箱體1的周壁的輪廓線的形狀為正多邊形。
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為了避免尖角對操作人員產生傷害或者消除尖角部分的易損性,經常將正多邊形的尖角部分倒適當大的圓角,因此,本實施方式中,如圖1、圖2所示,所述橫截面的形狀為正多邊形,是指在尖角部分倒圓角的大致的正多邊形。
在不考慮可能對操作人員產生傷害或者尖角部分的易損性的情況下,在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實施方式中,所述箱體1的橫截面的形狀為正多邊形,則是指橫截面的形狀為幾何學上的規則的正多邊形,即箱體1存在尖角部分。
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箱體1的周壁,也可以稱作箱體1的側壁,是指箱體1的上端面和下端面之間的部分。在本實施例中,箱體1的周壁從下到上向內傾斜,是指箱體1的構成其周壁的每個側壁均從下到上向內傾斜,形成上小下大的形狀,即類似于棱錐臺形。
上述實施方式的無人機防晃藥箱安裝在無人機上后,當無人機的飛行姿態變化而導致藥箱的箱體1內的藥液晃動時,快速流動的藥液會撞擊向箱體1的周壁,由于箱體1周壁的相鄰的兩個側壁之間存在夾角,可以部分地平衡藥液對箱體1沖擊力,同時由于周壁從下到上向內傾斜,從而能夠使得撞擊箱體1周壁后的藥液反向流動時在箱體1的中下部發生碰撞,減小反向流動的藥液的動能,從而消除或者部分消除藥液的反向流動。
如上所述,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箱體1的橫截面形狀可以為任何的適當的正多邊形,如正五邊形、正六邊形或者其他正多邊形,在本實用新型中優選為正六邊形,如圖1所示,以達到較好的防晃效果。
進一步優選地,為了達到更好的防晃效果,同時保證藥箱的載藥量,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箱體1的周壁與水平面的夾角為75-85度,進一步優選為78度。
為了進一步減小箱體1內藥液的晃動,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如圖4、圖5所示,在所述箱體1內設置有用于分隔所述箱體1內腔的防浪板5。通過防浪板5將箱體1的內腔分隔為多個空間,也就是將箱體1內的藥液分隔為多個部分,從而達到進一步防止藥液晃動的目的。
進一步優選地,所述防浪板5的整體布置形狀呈十字形,即防浪板5包括兩塊十字相交的平板,在圖4中顯示的用附圖標記5標示防浪板的平板與圖5中用附圖標記5標示的防浪板的平板相互垂直,以形成十字形的防浪板5。通過將防浪板5設置為兩塊十字相交的平板,可以在防止藥液晃動的同時,還能夠起到增強箱體1強度的作用。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知曉,為了使得箱體1內的藥液能夠流動,由防浪板5分隔的空間應當相互連通。各個被分隔的空間的連通方式可以采用各種適當的結構,例如可以在防浪板5上打孔。在本實用新型中,優選地,所述防浪板5的上端和下端分別與所述箱體1的上端面和下端面之間均存在間隙,即,所述防浪板5的上端與所述箱體1的上端面之間存在間隙,所述防浪板5的下端與所述箱體1的下端面之間存在間隙,以連通由防浪板5分隔的各個空間。
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方式中,為了提高防浪板5與箱體1的連接強度,如圖5所示,防浪板5中的一塊平板的上端與箱體1的上端面的下表面連接在一起,另一塊平板的上端與箱體1的上端的下表面之間存在間隙。
進一步地,為了在向藥箱內灌入藥液時,能夠將藥箱內完全灌滿,優選地,所述箱體1的上端面為中部高、四周低的圓弧面,所述進藥口2與所述圓弧面的最高點直接連通。將藥箱的箱體1的上端面設置為圓弧面,在灌入藥液時,能夠將空氣全部從箱體1的上端面的最高位置經進藥口2排出,從而能夠灌滿藥液。其中所述的直接連通,是指進藥口2與箱體1上端面的最高點之間的連通通道上各個點的高度均等于或者大于箱體1上端面的最高點的高度;或者將進藥口2與該最高點直接連接,此時進藥口2位于箱體1上端面的最高點處。
在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進藥口2位于所述箱體1的周壁處,所述進藥口2通過所述箱體1的上端面的下表面上設置的上凸的通槽4與所述圓弧面的最高點直接連通。從而在將藥箱裝在無人機上時,也能夠方便的在側面給藥箱加藥,并能夠保證藥箱的箱體1加滿藥液。
為了進一步的提高防晃效果,優選地,所述箱體1的下端面為下凹的錐形面,所述出藥口3位于所述錐形面的中部。如圖2、圖3所示,通過將箱體1的下端面設置為錐形面,與上述實施方式的正多邊形橫截面的箱體1周壁相互配合,可以減小反向流動的藥液對藥箱的影響。同時,通過將出藥口3設置在該箱體1的下端面的中部,可以將藥箱中的藥液完全排出。所述箱體1的下端面的所述錐形面可以為棱錐面或者圓錐面,優選為圓錐面。
以上實施方式的先后順序僅為便于描述,不代表實施方式的優劣。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方式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方式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方式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