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電梯領域,具體涉及多主機驅動的電梯。
背景技術:
現有的電梯通常包括轎廂和一個對重,并采用一臺曳引機驅動電梯轎廂的升降,當電梯的載重量較大時,就需要一個更大扭矩的曳引機,此時,曳引機的體積會增大,制造成本和難度也會成倍增加,一方面對曳引機的安裝帶來不便,另一方面會增加機房或井道的空間。同時,對機房承重梁和井道的結構強度要求也會更高。還有,對重體積的增加也會浪費更多的井道空間。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主機驅動的電梯,通過多臺曳引機共同驅動轎廂升降。
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多主機驅動的電梯,包括轎廂,還包括:
對重,所述對重設置有多個,并與曳引機數量相等,對稱設置在轎廂四周;
曳引繩,所述的曳引繩是以1:1的繞繩方式,穿過曳引機連接著電梯轎廂與對重;
曳引機,所述的多臺曳引機之間采用等扭矩同步控制方案,來控制各曳引機的運轉與停止。
所述的多臺曳引機中有一臺曳引機被設為主電機,其余各臺均設為從電機,任何加在主電機上的命令或負載變化都會被從電機所反映并且跟隨。
所述的曳引機與對重之間是一一對應關系,每一臺曳引機都有一個與之唯一對應的對重。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對重設置有偶數個,每個對重的大小相等,重量相同。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的轎廂上方設置有導向輪,所述曳引繩從曳引機水平引出后,并經過導向輪轉向,垂直向下與轎廂連接。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的電梯采用多臺曳引機等扭矩同步控制方案,來控制轎廂的升降與停止,可驅動載重量較大的電梯轎廂,減小單個對重和單臺曳引機的體積,降低制造和安裝難度,降低成本,節省井道與機房空間,同時,可提高電梯的安全性能。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說明。顯然,所描述的附圖只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的其他設計方案和附圖:
圖1是本發明的多主機驅動的電梯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發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參照圖1,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多主機驅動的電梯實施例,所述電梯包括一個轎廂1,轎廂1四周設置有四個大小相同、重量相等的對重41、42、43、44,四個對重41、42、43、44對稱分布在轎廂1的兩側,對重41上方設置有一臺曳引機21,對重42上方設置有一臺曳引機22,對重43上方設置有一臺曳引機23,對重44上方設置有一臺曳引機24,曳引繩31的一端固定在對重41,另一端從曳引機21水平引出后,并經過導向輪51轉向后,垂直向下達到轎廂1頂部,與轎廂1固定連接,曳引繩32的一端固定在對重42,另一端從曳引機22水平引出后,并經過導向輪52轉向后,垂直向下達到轎廂1頂部,與轎廂1固定連接,曳引繩33的一端固定在對重43,另一端從曳引機23水平引出后,并經過導向輪53轉向后,垂直向下達到轎廂1頂部,與轎廂1固定連接,曳引繩34的一端固定在對重44,另一端從曳引機24水平引出后,并經過導向輪54轉向后,垂直向下達到轎廂1頂部,與轎廂1固定連接,所述的曳引機21、22、23、24采用等扭矩同步方式控制其同步轉動,其中曳引機21被設為主電機,曳引機22、23、24分別設為從電機,當加在曳引機21上命令或負載發生變化時,曳引機22、23、24 都會跟隨曳引機21的變化而變化。
本實施例的電梯采用四臺曳引機21、22、23、24等扭矩同步驅動方案來控制轎廂1的運行和停止,轎廂1的載重量由四臺曳引機21、22、23、24共同承擔,相比由一臺曳引機來驅動電梯轎廂1,要大大降低每臺曳引機的額定輸出扭矩,減小曳引機的體積,同時,將一個對重分解成4個小對重41、42、43、44,也大大減少了每個對重的體積和重量,這樣既降低了曳引機與對重的制造和安裝難度,又降低了成本,同時也會節省井道與機房空間。
進一步,本實施例的多臺曳引機21、22、23、24獨立連接轎廂1,還能提高電梯的安全性。如當其中一臺曳引機24的曳引繩34出現斷裂或打滑等故障時,其他3臺曳引機的曳引繩31、32、33仍與轎廂1連接,避免轎廂1墜底或沖頂的危險。
進一步,在其他實施例中,曳引機和對重的數目,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但優選保持為偶數個,使其能對稱分布在轎廂1的兩側。
以上具體結構和尺寸數據是對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發明創造并不限于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明精神的前提下還可做出種種的等同變形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形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