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垃圾壓縮機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智能滿關門系統的垃圾壓縮機。
背景技術:
垃圾壓縮機是實現垃圾壓縮減容的主要設備之一,亦是垃圾轉運站的主要處理設備,是一種由液壓系統控制的將收集來的垃圾進行壓縮,以減少垃圾體積的機械。目前,垃圾壓縮機包括垃圾壓縮箱和垃圾箱,垃圾壓縮箱內的垃圾由推頭推入垃圾箱內,當垃圾箱內的垃圾滿箱時,推頭后退,垃圾箱內的密封閘門關閉,垃圾箱就可以運輸。但是現有的垃圾箱閘門密封效果差,垃圾在運輸過程中容易外泄。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智能滿關門系統的垃圾壓縮機,能夠解決垃圾箱閘門密封效果差,垃圾在運輸過程中容易外泄的技術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智能滿關門系統的垃圾壓縮機,包括:
垃圾壓縮箱、垃圾箱和電控系統;所述垃圾壓縮箱和所述垃圾箱通過抱緊機構連接;所述垃圾壓縮箱內設置有壓縮油缸和推頭;所述壓縮油缸一端固定在所述垃圾壓縮箱內壁上,另一端固定連接所述推頭;
所述壓縮油缸上設置有位移傳感器和壓力傳感器;
所述垃圾箱內靠近所述垃圾壓縮箱的一側頂部設置有閘門,底部設置有與所述閘門相配合的閘門軌道;
所述電控系統與所述位移傳感器、所述壓力傳感器和所述閘門連接。
優選地,所述閘門軌道的槽內設置有觸覺傳感器,所述觸覺傳感器與所述電控系統連接。
優選地,所述抱緊機構包括油缸支座、抱緊油缸、推抱導向機構和推抱鉤;
所述油缸支座固定在所述垃圾壓縮箱上;
所述抱緊油缸一端固定在所述油缸支座上,另一端連接有所述推抱導向機構;所述推抱導向機構與所述推抱鉤活動連接;所述垃圾箱上設置有與所述推抱鉤相配合的溝槽。
優選地,所述推抱導向機構與所述推抱鉤通過銷軸連接。
優選地,所述推抱鉤為型。
從上述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智能滿關門系統的垃圾壓縮機,推頭壓縮垃圾時的壓力信號和位移信號傳遞給電控系統,當壓力信號和位移信號達到預設閾值時,電控系統控制推頭后退,閘門下降到閘門軌道上,完成垃圾箱的密封,該垃圾箱的密封效果好,能夠避免垃圾箱運轉過程中垃圾外泄的問題。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智能滿關門系統的垃圾壓縮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抱緊機構3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1-垃圾壓縮箱;2-垃圾箱;3-抱緊機構;301-油缸支座;302-抱緊油缸;303-推抱導向機構;304-推抱鉤;4-壓縮油缸;5-推頭;6-位移傳感器;7-壓力傳感器;8-閘門;9-閘門軌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智能滿關門系統的垃圾壓縮機,包括:垃圾壓縮箱1、垃圾箱2和電控系統;垃圾壓縮箱1和垃圾箱2通過抱緊機構3連接;垃圾壓縮箱1內設置有壓縮油缸4和推頭5;壓縮油缸4一端固定在垃圾壓縮箱1內壁上,另一端固定連接推頭5;壓縮油缸4上設置有位移傳感器6和壓力傳感器7;垃圾箱2內靠近垃圾壓縮箱1的一側頂部設置有閘門8,底部設置有與閘門8相配合的閘門軌道9;電控系統與位移傳感器6、壓力傳感器7和閘門8連接。
上述技術方案中,推頭5壓縮垃圾時的壓力信號和位移信號傳遞給電控系統,當壓力信號和位移信號達到預設閾值時,電控系統控制推頭5后退,閘門8下降到閘門軌道9上,從而使得垃圾箱2的密封效果增大,避免了垃圾箱2運轉過程中垃圾外泄的問題。
在本實施方式中,為了進一步提高垃圾箱2的密封效果,閘門軌道9槽內設置有觸覺傳感器,觸覺傳感器與電控系統連接,觸覺傳感器的設置能夠確保閘門8落入閘門軌道9槽內。
在本實施方式中,為了連接、分離垃圾壓縮箱1和垃圾箱2,拉動垃圾箱2,抱緊機構3包括油缸支座301、抱緊油缸302、推抱導向機構303和推抱鉤304;油缸支座301固定在垃圾壓縮箱1上;抱緊油缸302一端固定在油缸支座301上,另一端連接有推抱導向機構303;推抱導向機構303與推抱鉤304活動連接;垃圾箱2上設置有與推抱鉤304相配合的溝槽,具體參見附圖2。
在本實施方式中,推抱導向機構303與所述推抱鉤304通過銷軸連接。
在本實施方式中,為了提高垃圾壓縮箱1和垃圾箱2的連接穩定性,推抱鉤304為型。
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實用新型。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實用新型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性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