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包括頂蓋板、筒體部和設置在筒體部下端的接口部,筒體部上設置有燃燒孔;所述筒體部與頂蓋板相鄰處設置有環形凹槽;所述燃燒孔設置在環形凹槽內。由于采用這樣的結構,環形凹槽的設置可以使用火焰保持在環形凹槽內,防止產生離焰,提高了能效比。
【專利說明】
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燃氣灶用的燃氣燃燒器,尤其是一種中心分火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現有技術,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包括頂蓋板、筒體部和設置在筒體部下端的接口部,筒體部上設置有燃燒孔。存在問題是:燃燒不充分,易產生離焰火。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它具有燃氣燃燒充分,消除產生離焰的缺陷。
[0004]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包括頂蓋板、筒體部和設置在筒體部下端的接口部,筒體部上設置有燃燒孔;其特殊之處在于:所述筒體部與頂蓋板相鄰處設置有環形凹槽;
[0005]所述燃燒孔設置在環形凹槽內。
[0006]所述的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其特殊之處在于:所述燃燒孔分別大燃燒孔和小燃燒孔,
[0007]小燃燒孔設置在環形凹槽的軸向下部、大燃燒孔設置在環形凹槽的軸向上部;大、小燃燒孔相間設置。
[0008]所述的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其特殊之處在于:所述筒體部上設置有引火座,引火座上設置有導火板,引火座上導氣燃燒孔與筒體部相通;引火座位于環形凹槽的下部。
[0009]所述的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其特殊之處在于:所述筒體部上設置有感應座,感應座上設置導火板,感應座上有燃燒孔,感應針的上端與感應座和導火板配合。
[0010]所述的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其特殊之處在于:所述感應座的下表面上有定位銷。
[0011]本發明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由于采用這樣的結構,環形凹槽的設置可以使用火焰保持在環形凹槽內,防止產生離焰,提高了能效比。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發明的剖視圖。
[0013]圖2是圖1的A—A圖。
[0014]圖3是本發明的主視圖。
[0015]圖4是本發明的立體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0017]如圖1、圖2、圖3所示,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包括頂蓋板1、筒體部2和設置在筒體部下端的接口部3,筒體部2上設置有燃燒孔;所述筒體部2與頂蓋板I相鄰處設置有環形凹槽4;
[0018]所述燃燒孔設置在環形凹槽4內。
[0019]所述燃燒孔分別大燃燒孔51和小燃燒孔52,
[0020]小燃燒孔52設置在環形凹槽4的軸向下部、大燃燒孔51設置在環形凹槽4的軸向上部;大、小燃燒孔51、52相間設置。所述大燃燒孔51和小燃燒孔52是二者相比而言。
[0021 ]所述筒體部2上設置有引火座6,引火座6上設置有導火板61,引火座上導氣燃燒孔62與筒體部2相通;引火座6位于環形凹槽4的下部。
[0022]所述筒體部2上設置有感應座7,感應座7上設置導火板71,感應座7上有燃燒孔72,感應針的上端與感應座和導火板配合。
[0023]所述感應座7的下表面上有定位銷73。
[0024]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明的優先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情況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包括頂蓋板、筒體部和設置在筒體部下端的接口部,筒體部上設置有燃燒孔;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部與頂蓋板相鄰處設置有環形凹槽; 所述燃燒孔設置在環形凹槽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孔分別大燃燒孔和小燃燒孔, 小燃燒孔設置在環形凹槽的軸向下部、大燃燒孔設置在環形凹槽的軸向上部;大、小燃燒孔相間設置。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部上設置有引火座,引火座上設置有導火板,引火座上導氣燃燒孔與筒體部相通;引火座位于環形凹槽的下部。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部上設置有感應座,感應座上設置導火板,感應座上有燃燒孔,感應針的上端與感應座和導火板配合。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灶具燃燒器的中心分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座的下表面上有定位銷。
【文檔編號】F23D14/46GK205717208SQ201620562476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6月12日
【發明人】陳順發
【申請人】廣東星立方廚房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