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包括至少兩片拼接在一起的耐火纖維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附著于耐火纖維毯的覆層,拼接部位經過覆層,所述的至少兩片耐火纖維毯由覆層連結為一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附在覆層另一側的至少兩片拼接在一起的耐火纖維毯,覆層兩側耐火纖維毯的拼接部位錯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其特征在于, 由覆層連結為一體的耐火纖維毯設置為多層,相鄰兩層的拼接部位錯開。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片耐火纖維毯拼接方式為交疊拼接、U型扣合拼接、L形交錯拼接或斜面交錯拼接。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火纖維毯與覆層之間通過縫制、膠粘、鉚扣中任意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組合的方式連接為一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覆層為耐火織物、魚網、鋁箔、牛皮紙或玻璃絲網。
7.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其特征在于,由至少一層權利要求1-6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重疊連接在一起,相鄰兩層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的拼接部位錯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之間通過縫制、膠粘、鉚扣中任意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組合的方式連接為一體。
9.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其特征在于,由權利要求1-8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制成,至少包括上下兩層覆層,覆層由不易讓耐火纖維刺出的材料制成,覆層的面積大于或等于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的面積。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耐火纖維毯的異型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上下兩層覆層連接成袋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