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藥材清洗機,包括清洗筒,所述清洗筒的筒壁上設有添料口和出料口,所述清洗筒連接有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包括固定在所述清洗筒上的驅動軸,所述驅動軸沿所述清洗筒的軸向延伸,所述驅動軸的兩端穿過并伸出所述清洗筒,所述驅動軸伸出所述清洗筒的一端通過減速器連接有驅動電機,所述驅動電機設有電磁剎,所述減速器和所述驅動軸之間設有萬向連軸器;所述驅動軸遠離所述驅動電機的一端設有輸水管,所述輸水管沿所述驅動軸的軸向延伸入所述清洗筒內;所述驅動軸上設有與所述輸水管連通的噴水裝置,所述噴水裝置包括噴水管,所述噴水管為一端開口的管道,所述噴水管的側壁上設有若干個噴水孔,所述驅動軸上固定有與所述輸水管連通的連接管,所述噴水管套裝在所述連接管的外側,所述連接管的外側壁上設有往復螺旋槽,所述噴水管設有與所述往復螺旋槽相匹配的滑塊,所述滑塊滑動安裝在所述往復螺旋槽內,還包括設于所述連接管內的渦輪,所述渦輪通過連接軸固定在所述噴水管上;所述清洗筒的筒壁上均勻設有濾水裝置;所述清洗筒內還設有將中藥材均勻分布在清洗筒的筒壁上的勻料裝置。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藥材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勻料裝置包括固定在所述清洗筒上的L形的擋板,所述擋板沿所述清洗筒的軸向延伸,所述擋板的折彎處朝向所述清洗筒的中心,所述擋板的折彎處固定有緩沖板,所述清洗筒的軸線和所述擋板的折彎處的邊線所確定的平面與所述緩沖板垂直。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中藥材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筒內設有六個所述擋板,六個所述擋板以所述清洗筒的軸線對稱設置。
4.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中藥材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板朝向所述驅動軸的側面上固定有橡膠墊,所述橡膠墊朝向所述驅動軸的側面設有網狀防滑紋。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藥材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濾水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清洗筒的筒壁上的若干個濾水孔,所述清洗筒的筒壁上還設有與所述濾水孔形狀匹配的彈性擋片,所述彈性擋片的一端固定在所述清洗筒上,所述彈性擋片與所述清洗筒之間設有供污水通過所述濾水孔的通過間隙。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藥材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軸上設有三排沿所述驅動軸的軸向設置的噴水裝置,三排所述噴水裝置相互交錯設置。
7.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藥材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水管的封閉端固定有攪料裝置,所述攪料裝置包括推料板,所述推料板為錐形板,所述推料板的大端朝向所述驅動軸。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藥材清洗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可調支架,所述可調支架包括相對設置的固定座和調整座,所述驅動裝置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所述固定座臨近所述清洗筒的一端轉動安裝有連接板,所述清洗筒固定在所述連接板上,所述清洗筒遠離所述驅動裝置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調整座上。
9.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的中藥材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座包括安裝板,所述清洗筒固定在所述安裝板上,所述安裝板的底部固定有螺柱,還包括支座,所述支座上設有供所述螺柱穿過的通孔,所述螺柱上螺紋旋合有卡座,所述卡座的外形尺寸大于所述通孔的直徑,所述卡座位于所述支座和所述安裝板之間。
10.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中藥材清洗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口設置于所述清洗筒臨近所述調整座的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