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水處理制水設備領域,尤其是一種自循環超純水設備。
背景技術:
超純水設備是采用預處理、反滲透技術、超純化處理以及后級處理等方法,將水中的導電介質幾乎完全去除,又將水中不離解的膠體物質、氣體及有機物均去除至很低程度的水處理設備。現階段工業上所用的超純水設備,通常超純水制造出來后放置在一個氮封水箱里作為緩沖儲存,最后才是供到車間使用,這樣就有浪費較多的氮氣、并且不能滿足即制即用的缺點,為解決浪費氮氣、超純水保持超純及新鮮度的缺點,因此需要有一種自循環技術的設備。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能夠減少氮氣使用量,超純水循環式即制即供,時刻保持超純及新鮮度的自循環超純水設備。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自循環超純水設備,包括原水箱、機械過濾器、二級反滲透系統、中間水箱、連續電除鹽系統、超純水供水泵、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和超純水備用供水泵,所述原水箱的出水口通過管道連接機械過濾器的進水口,機械過濾器的出水口通過管道連接二級反滲透系統的進水口,二級反滲透系統的純水出口通過管道連接中間水箱的進水口,中間水箱的出水口通過管道連接連續電除鹽系統的進水口,連續電除鹽系統的出水口通過管道連接超純水供水泵的進水口,超純水供水泵的出水口分為兩路,一路連接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另一路連接車間供水管道,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通過超純水備用供水泵連接車間供水管道。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中間水箱連接車間供水剩余回水管道。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連接車間供水剩余回水管道。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原水箱、機械過濾器、二級反滲透系統、中間水箱、連續電除鹽系統、超純水供水泵、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和超純水備用供水泵通過電路連接控制系統。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自循環超純水設備具有以下優點:一、超純水供水時刻都是循環式即制即供,供水剩余回到中間箱;二、有備用氮封水箱及供水泵,當二級反滲透系統故障時、中間水箱低位時、連續電除鹽系統故障時即可自動啟用;三、節省大量氮氣,供水水質時刻保持新鮮及高純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流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自循環超純水設備,包括原水箱1、機械過濾器2、二級反滲透系統3、中間水箱4、連續電除鹽系統5、超純水供水泵6、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7和超純水備用供水泵8,所述原水箱1的出水口通過管道連接機械過濾器2的進水口,機械過濾器2的出水口通過管道連接二級反滲透系統3的進水口,二級反滲透系統3的純水出口通過管道連接中間水箱4的進水口,中間水箱4的出水口通過管道連接連續電除鹽系統5的進水口,連續電除鹽系統5的出水口通過管道連接超純水供水泵6的進水口,超純水供水泵6的出水口分為兩路,一路連接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7,純水儲存至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7備用,另一路連接車間供水管道,直接供水至車間,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7通過超純水備用供水泵8連接車間供水管道當前置設備出現故障時可自動啟用。
上述,中間水箱4和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7連接車間供水剩余回水管道,車間供水剩余的水量會通過管道排回中間水箱4繼續循環制水,或者流入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7備用。
上述,原水箱1、機械過濾器2、二級反滲透系統3、中間水箱4、連續電除鹽系統5、超純水供水泵6、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7和超純水備用供水泵8均通過電路連接控制系統。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點及其工作原理:自來水經過原水箱1緩沖儲存,經過機械過濾器2進行凈化,進入二級反滲透系統33得到純水,純水進入中間水箱4緩沖儲存,再進入連續電除鹽系統5得到超純水,超純水經過供水泵向車間進行供水,同時對超純水備用氮封水箱7注滿水,車間的供水剩余回到中間箱繼續循環制水。當二級反滲透系統3出現故障時、中間水箱4出現低水位時、連續電除鹽系統5出現故障時,備用氮封水箱及超純水備用供水泵8可以啟用。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一、超純水供水時刻都是循環式即制即供,供水剩余回到中間箱。
二、有備用氮封水箱及供水泵,當二級反滲透系統故障時、中間水箱低位時、連續電除鹽系統故障時即可自動啟用。
三、節省大量氮氣,供水水質時刻保持新鮮及高純度。
自循環超純水設備能夠減少氮氣使用量,超純水循環式即制即供,時刻保持超純及新鮮度。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