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石化、水處理等環保行業及固液分離技術領域,涉及一種直管旋流進水結構的旋流分離器。
背景技術:
旋流分離器的發明、應用最初用于選礦過程中的固液分離和液液分離,距今已有約一個半世紀之久,現已廣泛應用于固液、液液、氣液及氣固分離等領域。隨著旋流分離技術、水處理行業的發展及環境要求的日益嚴格,各種旋流分離器應運而生。其中水力旋流器作為一種新型的油田采出水處理設備,因其結構緊湊、質輕、高效、空間利用率高,且工藝簡單、費用低廉等諸多優勢在石油工業領域脫穎而出。多年來的科研經驗、工程實踐和現場應用結果表明,旋流分離技術應用于油水、固液分離領域存在著技術上的可行性、經濟上的必要性以及工程應用的廣闊前景。
在含油污水處理方面,懸浮物的控制指標甚是嚴格。油田污水,尤其油田采出水多用于回注,而回注水中的懸浮物是引起地層堵塞、輸油通道堵塞的主要原因之一,含油污水中油分的存在,使得懸浮物難以和液體進行有效分離,因此在含油污水處理方面,對固液分離技術提出了更高要求。傳統的直接垂直進水方式,給水的向心力小,水質容易形成小的旋渦,導致油、沉淀、水不能完全分離,目前無法滿足含油污水的處理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傳統的進水方式給水向心力小,水質容易形成小的漩渦,導致油、沉淀、水不能完全分離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直管旋流進水結構的旋流分離器。
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直管旋流進水結構的旋流分離器,包括罐體、溢流口、分流錐、分流帽、排油口、排渣口、集水口、排水管、出水口、上濾板、填料、下濾板、人孔、螺旋導流槽、進水口、支撐腳、排污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水口配置的進水管與所述螺旋導流槽連通,進水管與所述螺旋導流槽的槽壁成直角。
本發明基于其技術方案所具有的有益效果在于:
(1)直管旋流進水結構相比斜側切旋流進水結構制造簡單;
(2)進入罐內分流為兩部分,節省旋流時間;
(3)每部分旋流水量減少,效果增強。
附圖說明
圖1:本發明實施例的罐體結構剖視圖。
圖2:本發明實施例的螺旋導流槽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理解和實施本發明,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實施示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詳見圖1、圖2,本發明提供的一種螺旋導流快速沉淀分離裝置,包括罐體1、溢流口2、分流錐3、分流帽4、排油口5、排渣口6、集水口7、排水管8、出水口9、上濾板10、填料11、下濾板12、人孔13、螺旋導流槽14、進水口15、反沖洗水管16、反沖洗進口17、支撐腳18、排污口19。
罐體1安裝在支撐腳18上,罐體1外壁中部設置進水口15、下部設置排污口19、中上部設置有人孔13、上部設置有出水口9、排渣口6、排油口5和溢流口2;罐體1內腔頂部設置分流錐3,分流錐3下設分流帽4,分流帽4內部設置有連通出水口9的排水管8;排水管8一端與出水口9連接,另一端與集水口7連接;分流帽4與罐體1結合處的上端設置有排渣口6;排油口5設置在分流帽4、分流錐3與罐體1構成的內腔壁上;罐體1內腔中上部設置上濾板10和下濾板12,人孔13與上濾板10和下濾板12之間的腔室連通,上濾板10和下濾板12之間的腔室內裝填有填料11;螺旋導流槽14設置在罐體1腔內,沿罐體1內壁螺旋向下,待處理液通過進水口15后送入螺旋導流槽14內,形成旋流分離區。
罐體1內腔螺旋導流槽14下方設置反沖洗水管16,反沖洗水通過反沖洗進口17送入反沖洗水管16中,用來反沖螺旋導流槽上聚集的懸浮物。
本實施例的填料11為泡沫粒珠石英砂、陶粒、核桃殼、纖維球的單種或多種組合物;除填料11外其他零部件均由不銹鋼、碳鋼、PP或玻璃鋼材料制作而成。出水口9、排污口19、排渣口6、排油口5、溢流口2均安裝有電動閥或氣動閥,用于實現自動化控制;罐體1內部設置有電子液位計,實現自動化監控。
本實施例中的進水口15配置的進水管101與螺旋導流槽14連通,進水管101與螺旋導流槽14的槽壁成直角。螺旋導流槽(14)內設置有布水管(103),進水管(101)的進水通過所述布水管(103)后,通過布水管出口(102)流出。
本實施例的實施方式:含油含機雜廢水由進水管101,進入罐內繞布水管(槽)103在罐內旋流一周,由布水管(槽)出口102流出。因為機雜、水、油密度不同,最終形成三相分離,污油上浮由收油口收集,機雜下沉由排污口排入污泥池,中間為清水層由旋流器出水口流出。
本發明的螺旋導流槽14還可以設計成由M層組成,其中M≥2。
本發明的螺旋導流槽14還可以設計成U型導流槽。
本發明的螺旋導流槽14還可以設計成U型導流槽,由K層組成,其中K≥2。
盡管本說明書較多地使用了罐體1、溢流口2、分流錐3、分流帽4、排油口5、排渣口6、集水口7、排水管8、出水口9、上濾板10、填料11、下濾板12、人孔13、螺旋導流槽14、進水口15、反沖洗水管16、反沖洗進口17、支撐腳18、排污口19、進水管101、布水管出口102、布水管103等術語,但并不排除使用其他術語的可能性。使用這些術語僅僅是為了更方便的描述本發明的本質,把它們解釋成任何一種附加的限制都是與本發明精神相違背的。
應當理解的是,本說明書未詳細闡述的部分均屬于現有技術。
應當理解的是,上述針對較佳實施例的描述較為詳細,并不能因此而認為是對本發明專利保護范圍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明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發明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以做出替換或變形,均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本發明的請求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