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分散設備,具體涉及一種導電導熱的碳納米管漿料制備專用渦旋式分散裝置。
背景技術:
碳納米管漿料,即碳納米管導電漿料,是一種鋰電池專用導電漿料,是將碳納米管、分散劑、溶劑按導電功能體等一系列組分。以一定的質量比混合制備而成,受設備和工藝影響,在混合時,半成品的漿料中,易存在較大的團聚體,需及時將大團聚體打散、打勻,否則容易導致制得的碳納米管漿料的場發射性能等一些列性能降低,現有技術中采用的分散設備大多采用單種攪拌桿在底部分散攪拌,上層漿料分散效果不佳的現象,且普通攪拌桿結構單一,分散效果不佳,因此,需要設計出一種高效效率、適應碳納米管漿料使用的分散裝置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缺點提供一種導電導熱的碳納米管漿料制備專用渦旋式分散裝置,采用底部分散桿與上部分散桿的雙重分散桿設計,大大提高設備分散效率,改善最終分散效果,降低企業成本,改善產品質量。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導電導熱的碳納米管漿料制備專用渦旋式分散裝置,其中,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呈上寬下窄結構,所述殼體側壁底部呈圓弧形結構,所述殼體底部一側設有出料管,所述殼體頂部固定設置有安放板,所述安放板上設置有入料管和攪拌裝置,所述入料管數量為兩個,呈左右對稱設置在所述安放板兩側;
所述攪拌裝置包括攪拌支架、電機、電機旋轉軸、底部分散桿和上部分散桿,所述電機位于所述安放板中心上方位置,所述攪拌支架呈倒L型結構數量為兩個,兩個攪拌支架呈對稱設置在所述電機兩側,所述兩個攪拌支架底部連接安放板,所述電機通過攪拌支架固定在所述安放板上,所述電機底部豎直連接電機旋轉軸,所述電機旋轉軸貫穿安放板中心位置伸入殼體內部,所述底部分散桿數量為兩個,呈左右對稱設置在電機旋轉軸底部位置,所述底部分散桿包括弧形部和豎直部,所述弧形部呈半圓環結構,所述豎直部呈豎直桿體結構,所述弧形部一側頂端連接豎直部,另一側頂端連接電機旋轉軸底部;所述上部分散桿數量為兩個,位于殼體內部,呈左右對稱設置在電機旋轉軸上部位置,所述上部分散桿呈T型結構。
上述一種導電導熱的碳納米管漿料制備專用渦旋式分散裝置,其中,所述入料管在所述安放板上呈傾斜設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采用底部分散桿與上部分散桿的雙重分散桿設計,使得半成品的漿料中存在較大的團聚體可以迅速及時地打散、打勻,大大提高設備分散效率。底部分散桿采用獨特的弧形部與豎直部結構設計,相比于普通分散桿豎直桿體結構,大大提高與漿料的接觸面積,做到大面積打散,改善最終分散效果。上部分散桿的采用,避免了現有技術中單種攪拌桿在底部分散攪拌,上層漿料分散效果不佳的現象,且T 型桿的結構也有利于增加與漿料的接觸面積,從而均勻打散分散,提高分散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改善產品質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剖視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附圖標記說明:
殼體1、出料管2、安放板3、入料管4、攪拌裝置5、攪拌支架51、電機52、電機旋轉軸53、底部分散桿54、弧形部541、豎直部542、上部分散桿55。
如圖所示一種導電導熱的碳納米管漿料制備專用渦旋式分散裝置,其中,包括殼體1,所述殼體1呈上寬下窄結構,所述殼體1側壁底部呈圓弧形結構,所述殼體底部一側設有出料管2,所述殼體頂部固定設置有安放板3,所述安放板上設置有入料管4和攪拌裝置5,所述入料管數量為兩個,呈左右對稱設置在所述安放板兩側;
所述攪拌裝置5包括攪拌支架51、電機52、電機旋轉軸53、底部分散桿54和上部分散桿55,所述電機位于所述安放板中心上方位置,所述攪拌支架呈倒L型結構數量為兩個,兩個攪拌支架呈對稱設置在所述電機兩側,所述兩個攪拌支架底部連接安放板,所述電機通過攪拌支架固定在所述安放板上,所述電機底部豎直連接電機旋轉軸,所述電機旋轉軸貫穿安放板中心位置伸入殼體內部,所述底部分散桿54數量為兩個,呈左右對稱設置在電機旋轉軸底部位置,所述底部分散桿54包括弧形部541和豎直部542,所述弧形部呈半圓環結構,所述豎直部呈豎直桿體結構,所述弧形部一側頂端連接豎直部,另一側頂端連接電機旋轉軸底部;所述上部分散桿55數量為兩個,位于殼體內部,呈左右對稱設置在電機旋轉軸上部位置,所述上部分散桿呈T型結構。所述入料管在所述安放板上呈傾斜設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采用底部分散桿與上部分散桿的雙重分散桿設計,使得半成品的漿料中存在較大的團聚體可以迅速及時地打散、打勻,大大提高設備分散效率。底部分散桿采用獨特的弧形部與豎直部結構設計,相比于普通分散桿豎直桿體結構,大大提高與漿料的接觸面積,做到大面積打散,改善最終分散效果。上部分散桿的采用,避免了現有技術中單種攪拌桿在底部分散攪拌,上層漿料分散效果不佳的現象,且T 型桿的結構也有利于增加與漿料的接觸面積,從而均勻打散分散,提高分散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改善產品質量。
這里本實用新型的描述和應用是說明性的,并非想將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限制在上述實施例中,因此,本實用新型不受本實施例的限制,任何采用等效替換取得的技術方案均在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