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灰塵處理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室內裝飾施工灰塵隔離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室內裝飾是滿足人們的社會活動和生活需要,合理、完美地組織和塑造具有美感而又舒適、方便的室內環境的一種綜合性藝術,是環境藝術的一個門類,又稱室內設計。融合了現代科學技術與文化藝術,并與建筑設計、地理,裝飾藝術、人體工程學、心理學、美學,科技材料學等有著密切的聯系。
然而現有的室內裝飾施工時往往需要對石材或木材進行切割加工,切割時容易產生大量灰塵,對施工人員的身體造成極大的負擔,同時大量的煙塵也會影響涂料施工、油漆施工時的施工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室內裝飾施工灰塵隔離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施工煙塵過大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室內裝飾施工灰塵隔離裝置,包括灰塵隔離裝置本體和活性炭過濾層,所述灰塵隔離裝置本體的內部一端安裝有抽風機,所述抽風機的一側通過連接裝置安裝有密封軟管,所述密封軟管的一端安裝有風箱,且風箱的一側安裝有防堵攔板,所述抽風機的另一側設置有靜電除塵倉,且靜電除塵倉的外側安裝有擋板,所述靜電除塵倉的內部安裝有集塵電極和電暈電極,且集塵電極位于電暈電極的另一側,所述靜電除塵倉的底部設置有集塵倉,且集塵倉的底部設置有排塵口,所述排塵口上安裝有滑動倉門,所述活性炭過濾層安裝在靜電除塵倉的另一側,且活性炭 過濾層的另一側設置有排風口,所述排風口的內部安裝有風扇,所述灰塵隔離裝置本體的外側安裝有消音保護殼。
優選的,所述消音保護殼的頂部安裝有防滑提手。
優選的,所述擋板的內部設置有通孔。
優選的,所述灰塵隔離裝置本體的底部安裝有防滑墊。
優選的,所述風箱為圓柱形結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一種室內裝飾施工灰塵隔離裝置,首先,通過抽風機將灰塵等吸入裝置內部進行除塵和除味后再排出,可以有效地對施工過程中的灰塵碎屑進行隔離,保證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施工質量;其次,該裝只將煙塵導入靜電除塵裝置進行除塵,這種除塵方法不僅除塵效率高,且除塵的效果較傳統的沉降除塵法更好;最后,該裝置的風箱進風口處安裝有防堵攔板,可以有效地防止因誤吸塑料袋等輕質的物體堵住進風口而導致裝置損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一種室內裝飾施工灰塵隔離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一種室內裝飾施工灰塵隔離裝置的防堵攔板結構示意圖。
圖中:1-消音保護殼;2-集塵電極;3-防滑提手;4-電暈電極;5-靜電除塵倉;6-抽風機;7-連接裝置;8-密封軟管;9-防堵攔板;10-風箱;11-灰塵隔離裝置本體;12-擋板;13-集塵倉;14-滑動倉門;15-排塵口;16-防滑墊;17-通孔;18-排風口;19-風扇;20-活性炭過濾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 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室內裝飾施工灰塵隔離裝置,包括灰塵隔離裝置本體11和活性炭過濾層20,灰塵隔離裝置本體11的內部一端安裝有抽風機6,抽風機6的一側通過連接裝置7安裝有密封軟管8,密封軟管8的一端安裝有風箱10,且風箱10的一側安裝有防堵攔板9,抽風機6的另一側設置有靜電除塵倉5,且靜電除塵倉5的外側安裝有擋板12,靜電除塵倉5的內部安裝有集塵電極2和電暈電極4,且集塵電極2位于電暈電極4的另一側,靜電除塵倉5的底部設置有集塵倉13,且集塵倉13的底部設置有排塵口15,排塵口15上安裝有滑動倉門14,活性炭過濾層20安裝在靜電除塵倉5的另一側,且活性炭過濾層20的另一側設置有排風口18,排風口18的內部安裝有風扇19,灰塵隔離裝置本體11的外側安裝有消音保護殼1,消音保護殼1的頂部安裝有防滑提手3,擋板12的內部設置有通孔17,灰塵隔離裝置本體11的底部安裝有防滑墊16,風箱10為圓柱形結構。
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室內裝飾施工灰塵隔離裝置工作時,將風箱10通過底部的防滑墊16放置在容易產生煙塵的地方,啟動抽風機6后,風箱10將煙塵抽入灰塵隔離裝置本體11內部后送入靜電除塵倉5中,通過集塵電極2和電暈電極4的配合工作將灰塵中的固體顆粒沉降在集塵倉13中,處理過的氣體通過活性炭過濾層20過濾除味后由排風口18排出。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 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