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打樁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在堅硬地層上高效施工的打樁機。
背景技術:
傳統打樁機安裝變頻的螺旋機框架可以隨著輔助支柱起重,但是遇到硬階層,例如基巖或者礫石,造成施工變得及其困難或不可能的,造成較大的沖擊力,鉆桿難以繼續工作,影響施工進度。
現有打樁機存在著施工效率低,安全可靠性差,難以適應堅硬基石的打樁作業的問題。
在打樁機技術領域需要發明一種可在堅硬地層上高效施工的打樁機。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在打樁機技術領域需要發明一種可在堅硬地層上高效施工的打樁機,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在堅硬地層上高效施工的打樁機,以解決現有打樁機存在著施工效率低,安全可靠性差,難以適應堅硬基石的打樁作業的問題。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可在堅硬地層上高效施工的打樁機,包括立柱,驅動裝置,輔助支桿,導軌,變頻架,旋轉沖擊鉆機,螺旋機,樁帽,樁桿,鉆桿,支架和液壓驅動機構。
所述的立柱側部安裝導軌;所述的驅動裝置與輔助支桿相連;所述的變頻架安裝在液壓驅動機構的側部;所述的旋轉沖擊鉆機安裝在螺旋機的上部;所述的樁桿通過樁帽連接在螺旋機的下部;所述的樁桿貫穿在鉆桿的內部;所述的通過支架支撐在鉆桿的上部;所述的鉆桿包括復位彈簧和鉆削刃,所述的復位彈簧套在樁桿的外部;所述的鉆削刃安裝在鉆桿底部;所述的液壓驅動機構包括液壓缸和液壓桿,所述的液壓桿連接在液壓缸的底部。
所述的鉆削刃采用硬質合金刀片;所述的鉆削刃采用三至四片,有利于實施硬質巖石的鉆孔作業,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擴大適用范圍。
所述的復位彈簧采用彈簧鋼制成的圓柱彈簧,有利于實現樁桿的及時復位。
所述的樁帽采用厚度為5厘米至15厘米的法蘭盤;所述的樁帽內側設置O型卡槽,有利于固定可靠,便于裝卸檢修。
所述的導軌采用寬度為20厘米至35厘米的燕尾槽鋼軌,有利于運行平穩,安全可靠。
所述的液壓缸采用單桿活塞式液壓缸;所述的液壓缸與變頻架相連,有利于提高打樁效率,保障工作穩定可靠。
所述的變頻架采用型號為FR-A740-0.75K-CHT的變頻器,有利于控制安全可靠,節約電能,提高工作效率。
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由于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可在堅硬地層上高效施工的打樁機廣泛應用于打樁機技術領域。同時,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1. 本實用新型鉆桿的設置,有利于實施硬質巖石的鉆孔作業,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擴大適用范圍。
2. 本實用新型的液壓驅動機構的設置,有利于提高打樁效率,保障工作穩定可靠。
3. 本實用新型的變頻架的設置,有利于控制安全可靠,節約電能,提高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鉆桿結構示意圖。
其圖中:
1-立柱,2-驅動裝置,3-輔助支桿,4-導軌,5-變頻架,6-旋轉沖擊鉆機,7-螺旋機,8-樁帽,9-樁桿,10-鉆桿,101-復位彈簧,102-鉆削刃,11-支架,12-液壓驅動機構,121-液壓缸,122-液壓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實施例:
如附圖1至附圖2所示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在堅硬地層上高效施工的打樁機,包括立柱1,驅動裝置2,輔助支桿3,導軌4,變頻架5,旋轉沖擊鉆機6,螺旋機7,樁帽8,樁桿9,鉆桿10,支架11和液壓驅動機構12,所述的立柱1側部安裝導軌4;所述的驅動裝置2與輔助支桿3相連;所述的變頻架5安裝在液壓驅動機構12的側部;所述的旋轉沖擊鉆機6安裝在螺旋機7的上部;所述的樁桿9通過樁帽8連接在螺旋機7的下部;所述的樁桿9貫穿在鉆桿10的內部;所述的通過支架11支撐在鉆桿10的上部;所述的鉆桿10包括復位彈簧101和鉆削刃102,所述的復位彈簧101套在樁桿9的外部;所述的鉆削刃102安裝在鉆桿10底部;所述的液壓驅動機構12包括液壓缸121和液壓桿122,所述的液壓桿122連接在液壓缸121的底部。
所述的鉆削刃102采用硬質合金刀片;所述的鉆削刃102采用三至四片,有利于實施硬質巖石的鉆孔作業,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擴大適用范圍。
所述的復位彈簧101采用彈簧鋼制成的圓柱彈簧,有利于實現樁桿9的及時復位。
所述的樁帽8采用厚度為5厘米至15厘米的法蘭盤;所述的樁帽8內側設置O型卡槽,有利于固定可靠,便于裝卸檢修。
所述的導軌4采用寬度為20厘米至35厘米的燕尾槽鋼軌,有利于運行平穩,安全可靠。
所述的液壓缸121采用單桿活塞式液壓缸;所述的液壓缸121與變頻架5相連,有利于提高打樁效率,保障工作穩定可靠。
所述的變頻架5采用型號為FR-A740-0.75K-CHT的變頻器,有利于控制安全可靠,節約電能,提高工作效率。
本實用新型通過驅動裝置2帶動立柱1,在變頻架5的控制下,旋轉沖擊鉆機6帶動螺旋機7和鉆桿10,實現鉆孔與打樁作業,提高了工作效率,適用于堅硬巖石作業。
利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技術方案,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啟發下,設計出類似的技術方案,而達到上述技術效果的,均是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