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手機等各類移動數字終端應用的日趨廣泛,為滿足操作方便的需要,各種數字設備衍生產品也層出不窮,其中,最為常見的一種產品就是各種款式的移動數字設備支架。以目前最為常見的手機支架為例,目前市面上的產品形式及規格可謂是五花八門、琳瑯滿目,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部分滿足了人們的需要,但是,無論設計如何,這類產品始終都存在一個共同的缺點,即需要一個安放平臺,需要把支架穩穩當當的放置在這個平臺上才能對放置在支架上的手機等產品進行操作。這樣一來,當人們在外出或長途旅行過程中,因缺少安放平臺,使用起來就會極為不便。
發明內容為解決以上技術上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使用方便,結構簡單的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措施實現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包括掛身架,所述掛身架前方連接有折疊支撐桿,所述折疊支撐桿末端連接有固定框。上述掛身架為具有彈性的U形結構,所述折疊支撐桿連接在掛身架的一端。上述折疊支撐桿包括若干節連桿,連桿之間通過自鎖鉸鏈或者組合式自鎖鉸鏈連接。上述自鎖鉸鏈包括兩個相對的套管,兩個套管邊緣設置有可相嚙合的齒,且兩個套管端部均設置有可轉動的連接柱,兩個連接柱之間連接有拉伸彈簧。上述組合式自鎖鉸鏈包括中空的套筒和可穿入套筒內的套筒軸,所述套筒的橫截面內邊緣和套筒軸的橫截面外邊緣為相配合的齒形,套筒末端向外延伸有拉伸腔,所述拉伸腔內壁上設置有凸臺,拉伸腔的端部和套筒軸端部中心均設置有可轉動的連接座,兩個連接座之間連接有貫穿套筒中空部分的拉伸彈簧,一自鎖鉸鏈的一套管垂直連接在套筒上。上述折疊支撐桿包括第一、二、三、四連桿,第一連桿一端通過一自鎖鉸鏈與掛身架的一端連接,第一連桿另一端通過組合式自鎖鉸鏈連接第二連桿一端,第二連桿另一端通過一自鎖鉸鏈與第三連桿一端連接,第三連桿另一端通過一自鎖鉸鏈連接第四連桿一端,第四連桿另一端通過組合式自鎖鉸鏈與固定框連接。上述折疊支撐桿的第一連桿、第二連桿、第三連桿、第四連桿、固定框之間均通過組合式自鎖鉸鏈連接。上述固定框的邊框上設置有緊固旋鈕,所述緊固旋鈕末端設置有橡膠墊。[0017]上述折疊支撐桿上連接有束身帶。上述掛身架上包覆有柔性保護層。上述掛身架的寬度為 Γ22αιι,長度為15 17cm,第一連桿長度為245 270mm,第二連桿長度為180 210 mm,第三連桿長度為180 210 _,第四連桿長度為 10(Tl80mm。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可以給移動數字設備提供一個支撐架,解放了雙手,而且避免了在旅途中缺少安放平臺的弊端,使用方便可靠。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的側面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圖4使用狀態結構示意圖。圖5為本 實用新型自鎖鉸鏈的結構示意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組合式自鎖鉸鏈的部分結構示意圖。圖7為圖6中B-B向的結構示意圖。圖8為圖6中C-C向的結構示意圖。圖9為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式自鎖鉸鏈整體結構示意圖。其中:1掛身架,2自鎖鉸鏈,3第一連桿,4束身帶,5組合式自鎖鉸鏈,6第二連桿,7第三連桿,8固定框,9緊固旋鈕,10第四連桿,2-1套管,2-2連接柱,2_3拉伸彈簧,5_1套筒軸,5-2連接座,5-3套筒,5-4拉伸腔,5-5凸臺。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包括掛身架1,掛身架I前方連接有折疊支撐桿,折疊支撐桿末端連接有固定框8。掛身架I為具有彈性的U形結構,折疊支撐桿連接在掛身架I的一端。因為掛身架I有兩個端部,可以將折疊支撐桿裝在任意一端,使用時可以左右翻轉佩戴,以適應習慣左手或右手的不同使用者。使用時,將掛身架I掛在人身體上,例如頸部,打開折疊支撐桿,將固定框8調整到人的眼睛前方,將移動數字設備固定在固定框8上即可。如圖4、5、6、7、8、9所示,具體結構為:折疊支撐桿包括若干節連桿,連桿之間通過自鎖鉸鏈2和組合式自鎖鉸鏈5連接。自鎖鉸鏈2包括包括兩個相對的套管2-1,兩個套管2-1邊緣設置有相嚙合的齒,且兩個套管2-1端部均設置有可轉動的連接柱2-2,兩個連接柱2-2之間連接有拉伸彈簧2-3。拉開兩個套管2-1,然后轉動套管2-1,當轉動到合適位置時,松開套管2-1,在拉伸彈簧2-3的拉力作用下,兩個套管2-1的齒形結構相嚙合,防止套管2-1轉動,從而固定了連桿的位置。組合式自鎖鉸鏈5包括中空的套筒5-3可穿入套筒5-3內的套筒軸5_1,套筒5-3的橫截面內邊緣和套筒軸5-1的橫截面外邊緣為相配合的齒形,套筒5-3末端向外延伸有拉伸腔5-4,拉伸腔5-4內壁上設置有一圈凸臺5-5,拉伸腔5-4的端部和套筒軸5_1端部中心均設置有可轉動的連接座5-2,兩個連接座5-2之間連接有貫穿套筒5-3中空部分的拉伸彈簧2-3。凸臺5-5可以擋住套筒軸5-1繼續進入拉伸腔5-4,從而為拉伸彈簧2_3留有拉伸的距離。一自鎖鉸鏈2的一套管2-1垂直連接在套筒5-3上。調整時,將套筒軸5-1拉出,轉動套筒軸5-1或套筒5-3,當連桿轉動到合適位置時,松開套筒軸5-1,套筒軸5-1在拉伸彈簧的作用下就會穿入套筒5-3內,由于有齒形結構的阻礙,可以防止套筒軸5-1在套筒5-3內自行轉動,從而實現自鎖功能。同時在垂直方向上還可以通過自鎖鉸鏈2調整轉動方向。當自鎖鉸鏈2處在自鎖狀態時,連桿的位置也就相對固定,不容易改變。折疊支撐桿包括第一、二、三、四連桿,第一連桿3 —端通過一自鎖鉸鏈2與掛身架I的一端連接,第一連桿3另一端通過組合式自鎖鉸鏈5連接第二連桿6 —端,第二連桿6另一端通過一自鎖鉸鏈2與第三連桿7 —端連接,第三連桿7另一端通過一自鎖鉸鏈2連接第四連桿10 —端,第四連桿10另一端通過組合式自鎖鉸鏈5與固定框8連接。固定框8包括框架,緊固旋鈕9末端設置有橡膠墊,尺寸可以根據平板電腦或手機的大小設置。將移動數字設備放在固定框8內并用緊固旋鈕9固定住即可。折疊支撐桿上連接有束身帶4,在將掛身架I掛在人頸部的同時可以將束身帶4系在人腰上,增加支撐點,減輕頸部的受力。掛身架I上包覆有柔性保護層,使頸部更加舒服。根據實際應用情況,可采用的尺寸為:掛身架I的寬度為1412cm,長度為15 17cm,第一連桿3長度為245 270mm,第二連桿6長度為180 210 mm,第三連桿7長度為180 210 _,第四連桿10長度為100 180臟。使用時可以如圖3所示,將折疊支撐桿打開,不使用時將折疊支撐桿折疊起來。實施例2:如圖3所示,折疊支撐桿的第一連桿3、第二連桿6、第三連桿7、第四連桿10、固定框8之間均通過組合式自鎖鉸鏈5連接。其它與實施例1中一致。以上所述僅是本專利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專利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替換,這些改進和替換也應視為本專利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掛身架,所述掛身架前方連接有折疊支撐桿,所述折疊支撐桿末端連接有固定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掛身架為具有彈性的U形結構,所述折疊支撐桿連接在掛身架的一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支撐桿包括若干節連桿,連桿之間通過自鎖鉸鏈或者組合式自鎖鉸鏈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鎖鉸鏈包括兩個相對的套管,兩個套管邊緣設置有可相嚙合的齒,且兩個套管端部均設置有可轉動的連接柱,兩個連接柱之間連接有拉伸彈簧。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式自鎖鉸鏈包括中空的套筒和可穿入套筒內的套筒軸,所述套筒的橫截面內邊緣和套筒軸的橫截面外邊緣為相配合的齒形,套筒末端向外延伸有拉伸腔,所述拉伸腔內壁上設置有凸臺,拉伸腔的端部和套筒軸端部中心均設置有可轉動的連接座,兩個連接座之間連接有貫穿套筒中空部分的拉伸彈簧,一自鎖鉸鏈的一套管垂直連接在套筒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支撐桿包括第一、二、三、四連桿,第一連桿一端通過一自鎖鉸鏈與掛身架的一端連接,第一連桿另一端通過組合式自鎖鉸鏈連接第二連桿一端,第二連桿另一端通過一自鎖鉸鏈與第三連桿一端連接,第三連桿另一端通過一自鎖鉸鏈連接第四連桿一端,第四連桿另一端通過組合式自鎖鉸鏈與固定框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支撐桿的第一連桿、第二連桿、第三連桿、第四連桿、固定框之間均通過組合式自鎖鉸鏈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的邊框上設置有緊固旋鈕,所述緊固旋鈕末端設置有橡膠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支撐桿上連接有束身帶。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掛身架的寬度為14 22cm,長度為15 17cm,第一連桿長度為245 270_,第二連桿長度為180 210 _,第三連桿長度為18(T210 mm,第四連桿長度為10(Tl80m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便攜式移動數字設備支架,包括掛身架,所述掛身架前方連接有折疊支撐桿,所述折疊支撐桿末端連接有固定框。掛身架為具有彈性的U型結構,所述折疊支撐桿連接在掛身架的一端。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可以給移動數字設備提供一個支撐架,解放了雙手,而且避免了在旅途中缺少安放平臺的弊端,使用方便可靠。
文檔編號F16M13/04GK203036221SQ20132003493
公開日2013年7月3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優先權日2013年1月23日
發明者楊玉賢, 王君星 申請人:王君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