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壓蓋機用下蓋槽,屬于壓蓋機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壓蓋機又稱軋蓋機或封蓋機是一種手動封蓋的機器,分手柄和壓蓋頭兩部分,手柄前部由一根力簧起到壓蓋后彈起手柄的作用。壓蓋頭中有一根圈簧是固定四個刀片,壓蓋機除兩桶簧余下部分全為304全不銹鋼鑄造而成。
下蓋槽是所有封口設備必用的一個部件,以前的下蓋槽均用鋼絲作為瓶蓋物料的導軌,用鋼板左右下蓋槽的框架,焊接方式來組合。這種結構存在以下問題:在生產制造過程中焊接保證不了加工尺寸,所以制造出的下蓋槽不順暢,蓋槽內部焊接完成后較難拋光,光潔度無法保證,增加吹氣檢測等附件時需重新加工開孔,造成二次破壞。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壓蓋機用下蓋槽,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本實用新型使用方便,增加互換性,加工精度高,可靠性高。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壓蓋機用下蓋槽,包括隔柱、螺釘、旁板、下底板、瓶蓋物料、萬向滾球以及上底板,所述旁板、下底板以及上底板均設有兩個,所述瓶蓋物料上方安裝有兩個下底板,所述瓶蓋物料下端裝配著兩個上底板,所述瓶蓋物料左右兩側對稱設有兩個旁板,兩個所述旁板之間對稱安裝有四個隔柱,所述隔柱左右兩端設置有兩個螺釘,所述旁板內端等距設有兩個以上萬向滾球,所述旁板通過螺釘與隔柱相連接,所述下底板以及上底板分別安裝在兩個隔柱上。
進一步地,所述隔柱內部加工有螺紋通孔。
進一步地,所述旁板上加工有四個通孔。
進一步地,所述螺釘與旁板連接位置安裝有彈簧墊片。
進一步地,所述下底板上端設有保護墊。
進一步地,所述萬向滾球通過螺栓與旁板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一種壓蓋機用下蓋槽,本實用新型通過添加隔柱、螺釘、旁板、下底板、瓶蓋物料以及上底板,該設計用機械加工過的不銹鋼板代替了原來的鋼絲,用螺釘連接的方式代替原來的焊接工藝,增加互換性,加工精度高,解決了加工制造尺寸精度問題,所有跟物料接觸的零件都可以拋光后再進行組裝,增加附件時無需二次加工,使用效率顯著提高。
因添加萬向滾球,該設計提高精度效果,因添加螺紋通孔,該設計便于安裝螺釘,實現緊固旁板,因添加彈簧墊片,該設計提高緊固效果,因添加保護墊,該設計提高下底板使用壽命,因萬向滾球通過螺栓與旁板相連接,該設計便于更換萬向滾球,本實用新型使用方便,增加互換性,加工精度高,可靠性高。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壓蓋機用下蓋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壓蓋機用下蓋槽中正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壓蓋機用下蓋槽中俯視圖;
圖中:1-隔柱、2-螺釘、3-旁板、4-下底板、5-瓶蓋物料、6-萬向滾球、7-上底板。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壓蓋機用下蓋槽,包括隔柱1、螺釘2、旁板3、下底板4、瓶蓋物料5、萬向滾球6以及上底板7,旁板3、下底板4以及上底板7均設有兩個,瓶蓋物料5上方安裝有兩個下底板4,瓶蓋物料5下端裝配著兩個上底板7,瓶蓋物料5左右兩側對稱設有兩個旁板3,兩個旁板3之間對稱安裝有四個隔柱1,隔柱1左右兩端設置有兩個螺釘2,旁板3內端等距設有兩個以上萬向滾球6,旁板3通過螺釘2與隔柱1相連接,下底板4以及上底板7分別安裝在兩個隔柱1上,該設計可拋光后再進行組裝,增加附件時無需二次加工,使用效率顯著提高。
隔柱1內部加工有螺紋通孔,旁板3上加工有四個通孔,螺釘2與旁板3連接位置安裝有彈簧墊片,下底板4上端設有保護墊,萬向滾球6通過螺栓與旁板3相連接。
具體實施方式:在進行使用時,首先安裝人員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檢查,檢查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的話就無法進行使用了,此時需要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如果不存在問題的話就可以進行使用,安裝人員先把兩個下底板4以及兩個上底板7分別安裝在兩個隔柱1上,然后把瓶蓋物料5放入下底板4以及上底板7之間,然后安裝人員利用螺栓把萬向滾球6固定到旁板3內端,再利用螺釘2把兩個旁板3緊固到隔柱1左右兩端上,當需要增加吹氣檢測等附件時,安裝人員可直接拆卸旁板3,然后進行增加,防止二次加工的破壞,該設計用機械加工過的不銹鋼板代替了原來的鋼絲,用螺釘2連接的方式代替原來的焊接工藝,增加互換性,加工精度高,解決了加工制造尺寸精度問題,所有跟物料接觸的零件都可以拋光后再進行組裝,增加附件時無需二次加工,使用效率顯著提高。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