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定位用腳環,其特征在于,包括左腳環和右腳環;所述左腳環作為信號發送端,包括第一主控制器,與所述第一主控制器連接的無線電發射模塊、超聲波發射模塊、第一磁羅盤,所述第一主控制器主要用于控制各模塊及負責同時發送無線電信號和超聲波信號,所述第一磁羅盤與所述無線電發射模塊相互垂直設置;所述右腳環作為信號接收處理端,包括第二主控制器,與所述第二主控制器連接的無線電接收模塊、超聲波接收模塊、第二磁羅盤及無線通信模塊,所述第二主控制器主要用于控制各模塊及負責接收無線電信號和超聲波信號、處理信號并計算獲得行人航跡的行人位置坐標,所述第二磁羅盤與所述無線電接收模塊相互垂直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用腳環,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電發射模塊設置在所述左腳環的第一環狀承載體的弧形頂部處,所述超聲波發射模塊靠近所述無線電發射模塊;所述無線電接收模塊設置在所述右腳環的第二環狀承載體的弧形頂部處,所述超聲波接收模塊靠近所述無線電接收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用腳環,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發射模塊和超聲波接收模塊組成超聲波收發模塊,該超聲波收發模塊的水平面收發角度為100~180°,豎直面收發角度為100~18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定位用腳環,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收發模塊為一組超聲波收發模塊或多組超聲波收發模塊。
5.一種室內外定位系統,其包括:智能終端、與智能終端通信連接的定位用腳環,所述定位用腳環包括左腳環和右腳環;所述左腳環作為信號發送端,包括第一主控制器,與所述第一主控制器連接的無線電發射模塊、超聲波發射模塊、第一磁羅盤,所述第一主控制器主要用于控制各模塊及負責同時發送無線電信號和超聲波信號,所述第一磁羅盤與所述無線電發射模塊相互垂直設置;所述右腳環作為信號接收處理端,包括第二主控制器,與所述第二主控制器連接的無線電接收模塊、超聲波接收模塊、第二磁羅盤及無線通信模塊,所述第二主控制器主要用于控制各模塊及負責接收無線電信號和超聲波信號、處理信號并計算獲得行人航跡的行人位置坐標,所述第二磁羅盤與所述無線電接收模塊相互垂直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室內外定位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電發射模塊設置在所述左腳環的第一環狀承載體的弧形頂部處,所述超聲波發射模塊靠近所述無線電發射模塊;所述無線電接收模塊設置在所述右腳環的第二環狀承載體的弧形頂部處,所述超聲波接收模塊靠近所述無線電接收模塊。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室內外定位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發射模塊和超聲波接收模塊組成超聲波收發模塊,該超聲波收發模塊的水平面收發角度為100~180°,豎直面收發角度為100~18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室內外定位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收發模塊為一組超聲波收發模塊或多組超聲波收發模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