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環境監測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土壤環境檢測用氣體取樣裝置。
背景技術:
土壤環境氣體取樣器用于采集土壤氣體樣品,將探桿插入土壤中,用手動或電動真空泵吸氣,就能采集土壤氣體,還可以選用氧氣濃度計,在現場就能測量土壤氣體氧氣濃度,或連接氣體檢測儀在現場進行簡易分析。探桿陶瓷頭可清洗和更換。土壤環境氣體取樣器組成部分:陶瓷頭、探桿、真空泵。可采集大量的氣體。目前,現有的土壤環境氣體采集器的三角支撐架的長度和角度都是固定的不可自由調節,往往導致使用不方便,且傳統的鉆頭上設置有許多通孔,用于進氣,但是也往往容易被土壤堵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土壤環境檢測用氣體取樣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該設備設置了可伸縮的支撐架,可以通過調節旋鈕自由調節三個支撐架的高度,且三個可伸縮的支撐架與三腳架固定套之間通過轉軸連接,這樣就可自由調節三個可伸縮的支撐架與地面的角度。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土壤環境檢測用氣體取樣裝置,包括筒體,所述筒體的底部固定有鉆頭,且鉆頭的內部安裝有進氣腔,所述進氣腔的進氣端口設置有防水透氣濾芯,且進氣腔的頂部與筒體的內部安裝的氣腔連接,所述氣腔一側連接的出氣管穿過筒體位于筒體的一側,所述筒體外部固定的三腳架固定套上設置有凹槽,且凹槽內部安裝的可伸縮支撐架位于筒體的一側,所述可伸縮支撐架上固定有調節旋鈕,且可伸縮支撐架的底部連接有三腳架腳墊,所述筒體頂部連接的把手固定蓋的兩側分別安裝有把手,且把手的外部包裹有防滑套。
優選的,所述凹槽共設置有三個,且三個凹槽分別安裝在三腳架固定套上。
優選的,所述可伸縮支撐架共設置有三個,且三個可伸縮支撐架分別安裝在三個凹槽中。
優選的,所述調節旋鈕與可伸縮支撐架通過螺紋固定連接。
優選的,所述可伸縮支撐架與三腳架固定套通過轉軸轉動連接。
優選的,所述鉆頭為錐形結構,且鉆頭與筒體通過螺紋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設備設置了可伸縮的支撐架,可以通過調節旋鈕自由調節三個支撐架的高度,且三個可伸縮的支撐架與三腳架固定套之間通過轉軸連接,這樣就可自由調節三個可伸縮的支撐架與地面的角度,方便使用,另外鉆頭上的進氣腔中還設置了防水透氣濾芯,通過防水透氣濾芯既可以阻止水汽進入氣腔,也可防止進氣孔堵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三腳架固定套的右視圖。
圖中:1-三腳架腳墊;2-調節旋鈕;3-三腳架固定套;4-氣腔;5-把手;6-把手固定蓋;7-防滑套;8-出氣管;9-筒體;10-可伸縮支撐架;11-鉆頭;12-防水透氣濾芯;13-進氣腔;14-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土壤環境檢測用氣體取樣裝置,包括筒體9,筒體9的底部固定有鉆頭11,且鉆頭11的內部安裝有進氣腔13,進氣腔13的進氣端口設置有防水透氣濾芯12,且進氣腔13的頂部與筒體9的內部安裝的氣腔4連接,氣腔4一側連接的出氣管8穿過筒體9位于筒體9的一側,筒體9外部固定的三腳架固定套3上設置有凹槽14,且凹槽14內部安裝的可伸縮支撐架10位于筒體9的一側,可伸縮支撐架10上固定有調節旋鈕2,且可伸縮支撐架10的底部連接有三腳架腳墊1,筒體9頂部連接的把手固定蓋6的兩側分別安裝有把手5,且把手5的外部包裹有防滑套7。
凹槽14共設置有三個,且三個凹槽14分別安裝在三腳架固定套3上;可伸縮支撐架10共設置有三個,且三個可伸縮支撐架10分別安裝在三個凹槽14中;調節旋鈕2與可伸縮支撐架10通過螺紋固定連接;可伸縮支撐架10與三腳架固定套3通過轉軸轉動連接;鉆頭11為錐形結構,且鉆頭11與筒體9通過螺紋連接。
工作原理:使用時,將出氣管8與真空泵連接,再將真空泵的出氣口連接取樣袋,連接好后,通過調節旋鈕2來自由調節可伸縮支撐架10的高度,將三個可伸縮支撐架10調節至相同高度后,再調節可伸縮支撐架10與地面的角度,全部調節好后,兩手握住把手5,將筒體9插入土壤中,使鉆頭11插入土壤內部,通過真空泵工作將土壤內部氣體抽入進氣腔13,經氣腔4和出氣管8到達取樣袋中,當需要采取不同深度土壤的氣體時,便自由調節可伸縮支撐架10的高度與角度,方便使用。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