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事件處理和功能控制相結合的事故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在原基于事件的事故處理基礎上,增加重要功能控制程序;
(2)檢查哪些重要功能被突破了,根據被突破重要功能的重要性及相互之間關系,確定被突破重要功能的優先順序;
(3)執行與重要功能密切相關或一般相關的系統功能進行事故緩解;
(4)檢查重要功能是否都返回到正常水平。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事件處理和功能控制相結合的事故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步驟1)中,如果原基于事件的事故處理方法有效,則繼續執行原事件事故處理方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事件處理和功能控制相結合的事故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步驟1)中,經過對事故現象和特征綜合分析,確定一組事故處理關聯的重要功能及表征各重要功能的物理參數。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事件處理和功能控制相結合的事故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步驟3)中,執行與重要功能密切相關或一般相關的系統功能進行事故緩解時,還要綜合可能會導致該功能的事故進程信息判斷和特定操作。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事件處理和功能控制相結合的事故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步驟3)中,各重要功能密切相關或一般相關的系統功能的具體運用則基于系統配置及其所執行功能確定。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事件處理和功能控制相結合的事故處理方法,其特征是:步驟4)中,如果重要功能都已返回到正常水平,則繼續采用事件導向法處理事故;如果重要功能部分或全部未返回到正常水平,則返回步驟(2),重復或轉向其它重要功能,繼續檢查,直到將重要功能都帶回正常水平。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事件處理和功能控制相結合的事故處理方法,其特征是:判斷重要功能是否都返回到正常水平,是以所控制的重要功能的物理參數是否返回到正常水平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