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家居系統組建技術,尤其涉及一種智能家居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智能家居系統已經成為業界熱點關注的項目。智能家居是以住宅為平臺,利用綜合布線技術、網絡通信技術、安全防范技術、自動控制技術、音視頻技術等將與家居生活有關的設備進行集成,構建高效的住宅設施與家庭日程事務的管理系統,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適性、藝術性,并實現環保節能的居住環境。
然而,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迅速發展,也需要對智能家居進行相應的改進,以使其能夠更加方便的為人服務。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智能家居系統,能夠通過手機端直接控制多種系統,方便快捷。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智能家居系統,包括:控制端、網關、信號轉發器、監控端及多個終端,其中,所述控制端、監控端及信號轉發器均與所述網關實現信息交換,多個所述終端與所述網關或信號轉發器實現信息交換;所述終端均設有一控制器。
進一步的,在所述的智能家居系統中,所述控制端包括移動控制端和互聯網控制端,所述移動控制端與所述網關采用無線信號實現信息交換,所述互聯網控制端與所述網關采用有線或無線信號實現信息交換。
進一步的,在所述的智能家居系統中,所述信號轉發器為紅外信號轉發器,與所述終端通過紅外信號實現信息交換。
進一步的,在所述的智能家居系統中,多個所述控制器分別通過無線信號與所述網關實現信息交換。
進一步的,在所述的智能家居系統中,還包括多個探測器,所述探測器與所述網關通過無線信號實現信息交換。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體現在:控制端和信號轉發器均與網關進行信息交換,終端與網關或信號轉發器實現信息交換,從而實現控制端通過網關及信號轉發器與終端實現信號交換,達到控制終端和監控終端狀態等目的,并且控制端便于人遠程操作,為家居生活提供很多便利。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智能家居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示意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智能家居系統進行更詳細的描述,其中表示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應該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實用新型,而仍然實現本實用新型的有利效果。因此,下列描述應當被理解為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廣泛知道,而并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為了清楚,不描述實際實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詳細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結構,因為它們會使本實用新型由于不必要的細節而混亂。應當認為在任何實際實施例的開發中,必須做出大量實施細節以實現開發者的特定目標,例如按照有關系統或有關商業的限制,由一個實施例改變為另一個實施例。另外,應當認為這種開發工作可能是復雜和耗費時間的,但是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僅僅是常規工作。
在下列段落中參照附圖以舉例方式更具體地描述本實用新型。根據下面說明和權利要求書,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征將更清楚。需說明的是,附圖均采用非常簡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準的比例,僅用以方便、明晰地輔助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
在本實施例中,提出了一種智能家居系統,包括:控制端、網關、信號轉發器、監控端及多個終端,其中,所述控制端、監控端及信號轉發器均與所述網關實現信息交換,多個所述終端與所述網關或信號轉發器實現信息交換;所述終端均設有一控制器。
請參考圖1,其中,所述控制端可以包括移動控制端21,例如手機,平板電腦等可移動設備;所述控制端還包括互聯網控制端22,例如家用電腦或個人電腦等。其中,所述移動控制端21與所述網關10采用無線信號實現信息交換,例如WiFi或者3G或者4G或藍牙等無線信號傳輸技術,所述互聯網控制端22與所述網關10采用有線或無線信號實現信息交換。
所述信號轉發器40為紅外信號轉發器,所述終端中包括一部分能夠接受紅外信號的紅外終端51,其與所述信號轉發器40通過紅外信號實現信息交換。所述監控端30可以為監控攝像頭等,用于監控各個終端的使用狀態等。
所述終端還設有控制器,用于對各個終端進行控制,并且能夠接受相應的控制信號。所述終端還包括無線終端52及探測器53,所述無線終端52及探測器53均可以采用無線信號傳輸技術與網關10或信號轉發器40進行信號交換。
其中,所述無線終端52能夠對智能燈泡、智能窗簾以及室內溫度等等智能家居進行控制,紅外終端51可以對家庭影院、音樂等進行控制,探測器53能夠探測室內的燃氣、溫度、光強、煙霧等等,以進行信息的反饋。因此,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智能家居系統可以通過手機或者平板電腦端的APP對室內各種家居的終端進行控制,以方便使用者調節信號,具有使用方便快捷等優點。
綜上,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智能家居系統中,控制端和信號轉發器均與網關進行信息交換,終端與網關或信號轉發器實現信息交換,從而實現控制端通過網關及信號轉發器與終端實現信號交換,達到控制終端和監控終端狀態等目的,并且控制端便于人遠程操作,為家居生活提供很多便利。
上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對本實用新型起到任何限制作用。任何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范圍內,對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方案和技術內容做任何形式的等同替換或修改等變動,均屬未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內容,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