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應用軟件創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企事業單位的日益壯大和不斷發展,日常需要處理的事務不斷增加,大量的用于處理不同事件的各種類型的日常辦公軟件應運而生。
但是,事務是動態發展的,辦公軟件由于都是針對某一種類型的事務開發的,所以,應用軟件相對發展的事務則處于靜態,則,即便有大量的各種類型的辦公軟件存在,也不能涵蓋不斷發展的所有的事務,所以,依據現有技術創建的辦公軟件,無法適應目前不斷發展多變的事務的處理需求,導致出現了以下問題:企業購買了眾多的辦公軟件,但是,仍然總是會出現一些棘手的問題,無法用辦公軟件協助完成辦公,從而造成由于購買各種不同的應用軟件,增加了成本,又無法完全滿足自身需求,辦公效率低下。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從而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前述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包括:
數據模型模塊:用于利用數據庫創建可視化數據表;
業務模型模塊:用于利用所述數據模型模塊創建的所述可視化數據表,動態生成運行時庫并保存在本地;
配置模塊:用于將所述業務模型模塊中生成的所述運行時庫依靠spring的ioc容器創建對象;
運行模塊:用于將所述業務模型模塊中生成的所述運行時庫依靠spring的ioc容器進行動態實例化。
優選地,在所述數據模型模塊中,利用數據庫創建可視化數據表,采用如下方法進行實施:首先選取數據庫類型,然后創建具體的數據表名、填寫字段類型、字段名稱并保證主鍵唯一性,生成數據表用于存儲數據;其中,所述數據庫的類型包括,sqlserver、oracle、mySql。
優選地,在所述業務模型模塊中,動態生成運行時庫,采用如下方法進行實施:首先選取依賴的數據表,然后選擇需要實現的功能方法,通過代碼重編譯的方法生成具體的運行時庫,其中,需要實現的功能方法包括:新增、修改、導出、打印、統計分析和/或列表展現。
優選地,在所述配置模塊中,所述創建對象,采用如下方法進行實施:首先選取所述業務模型模塊生成的所述運行時庫,然后選取spring容器,依靠spring的ioc容器創建對象。
優選地,在所述運行模塊中,所述動態實例化,采用如下方法進行實施:用戶點擊‘生成按鈕’,應用服務器重啟,動態實例自動重新加載,具體地,如果開發平臺為.net,則會配置好iis的相關信息;如果開發平臺為java,則將重啟tomcat應用服務器。
優選地,還包括權限管理模塊,用于將配置好的頁面分配給指定用戶。
優選地,還包括可根據用戶需求進行自定義開發的打印審計管理模塊,用于打印審計類信息管理與查閱。
優選地,還包括可根據用戶需求進行自定義開發的流程管理平臺,用于業務流程的下達、審批業務。
優選地,還包括可根據用戶需求進行自定義開發的稅務管理平臺,用于稅務類信息管理與查閱。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包括:數據模型模塊、業務模型模塊、配置模塊和運行模塊,采用該系統,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技術,使得用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自定義開發軟件,滿足各種事務的處理需求,從而不僅能夠降低企事業單位購買多種軟件的成本,也能夠提高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系統動態創建對象的過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針對現有的應用軟件存在的問題,如果可以開發一個平臺,在該平臺上,用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開發相應的軟件,則用戶可以從自身的角度出發,實現真正符合自己要求的軟件。在此層面上將真正的解決用戶的許多問題。因此,使用一個這樣的平臺,就可以滿足不同用戶的各種不同的需求,而無需用戶購買各種不同的應用軟件,既增加了成本,又無法完全滿足自身需求,導致辦公效率低下。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包括:
數據模型模塊:用于利用數據庫創建可視化數據表;
業務模型模塊:用于利用所述數據模型模塊創建的所述可視化數據表,動態生成運行時庫并保存在本地;
配置模塊:用于將所述業務模型模塊中生成的所述運行時庫依靠spring的ioc容器創建對象;
運行模塊:用于將所述業務模型模塊中生成的所述運行時庫依靠spring的ioc容器進行動態實例化。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各種類型的應用軟件不能滿足所有事務的處理需求的缺陷,本發明提供的上述系統,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技術,使得用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在上述系統中自定義開發軟件,滿足各種事務的處理需求。
其中,依賴注入就是指:在運行期,由外部容器動態的將依賴對象注入到組件中,當spring容器啟動后,spring容器初始化、創建并管理bean對象、以及銷毀它(及bean對象的整個生命周期,bean對象可為類、方法等等),而只需要從容器直接獲取bean對象即可,而無需像往常一樣創建實例。這種動態創建對象的方式也叫做控制反轉,應用本身不負責依賴對象的創建及維護,依賴對象的創建及維護由外部容器負責,如此一來,對于應用程序而言就實現了可插拔的功能模塊。這種控制權也由應用本身轉移到了外部容器,控制權的轉移就是所謂的反轉。
上述系統動態創建對象的過程如圖1所示。
本發明實施例采用的依賴注入具有如下優勢:
1、降低組件之間的耦合度、實現軟件各層之間的解耦;
2、對事務的良好控制,當使用容器管理事務時,開發人員就不需要手動控制事務、也不需要復雜的事務傳播;
3、容器提供單例模式支持、開發人員無須編寫實現代碼;
4、容器提供了AOP技術,利用aop技術可以實現面向切面的編程、及權限攔截、運行期間監控等功能。
本發明實施例中,在所述數據模型模塊中,利用數據庫創建可視化數據表,可以采用如下方法進行實施:首先選取數據庫類型,然后創建具體的數據表名、填寫字段類型、字段名稱并保證主鍵唯一性,生成數據表用于存儲數據;其中,所述數據庫的類型包括,sqlserver、oracle、mySql。
在所述業務模型模塊中,動態生成運行時庫,可以采用如下方法進行實施:首先選取依賴的數據表,然后選擇需要實現的功能方法,通過代碼重編譯的方法生成具體的運行時庫,其中,需要實現的功能方法包括:新增、修改、導出、打印、統計分析和/或列表展現。
在所述配置模塊中,所述創建對象,可以采用如下方法進行實施:首先選取所述業務模型模塊生成的所述運行時庫,然后選取spring容器,依靠spring的ioc容器創建對象。
在所述運行模塊中,所述動態實例化,可以采用如下方法進行實施:用戶點擊‘生成按鈕’,應用服務器重啟,如果開發平臺為.net,則會配置好iis的相關信息;如果開發平臺為java,則將重啟tomcat應用服務器。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還可以包括權限管理模塊,用于將配置好的頁面分配給指定用戶。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還可以包括可根據用戶需求進行自定義開發的打印審計管理模塊,用于打印審計類信息管理與查閱。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還可以包括可根據用戶需求進行自定義開發的流程管理平臺,用于業務流程的下達、審批等業務。
例如:在物資采購平臺中采用了本技術中的流程管理平臺,以對業務流程處理,采用管控打印的方式處理打印審批等。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還可以包括可根據用戶需求進行自定義開發的稅務管理平臺,用于稅務類信息管理與查閱。
通過采用本發明公開的上述技術方案,得到了如下有益的效果: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綜合管控系統,包括:數據模型模塊、業務模型模塊、配置模塊和運行模塊,采用該系統,基于Spring依賴注入動態創建對象的技術,使得用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自定義開發軟件,滿足各種事務的處理需求,從而不僅能夠降低企事業單位購買多種軟件的成本,也能夠提高工作效率。
本說明書中的各個實施例均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本領域人員應該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提供的方法步驟的時序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應性調整,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并發進行。
上述實施例涉及的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驟可以通過程序來指令相關的硬件來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儲于計算機設備可讀取的存儲介質中,用于執行上述各實施例方法所述的全部或部分步驟。所述計算機設備,例如:個人計算機、服務器、網絡設備、智能移動終端、智能家居設備、穿戴式智能設備、車載智能設備等;所述的存儲介質,例如:RAM、ROM、磁碟、磁帶、光盤、閃存、U盤、移動硬盤、存儲卡、記憶棒、網絡服務器存儲、網絡云存儲等。
最后,還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商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商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商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