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延長電池使用時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電子設備中,所述電子設備設置至少兩個電池單體,所述方法包括:
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中的一個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若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的電壓值都低于第一閾值,則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中的一個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的步驟,包括:
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中的第一電池單體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若所述第一電池單體的電壓值低于第一閾值,則切換為第二電池單體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的電壓值都低于第一閾值,則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的電壓值都低于第一閾值,則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進行串聯;
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得到的電壓值轉換到所述電子設備需要的電壓值進行供電。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的電壓值都低于第一閾值,則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的步驟之后,包括:
若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得到的電壓值低于第二閾值,控制所述電子設備的工作模式轉換為省電模式;
若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得到的電壓值低于第三閾值,關閉所述電子設備。
5.一種延長電池使用時長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應用于電子設備中,所述電子設備設置至少兩個電池單體,所述裝置包括:
單獨供電控制模塊,用于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中的一個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串聯供電控制模塊,用于若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的電壓值都低于第一閾值,則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單獨供電控制模塊包括:
供電控制單元,用于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中的第一電池單體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切換單元,用于若所述第一電池單體的電壓值低于第一閾值,則切換為第二電池單體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串聯供電控制模塊包括:
串聯控制單元,用于若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的電壓值都低于第一閾值,則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進行串聯;
電壓轉換控制單元,用于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得到的電壓值轉換到所述電子設備需要的電壓值進行供電。
8.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5-7任一項所述的延長電池使用時長的裝置;
所述延長電池使用時長的裝置包括:
單獨供電控制模塊,用于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中的一個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串聯供電控制模塊,用于若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的電壓值都低于第一閾值,則控制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向所述電子設備進行供電。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單獨供電控制模塊和所述串聯供電控制模塊連接電源模塊;
所述電源模塊包括第一電池單體、第二電池單體和電壓轉換模塊;
所述第一電池單體的正極連接第一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漏極,所述第一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源極連接第二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漏極,所述第一電池單體的負極連接第三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漏極和第四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漏極,所述第二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源極和所述第三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源極連接所述第二電池單體的正極,所述第四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源極連接所述第二電池單體的負極,所述第二電池單體的負極接地;
所述單獨供電控制模塊通過所述第一MOS場效應晶體管、所述第二MOS場效應晶體管、所述第三MOS場效應晶體管和所述第四MOS場效應晶體管控制所述第一電池單體和所述第二電池單體單獨供電;
所述第一電池單體的正極連接第五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漏極,所述第五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源極連接電壓轉換模塊;所述電壓轉換模塊用于將所述至少兩個電池單體串聯后得到的電壓值轉換到所述電子設備需要的電壓值進行供電;
所述串聯供電控制模塊通過所述第一MOS場效應晶體管、所述第二MOS場效應晶體管、所述第三MOS場效應晶體管、所述第四MOS場效應晶體管和所述第五MOS場效應晶體管控制所述第一電池單體和所述第二電池單體串聯供電;
所述第一MOS場效應晶體管的源極連接電壓輸出端,用于向所述電子設備供電。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無人機和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