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設備布置結構和構架,具體地說是單柱雙母線背靠背垂直布置結構。
背景技術:
隨著電網的發展,變電站設備數量在不斷增加,土地后備資源嚴重不足,站址征地、拆遷費用日益增加,特別在一些城市中心區域,征地費用呈明顯上升態勢,變電站站址選擇愈來愈困難,變電站設備節約用地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當前運行的500kV主變的低壓側,采用單母線接線方式,在保留其接線簡單清晰、設備少、操作方便,便于擴建和采用成套配電裝置等優點基礎上,為提高主變低壓側接線的可靠性,運行多次要求設置總斷路器,但是由于受通用設計的場地限制,無法設置主變低壓側的總斷路器。
在主變低壓側母線布置方式上,考慮母線安裝方式的可靠性,目前國內外一般采用母線水平布置方式。母線又分軟母線和管母線兩種。屋外敞開式配電裝置常用的母線形式有以下三種:軟母線、懸吊式管母線和支撐式管母線。
軟母線:其特點是抗震性能好,但導線對構架的水平拉力較大,母線弧垂較大,風偏位移大,占地面積較大,目前在設計上已較少應用。
支撐式管母線:與軟母線相比,支撐式管母線的弧垂小、相間距離小,絕緣子串對構架的水平拉力較小,在風力和短路電動力的作用下,管母線橫向位移小,且布置清晰,架構簡化,占地面積相對較少,由于母線支架高度低,節省鋼材,有利于施工、運行和維護,但抗震及抗風性能較差,故該布置現常被應用于非高產、地多人少、地震裂度低(7 度及以下)、風速小的地區。
懸吊式管母線:具有母線弧垂小、相間距離小,絕緣子串對構架的水平拉力較小,在風力和短路電動力的作用下,管母線橫向位移小,布置整齊、清晰、占地相對較少等優點。由于懸吊式管母線是將管形母線通過絕緣子串懸吊安裝,絕緣子串懸掛在母線門型構架上,一般采用V 型斜吊和V 型直吊的方式,與支撐式管母線相比,懸吊式母線具有較好的抗震性能,但母線構架高,使用絕緣子串數量多,造價高,施工、運行、維護難度及工作量較大,故該形式一般應用于地震裂度高(8 度及以上)、風速大的地區。
目前國網500kV主變低壓側母線可選接線方式,在接線繁簡程度、設備使用投資、占地面積以及擴建兼容性等方面都各有優缺點,在滿足可靠性、靈活性和經濟性等方面還亟待提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種單柱雙母線背靠背垂直布置結構,其以空間換平面,將常規水平布置的母線優化為背靠背上中下排列的母線,使得在現有的主變及無功場地能布置匯流母線和主母線兩條母線,將配電裝置布置得更緊湊,達到節約占地的目地。
為此,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單柱雙母線背靠背垂直布置結構,包括垂直設置的鋼管桿、匯流母線和主母線,
所述鋼管桿的兩側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設置母線的支柱絕緣子,該支柱絕緣子呈水平布置,所述的匯流母線通過支柱絕緣子垂直布置在鋼管桿的一側,主母線通過支柱絕緣子垂直布置在鋼管桿的另一側。
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完善和補充,本實用新型采取以下技術措施:
同一母線中,相鄰相間距離為2-2.5米,自上而下排列,保證相間的安全距離,滿足絕緣配合要求的最小電氣距離。
在隔離開關與電流互感器之間設有斷路器。通過斷路器提高接線的可靠性,最大程度避免了大工程改造和設備選型規格標準上的問題,從而便于運行安全和操作巡視,檢修和安裝簡易,節省了三材成本和造價。
所述的匯流母線采用銅排與隔離設備連接,隔離設備與斷路器之間及斷路器與電流互感器之間采用軟導線連接。
所述支柱絕緣子的寬度優選為1.4-1.6米。
所述匯流母線和主母線均采用管型母線,兩者的間距為2.9-3.1米。
本實用新型將常規水平布置的母線優化為背靠背上中下排列的母線,使得在現有的主變及無功場地能布置匯流母線和主母線兩條母線,將配電裝置布置得更緊湊,達到了節約占地的目地,節省三材投入,從而大幅降低造價;提高可靠性,運行安全與操作巡視方便,便于檢修與安裝,減少人員投入,提高運行安全效益。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鋼管桿,2-匯流母線,3-主母線,4-支柱絕緣子,5-隔離開關,6-斷路器,7-電流互感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如圖1所示的單柱雙母線背靠背垂直布置結構,其由垂直設置的鋼管桿1、匯流母線2和主母線3組成,所述鋼管桿1的兩側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設置母線的支柱絕緣子4,該支柱絕緣子呈水平布置,所述匯流母線2的三相三線(即A、B、C)通過支柱絕緣子4垂直布置在鋼管桿1的一側,主母線3(即A、B、C)通過支柱絕緣子4垂直布置在鋼管桿的另一側。
同一母線中,相鄰相間距離為2.0米,自上而下排列。在隔離開關5與電流互感器7之間設有斷路器6。匯流母線2采用銅排與隔離設備5連接,隔離設備5與斷路器6之間及斷路器6與電流互感器7之間采用軟導線連接。支柱絕緣子4的寬度為1.5米。匯流母線2和主母線3均采用管型母線,兩者的間距為3米。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