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的示例實施例總體涉及計算機領域,特別地涉及車輛定位的方法、裝置、設備、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和計算機程序產品。
背景技術:
1、目前,共享車輛(例如,共享單車)成為一種越來越受歡迎的出行方式。通常,共享車輛上安裝有硬件鎖。使用者(下文中,也可稱為用戶)若想使用共享車輛,需要先解鎖共享車輛。在共享車輛的使用結束后,使用者需要將共享車輛停放到能夠停放共享車輛的指定區域。只有在共享車輛被停放到指定區域后才能夠關鎖。有些情況下,會出現使用者將共享車輛停放到了指定區域,但仍然可能無法關鎖的情況。這將給使用者帶來較差的用車體驗。因此,如何精準地確定共享車輛是否被停放在了指定區域值得關注。
技術實現思路
1、在本公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在車輛處執行的車輛定位的方法。該方法包括:確定在車輛當前所在位置處感應到的磁場強度;基于磁場強度得到目標參數;以及向服務器至少發送目標參數以使得服務器基于目標參數確定車輛當前所在位置是否位于可停放車輛的預設區域,預設區域中設置有以預定極性順序排列的多個磁鐵,具有不同極性的相鄰兩個磁鐵之間構成一個可停放車輛的子區域。
2、在本公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在服務器處執行的車輛定位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從車輛接收目標參數,目標參數基于車輛感應到的磁場強度得到;以及基于目標參數確定車輛當前所在位置是否位于可停放車輛的預設區域,預設區域中設置有以預定極性順序排列的多個磁鐵,具有不同極性的相鄰兩個磁鐵之間構成一個可停放車輛的子區域。
3、在本公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定位裝置。該裝置位于車輛處。該裝置包括:磁場強度確定模塊,被配置為確定在車輛當前所在位置處感應到的磁場強度;目標參數確定模塊,被配置為基于磁場強度得到目標參數;以及發送模塊,被配置為向服務器至少發送目標參數以使得服務器基于目標參數確定車輛當前所在位置是否位于可停放車輛的預設區域,預設區域中設置有以預定極性順序排列的多個磁鐵,具有不同極性的相鄰兩個磁鐵之間構成一個可停放車輛的子區域。
4、在本公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定位裝置。該裝置位于服務器處。該裝置包括:接收模塊,被配置為從車輛接收目標參數,目標參數基于車輛感應到的磁場強度得到;以及確定模塊,被配置為基于目標參數確定車輛當前所在位置是否位于可停放車輛的預設區域,預設區域中設置有以預定極性順序排列的多個磁鐵,具有不同極性的相鄰兩個磁鐵之間構成一個可停放車輛的子區域。
5、在本公開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該車輛包括:電磁感應傳感器、存儲器和處理器;其中存儲器用于存儲一條或多條計算機指令,其中一條或多條計算機指令被車輛執行以實現根據第一方面的方法。
6、本公開的第六方面,提供了一種服務器。該服務器包括至少一個處理單元;以及至少一個存儲器,至少一個存儲器被耦合到至少一個處理單元并且存儲用于由至少一個處理單元執行的指令。指令在由至少一個處理單元執行時使服務器執行第二方面的方法。
7、在本公開的第七方面,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該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計算機程序可由處理器執行以實現第一方面或第二方面的方法。
8、在本公開的第八方面,提供了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該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可執行指令,計算機可執行指令在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第一方面或第二方面的方法。
9、應當理解,本
技術實現要素:
部分中所描述的內容并非旨在限定本公開的實施例的關鍵特征或重要特征,也不用于限制本公開的范圍。本公開的其它特征將通過以下的描述而變得容易理解。
1.一種在車輛處執行的車輛定位的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目標參數包括以下至少一項:所述磁場強度、基于所述磁場強度得到的電壓值或基于所述磁場強度得到的電流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5.一種在服務器處執行的車輛定位的方法,包括: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目標參數包括以下至少一項:所述磁場強度、基于所述磁場強度得到的電壓值或基于所述磁場強度得到的電流值。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目標參數確定所述車輛當前所在位置是否位于可停放所述車輛的預設區域包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9.一種車輛定位裝置,所述裝置位于車輛處,所述裝置包括:
10.一種車輛定位裝置,所述裝置位于服務器處,所述裝置包括:
11.一種車輛,包括: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電磁感應傳感器所在的位置與所述車輛被停放時所在的平面之間的距離為預設高度。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電磁感應傳感器為磁通門電流傳感器或者霍爾電流傳感器。
14.一種服務器,包括:
15.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一條或多條計算機指令,其中所述一條或多條計算機指令被處理器執行以實現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或權利要求5至8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16.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可執行指令,其中所述計算機可執行指令在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或權利要求5至8任一項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