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移動式育苗床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農業機械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移動式育苗床架。
背景技術:
隨著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水稻機械化、規模化程度逐步提高,傳統的手插、拋秧等栽培方式必將被機械化插秧全面替代。目前機插秧最主要的瓶頸,就是秧苗的供應問題,這就將需要工廠化、集中化、規模化育秧。我國的機插和育秧技術源于日本,育秧主要在硬盤、軟盤中培育為主,為工廠化育秧帶來了可能。所謂水稻工廠化育秧技術是以精量半精量播種技術為基礎,利用機械化生產線播種,采用溫室或大田集中培育的一種大規模育秧方式,是一項新興的農業節本增效技術。工廠化育秧的秧苗整齊均勻,可有效的控制溫濕度變化和光照,保證了秧苗品質,適合與機械插秧配套,實現了育秧專業化,供秧商品化,可省工、省肥、省水、省種,是水稻機械化栽培的重要組成部分。相比其他國家較為成熟工廠化育秧產業,我國的工廠化育秧還處于剛剛起步階段。現階段全國開展的工廠化育秧主要以露地和大棚單層育秧為主,由于秧苗秧齡期短,大棚育秧一般都為簡單的鋪在地上,即使有條件自制的竹架、鐵架簡易多層育秧,也由于底層秧苗光照不足而導致人工翻苗成本較高而且秧苗素質較差。與相對成熟的工廠化蔬菜育苗設施相比較,目前我國的工廠化育秧設施設計和成套設備的集成制造均處于空白。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在幼苗缺少光照的情況下增加光照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多組通過床架柱連接的床架單元,其中,每組床架單元包括上層床架、中層床架和下層床架。進一步地,所述上層床架和所述下層床架與所述床架柱為固定連接;所述中層床架與所述床架柱為可移動式連接。進一步地,所述中層床架底部設置有導軌和滑輪。進一步地,所述導軌數量為兩條。進一步地,所述滑輪數量為四個。進一步地,所述床架均為可拆卸鋼結構部件。進一步地,所述鋼結構鋼結構經過表面處理。進一步地,所述鋼結構采用熱鍍鋅處理。進一步地,所述三層床架寬度為I. 0-1. 5米。進一步地,所述上層床架高度為O. 4-0. 8米,中層床架高度為O. 4-0. 8米,下層床架高度為O. 6-1. O米。本發明提供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采用多層立體育苗床,有效提高了空間和土地的利用率。此外,中層床架為可移動式,可在水稻秧苗一葉一心后中層秧苗缺少光照的情況下移至中間過道進行補光,同時也為下層秧苗補充光照。因此能夠人為控制光照量,保證了秧苗正常的光照需求,使工廠化育秧的秧苗整齊均勻,保證秧苗質量。
圖I是本發明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的整體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的俯視示意圖;圖3是本發明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的中層床架移出狀態的示意圖;圖4是以圖I所示的本發明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的A-A為截面的結構示意圖;圖5是本發明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單元之間,上層床架與床架柱固定式結合部位的結構不意圖;圖6是本發明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單元組末端,上層床架與床架柱固定式結合部位的結構示意圖;圖7是本發明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單元之間,中層床架與床架柱可移動式結合部位的結構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I......床架柱;2......滑輪;3......導軌。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發明,但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如圖I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包括多組通過床架柱I連接的床架單元,其中,每組床架單元包括上層床架、中層床架和下層床架。上層床架和下層床架與床架柱I為固定連接;中層床架與床架柱I為可移動式連接。本發明使用時,水稻秧苗一葉一心后,中層秧苗缺少光照的情況下,可如圖3所示,將中層床架移至中間過道進行補光,同時也為下層秧苗補充光照。本發明與傳統露地或大棚單層育秧相比,采用多層立體育苗床,有效提高空間和土地的利用率,并利用可移動式的中層床架,人為控制光照量,避免中層和底層秧苗光照不足,保證秧苗正常的光照需求,使工廠化育秧的秧苗整齊均勻,保證秧苗質量。為了方便中層床架移動,中層床架底部優選地設置有導軌和滑輪,用于將中層床架的秧苗移至中間過道,保證中層和下層秧苗光照充足。如圖7所示,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本發明的導軌3數量為兩條。如圖7所示,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本發明的滑輪2數量為四個(后部兩個滑輪未示出)。為了拆裝方便,如圖5-7所示,本發明的床架優選地設置為可拆卸鋼結構部件。為了提高鋼結構部件的耐腐及防銹能力,本發明的鋼結構優選地經過表面處理,以減少溫室內濕度及溫度對鋼結構的不利影響,延長其使用壽命。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本發明的鋼結構采用熱鍍鋅處理。當然,本發明的表面處理工藝并不局限于熱鍍鋅處理,其還可以采用本領域技術人員所述公知的其它表面處理工藝,如冷鍍鋅、電鍍鋅等。如圖2所示,作為一種優選方案,三層床架寬度為I. 0-1. 5米。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三層床架寬度為I. 2米,該寬度正好為兩個用于育秧的塑料硬盤的長度。如圖4所示,作為一種優選方案,上層床架高度為O. 4-0. 8米,中層床架高度為 O. 4-0. 8米,下層床架高度為O. 6-1. O米。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上層床架高度為O. 6米,中層床架高度為O. 6米,下層床架高度為O. 8米。綜上,本發明通過多個包括上層床架、中層床架和下層床架的多組床架單元,利用可移動的中層床架,將中層床架抽出錯位補光,保證中層和下層秧苗光照充足。本發明可有效提高空間和土地的利用率,人為控制光照量,保證秧苗正常的光照需求,使工廠化育秧的秧苗整齊均勻,保證秧苗質量。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發明的實施范圍;如果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對本發明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均應涵蓋在本發明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
1.一種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多組通過床架柱連接的床架單元,其中,每組床架單元包括上層床架、中層床架和下層床架。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層床架和所述下層床架與所述床架柱為固定連接; 所述中層床架與所述床架柱為可移動式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層床架底部設置有導軌和滑輪。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數量為兩條。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輪數量為四個。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床架均為可拆卸鋼結構部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結構經過表面處理。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結構采用熱鍍鋅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層床架寬度為I.0-1. 5 米。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床架高度為、O.4-0. 8米,中層床架高度為O. 4-0. 8米,下層床架高度為O. 6-1. O米。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移動式育苗床架,包括多組通過床架柱連接的床架單元,每組床架單元包括上層床架、中層床架和下層床架。上層床架和下層床架與床架柱為固定連接;中層床架與床架柱為可移動式連接。本發明能夠有效地提高空間和土地的利用率,并可在水稻秧苗一葉一心后中層秧苗缺少光照的情況下移至中間過道進行補光,同時也為下層秧苗補充光照,人為控制光照量,保證了秧苗正常的光照需求,使工廠化育秧的秧苗整齊均勻,保證秧苗質量。
文檔編號A01G9/10GK102630520SQ20111027077
公開日2012年8月15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14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14日
發明者馮瑞興, 吳崇友, 吳建國, 張文毅, 張笛, 張耀忠, 施潔君, 蘇齊芳 申請人:農業部南京農業機械化研究所, 太倉市東林農場專業合作社, 太倉市農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