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物料粉碎機械,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圓筒式主軸防纏繞全自動稻草粉碎機。
背景技術:
粉碎機能將整根秸稈類農作物切碎、粉碎成一定的規格和形狀,使其作為飼草、燃燒發電的燃料。通過粉碎機粉碎處理農作物秸稈,并充分回收利用,不僅能夠極大地降低秸稈的廢棄、燃燒,減少對環境的污染,提高空氣的質量;而且,碎料飼料能保留更多對牲畜有益的多種元素的含量,碎料秸稈燃燒發電能使秸稈的燃燒率達到更高。因此,從環境保護方面或從能源再利用方面來看,秸稈變廢為寶,發展綠色能源都勢在必行,如此發展,即符合國家環保、禁燒等政策,又給農民增添了一份收入。
目前,市場上的秸稈粉碎機器,按原理與結構來分,可分為切碎式和破碎式。
1、切碎式粉碎機受體積小、人工進料等因素的制約,不僅粉碎作業效率低,而且人工強度大、人工費用高,只適用于家庭式粉碎。此外,切碎式粉碎機對毫無規律的物料無法進行粉碎,尤其是對稻草的粉碎無能為力。
2、破碎式粉碎機雖然解決了體積小和人工進料的問題,但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對粉碎物料具有選擇性,只能針對某些脆性物料進行粉碎,對一些具有高韌度性質的物料,不僅粉碎效果很難達到預期效果,而且,物料纏軸問題特別嚴重,使設備無法正常工作,尤其是對稻草的粉碎,物料纏軸更是無法解決的典型難題。
由此看出,目前市場上現有的兩種粉碎機都無法實現對稻草的粉碎。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圓筒式主軸防纏繞全自動稻草粉碎機,以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圓筒式主軸防纏繞全自動稻草粉碎機,包括機架以及設置在機架上的進料系統、粉碎系統和出料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進料系統包括固定在機架頂部的底盤、固定在底盤上的轉筒支架、縱向設置轉筒支架內的進料轉筒和驅動進料轉筒軸心旋轉的轉筒驅動機構;所述底盤的中心設有落料口;所述轉筒支架內壁上安裝有為進料轉筒提供轉動支撐的轉筒軸向托輥機構和轉筒徑向托輥機構;所述進料轉筒的內壁上均勻設置有若干個撥料齒;所述粉碎系統包括安裝在機架上的粉碎倉、粉碎主軸、驅動粉碎主軸工作的粉碎驅動機構、若干個碎料錘、拱形動刀和可調定切刀;所述粉碎倉通過落料口與進料轉筒相連通;所述粉碎主軸的兩端通過軸承安裝在粉碎倉的殼體上,其動力輸入端與粉碎驅動機構的動力輸出端傳動連接;所述粉碎主軸上固定安裝有若干個轉盤,每個轉盤的圓周上均勻設置有若干個向外凸出的連接耳,各個轉盤相應的連接耳之間貫穿有旋轉銷,每相鄰兩個轉盤之間的旋轉銷上都安裝有碎料錘;所述粉碎倉的頂部安裝有動刀座,所述拱形動刀設在粉碎倉開口的上方,并安裝在動刀座上;所述粉碎主軸兩側的粉碎倉內壁上分別設有定切刀架,每一側的定切刀架上都均勻安裝有若干個可調定切刀,每個可調定切刀的刀刃部位位于相鄰兩個碎料錘之間;所述出料系統包括設置在粉碎倉底部的卸料斗、位于卸料斗下方的出料輸送機和驅動出料輸送機工作的出料驅動機構。
進一步地說,所述轉筒支架的外壁上固定有轉筒驅動支座,所述轉筒驅動機構固定在轉筒驅動支座上;所述進料轉筒的外壁上設置于若干個五聯齒,以及分別與轉筒軸向托輥機構、轉筒徑向托輥機構相對應的轉動軌道;所述轉筒驅動機構的動力輸出端通過傳統鏈條與五聯齒的配合驅動進料轉筒;所述轉筒支架內壁上安裝有用于調節傳統鏈條松緊的張緊裝置。
再進一步說,所述動刀座上安裝有可驅動動刀座沿粉碎主軸徑向移動的動刀調整絲杠,所述動刀調整絲杠的外端上安裝有動刀調整手輪。
再進一步說,所述粉碎倉的底部與機架之間安裝有若干個減震裝置。
再進一步說,所述粉碎主軸上固定有主軸隔圈,各個轉盤的中心孔套接并固定在主軸隔圈上。
更進一步說,所述粉碎驅動機構固定在機架立柱的外側,其外部設有防護網罩。
有益效果: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是根據稻草性質、使用工況以及使用方式所設計,實現連續進料→撥料→粉碎→出料的連貫性工作模式,不僅解決了主軸纏繞物料問題,從而大大降低碎料錘的磨損,而且,解決了粉碎機在工作中的嚴重震動問題,大大降低設備故障率,減少維修頻率,提高生產效率,能夠滿足大批量、高效率的稻草粉碎的市場需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所述進料轉筒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所述轉筒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所述進料轉筒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所述粉碎機構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所述粉碎機構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發明所述粉碎機構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盤;2-張緊裝置;3-轉筒支架;4-驅動鏈條;5-進料轉筒;6-拱形動刀;7-動刀座;8-動刀調整絲杠;9-轉筒軸向托輥機構;10-轉筒徑向托輥機構;11-動刀調整手輪;12-防護網罩;13-粉碎驅動機構;14-機架;15-減震裝置;16-可調定切刀;17-碎料錘;18-旋轉銷;19-轉盤;20-粉碎主軸;21-粉碎倉;22-撥料齒;23-轉筒驅動機構;24-轉筒驅動支座;25-主軸隔圈;26-出料驅動機構;27-出料輸送機;28-卸料斗;29-五聯齒;30-進料斗;31-轉動導軌;32-落料口;33-定切刀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描述。
參照圖1-2,本發明所述的圓筒式主軸防纏繞全自動稻草粉碎機,包括機架14以及設置在機架14上的進料系統、粉碎系統和出料系統。
所述進料系統包括固定在機架14頂部的底盤1、固定在底盤1上的轉筒支架3、縱向設置轉筒支架3內的進料轉筒5和驅動進料轉筒5軸心旋轉的轉筒驅動機構23;所述底盤1的中心設有落料口32;所述轉筒支架3內壁上安裝有為進料轉筒5提供轉動支撐的轉筒軸向托輥機構9和轉筒徑向托輥機構10;所述進料轉筒5的內壁上均勻設置有若干個撥料齒22。所述轉筒支架3的外壁上固定有轉筒驅動支座24,所述轉筒驅動機構23固定在轉筒驅動支座24上。所述進料轉筒5的頂部設有進料斗30,進料轉筒5的外壁上設置于若干個五聯齒29,以及分別與轉筒軸向托輥機構9、轉筒徑向托輥機構10相對應的轉動導軌31。所述轉筒驅動機構23的動力輸出端通過驅動鏈條4與五聯齒29的配合驅動進料轉筒5;所述轉筒支架3內壁上安裝有用于調節驅動鏈條4松緊的張緊裝置2。
所述粉碎系統包括安裝在機架14上的粉碎倉21、粉碎主軸20、驅動粉碎主軸20工作的粉碎驅動機構13、若干個碎料錘17、拱形動刀6和可調定切刀16。所述粉碎倉21通過落料口32與進料轉筒5相連通,且所述粉碎倉21的底部與機架14之間安裝有若干個減震裝置15。所述粉碎主軸20的兩端通過軸承安裝在粉碎倉21的殼體上,其動力輸入端與粉碎驅動機構13的動力輸出端傳動連接;所述粉碎驅動機構13固定在機架14立柱的外側,其外部設有防護網罩12。
所述粉碎主軸20上固定安裝有若干個轉盤19,所述粉碎主軸20上固定有主軸隔圈25,各個轉盤19的中心孔套接并固定在主軸隔圈25上。每個轉盤19的圓周上均勻設置有若干個向外凸出的連接耳,各個轉盤19相應的連接耳之間貫穿有旋轉銷18,每相鄰兩個轉盤19之間的旋轉銷18上都安裝有碎料錘17。
所述粉碎倉21的頂部安裝有動刀座7,所述拱形動刀6設在粉碎倉21開口的上方,并安裝在動刀座7上;所述動刀座7上安裝有可驅動動刀座7沿粉碎主軸20的徑向移動的動刀調整絲杠8,所述動刀調整絲杠8的外端上安裝有動刀調整手輪11。所述粉碎主軸20兩側的粉碎倉21內壁上分別設有定切刀架33,每一側的定切刀架33上都均勻安裝有若干個可調定切刀16,每個可調定切刀16的刀刃部位位于相鄰兩個碎料錘17之間。
所述出料系統包括設置在粉碎倉21底部的卸料斗28、位于卸料斗28下方的出料輸送機27和驅動出料輸送機27工作的出料驅動機構26。
本發明所述稻草粉碎機的工作過程闡述如下:
進料轉筒5收集稻草物料,在進料轉筒5轉動的同時,撥料齒22將物料不斷撥入粉碎倉21;進料轉筒5與底盤1為分體設計,在底盤1上部繞中心做圓周運動,進料轉筒5的轉動支撐為轉筒軸向托輥機構9和轉筒徑向托輥機構10,轉筒驅動機構23通過電源電機、變頻器、減速機控制進料轉筒5的轉動、轉速;底盤1為固定式,安裝于機架14上,為進料轉筒5收集物料提供底部依托,進而形成動、定筒式儲料箱,保證進料轉筒5在轉動時,整體物料處于靜止狀態,從而發揮撥料齒22的最大撥料功能。
粉碎倉21接收撥料齒22供給的稻草物料,粉碎倉21口上設置拱形動刀6,由碎料錘17和拱形動刀6將稻草物料撕斷,轉動動刀調整手輪11,通過動刀調整絲杠8驅動動刀座7沿粉碎主軸20的徑向移動,從而調整拱形動刀6的位置以達到不同的撕斷效果。粉碎倉21內部兩側設有可調定切刀16,碎料錘17在高速旋轉捶打稻草的同時,可調定切刀16將對稻草具有切斷作用。
粉碎驅動機構13驅動粉碎主軸20,粉碎主軸20通過轉盤19帶動碎料錘17高速運轉,碎料錘17高速運轉時,與粉碎倉21上的拱形動刀6、可調定切刀16形成捶打、揉搓、剪切為一體的多方位、多方式粉碎模式,將物料進行粉碎。碎料錘17設計為流線式葫蘆形,便于吃進物料而不至于過量吃入導致電機載荷增大憋住或燒壞,可繞旋轉銷18轉動。在粉碎主軸21高速旋轉時,碎料錘17不但被粉碎主軸21帶動旋轉,同時,碎料錘17在旋轉銷18上做自身轉動,從而使稻草無法纏繞在粉碎主軸21上.
出料輸送機27位于粉碎倉21的下部,將粉碎后的稻草輸送出來;減震器15安裝于粉碎倉21與機架14之間,消除粉碎主軸20運轉工作時產生的震動力,降低設備故障率;機架14是承載以上部件的固定支架,并且具有一定高度,便于粉碎物料的輸出。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