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藥劑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抗蟲除草劑。
背景技術:
除草劑是指可使雜草徹底地或選擇地發生枯死的藥劑,又稱除莠劑,用以消滅或抑制植物生長的一類物質。其中的氯酸鈉、硼砂、砒酸鹽、三氯醋酸對于任何種類的植物都有枯死的作用,其作用受除草劑、植物和環境條件三因素的影響。按作用分為滅生性和選擇性除草劑,選擇性除草劑特別是硝基苯酚、氯苯酚、氨基甲酸的衍生物多數都有效。世界除草劑發展漸趨平穩,主要發展高效、低毒、廣譜、低用量的品種,對環境污染小的一次性處理劑逐漸成為主流。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出一種抗蟲除草劑,組成巧妙,在除草同時提高土壤的抗蟲性。
為了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提供以下技術方案:一種抗蟲除草劑,由下述重量份成分構成:氟嘧菌酯10-14、煙草油20-30、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二烷基銨鹽12-16、擬除蟲菊酯8-14、雙丙胺膦12-16、百草枯10-14和水80-120。
進一步地,各成分的重量份分別為:氟嘧菌酯11-13、煙草油23-26、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二烷基銨鹽13-15、擬除蟲菊酯9-13、雙丙胺膦13-15、百草枯11-13和水90-110。
進一步地,各成分的重量份分別為:氟嘧菌酯12、煙草油25、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二烷基銨鹽14、擬除蟲菊酯11、雙丙胺膦14、百草枯13和水100。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以下優點:通過優化各個成分的配比,制備的農藥具有除草殺蟲性能,且易分解、見效快且環境友好型的優點。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描述,本部分的描述僅是示范性和解釋性,不應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實施例1
一種抗蟲除草劑,由下述重量份成分構成:氟嘧菌酯12、煙草油25、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二烷基銨鹽14、擬除蟲菊酯11、雙丙胺膦14、百草枯13和水100。
實施例2
一種抗蟲除草劑,由下述重量份成分構成:氟嘧菌酯10、煙草油30、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二烷基銨鹽12、擬除蟲菊酯14、雙丙胺膦12、百草枯14和水80。
實施例3
一種抗蟲除草劑,由下述重量份成分構成:氟嘧菌酯14、煙草油20、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二烷基銨鹽16、擬除蟲菊酯8、雙丙胺膦16、百草枯10和水120。
實施例4
一種抗蟲除草劑,由下述重量份成分構成:氟嘧菌酯11、煙草油26、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二烷基銨鹽13、擬除蟲菊酯13、雙丙胺膦13、百草枯13和水90。
實施例5
一種抗蟲除草劑,由下述重量份成分構成:氟嘧菌酯13、煙草油23、n-膦酰基甲基甘氨酸二烷基銨鹽15、擬除蟲菊酯9、雙丙胺膦15、百草枯11和水110。
將上述抗蟲除草劑各成分按比例混勻即可。
施用時,在農作物播種前10-15天噴灑種植地,除草率高,農作物蟲害發生率降低20%。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