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除草劑組合物,特別涉及一種旱田用除草劑組合物。
背景技術:
雜草是旱田用生產中的大敵,對林木的危害十分嚴重,被稱為綠色的“火焰”。據測算由于不能及時清除雜草,樹木生長量最初 3 年要減少 50% 以上,甚至全株被欺死。尤其是一些禾本科雜草根系分泌某種抑制樹木生長的物質。另外,雜草又是病蟲害棲生的場所,易誘發林木病蟲害,危害樹木生長。在旱田用生產的各個環節和整個林木生長過程中,雜草危害都是很嚴重的。因此要保證林木質量,提高成活率,必須及時清除雜草,控制雜草的生長。
化學除草是一項技術性、科學性很強的工作,需要根據各種化學除草劑的性能和作用方式,針對雜草的不同種類和立地環境,選用適宜的品種、劑型,在最佳施藥期用最有效的施用方法,以最低劑量將雜草消滅。化學除草優點很多,一是具有選擇性,殺草不殺樹 ;二是殺草效果好,藥效持久 ;三是成本低、功效高。因此,廣泛地應用推廣化學除草是旱田用生產中的一項重要的科技進步。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旱田用除草劑組合物。
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
一種旱田用除草劑組合物,所述組合物按照如下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 :二氯吡啶酸三乙胺20-30 份、噻草酮8-15 份、精惡唑禾草靈23-35 份、甲氧咪草煙22-25 份、二甲戊樂靈5-10 份、捕草凈4-8 份、西瑪津8-15 份。
優選地,所述組合物按照如下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 :二氯吡啶酸三乙胺28 份、噻草酮12 份、精惡唑禾草靈23 份、甲氧咪草煙25 份、二甲戊樂靈6 份、捕草凈8 份、西瑪津10 份。
優選的,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為懸浮劑。
懸浮劑是難溶于水的固體農藥以小于 5 微米的顆粒分散在水中形成的穩定懸浮糊劑,與下述濃乳劑混合后制成的,它是將固體和親油性農藥加入適量的濕潤劑、分散劑、增稠劑、防凍劑、消泡劑和水經濕磨而成。使用前用水稀釋。懸浮劑在長期貯藏后不分層、不結塊、用水稀釋后易分散、懸浮性好。
本發明有益效果 :
本發明所提供的旱田用除草劑組合物,藥效見效快,施藥持效期長,省時省力。所
述除草組合物的活性比使用單個活性更為顯著。增效效果表現為更寬的雜草控制譜、除草作用起效更快、更持久的防治效果、通過一次或少數幾次施用就能更好地控制有害作物、以及加寬了可能的施藥間隔期。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1
一種旱田用除草劑組合物,所述組合物按照如下重量份數的原料制成 :二氯吡啶酸三乙胺20 份、噻草酮15 份、精惡唑禾草靈23份、甲氧咪草煙25 份、二甲戊樂靈10 份、捕草凈8 份、西瑪津8 份。( 每份 1Kg)
實施例 2
二氯吡啶酸三乙胺25 份、噻草酮8 份、精惡唑禾草靈25 份、甲氧咪草煙24 份、二甲戊樂靈5份、捕草凈5 份、西瑪津13 份。( 每份 1Kg)
實施例 3 :
二氯吡啶酸三乙胺28 份、噻草酮12 份、精惡唑禾草靈23 份、甲氧咪草煙25 份、二甲戊樂靈6 份、捕草凈8 份、西瑪津10 份。( 每份 1Kg)
施用時,在播后苗前期,田間沒有雜草時的地塊,可采用封閉處理 ;小麥收割后,田間一年生雜草較多的田塊,采用混用技術,實行“一封一殺”處理方式。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而并非限制本發明所描述的技術方案;因此,盡管本說明書參照上述的各個實施例對本發明已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但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仍然可以對本發明進行修改或等同替換;而一切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技術方案及其改進,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