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大豆田間除草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份原料制成:
活性成份60-70份、丁醇100-110份、 富馬酸二甲酯50-60份、對氨基苯磺酸鈉120-130份、烷基酚聚氧乙烯醚60-80份、 水1200-1300份;
所述的活性成份包括戊炔草胺、三氟硝草醚和氯甲草,其質(zhì)量比為2.1-2.4:3.7-4:1.5-1.8。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大豆田間除草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份原料制成:
活性成份65份、丁醇103份、 富馬酸二甲酯58份、對氨基苯磺酸鈉128份、烷基酚聚氧乙烯醚69份、 水1200份。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大豆田間除草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份原料制成:
活性成份63份、丁醇108份、 富馬酸二甲酯54份、對氨基苯磺酸鈉125份、烷基酚聚氧乙烯醚65份、 水1250份。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大豆田間除草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份原料制成:
活性成份68份、丁醇105份、 富馬酸二甲酯52份、對氨基苯磺酸鈉124份、烷基酚聚氧乙烯醚76份、 水1300份。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大豆田間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成份包括戊炔草胺、三氟硝草醚和氯甲草,其質(zhì)量比為2.3: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