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植物園藝領域,特別涉及植物花架。
背景技術:
目前的農業生產中有許多農作物是爬藤類的植物,這種植物會攀附著桿子或網狀物網上生長,并在攀附物上結出果實,目前爬藤類植物種植的支架一般都是用木桿橫豎搭建而成,由于其連接上采用螺絲固定,拆卸不便,并且支架占用的空間較大,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造成囤積貨物空間利用率不高。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減少空間占用率的植物花架。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一種植物花架,包括至少兩個“U”形的插桿、至少一個固定環,所述固定環上一體連接有插桿個數的兩倍以上的卡扣夾,所述卡扣夾與插桿卡接。
通過上述方案,由于插桿設置成“U”形,所以插桿的兩個端口可以作為支點插入到泥土中,為了簡化結構,實現裝配目的,所以至少需要兩個插桿和一個固定環,固定環上需要四個卡扣夾,每個卡扣夾夾持插桿的立柱上,從而形成一個四腳的支架,并且通過固定環保證兩個插桿之間安裝的穩定性,另外,通過卡扣夾的方式卡扣安裝,使用省力組裝快速,拆卸后可以將立體的支架變為相對處于平面空間的部件,從而在運輸上節省空間,在使用上便于組裝。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方案可以優選為:所述固定環的一端面上設有凹槽,另一端面上設有與所述凹槽位置對應且相互卡接的凸塊。
通過上述方案,凹槽、凸塊的設計是為了對于具有多個固定環的產品時可以使得固定環之間上下相互扣合,便于運輸,防止多個固定環出現凌亂的現象,并且有效提高產品擺放的整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方案可以優選為:所述固定環的兩個端面上還設有弧段槽。
通過上述方案,通過弧段槽的設計,可以減輕固定環產品的質量,并且減少固定環用料的成本。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方案可以優選為:所述卡扣夾的端面為傾斜的導向面。
通過上述方案,通過導向面的作用,可以使得卡扣夾撐開速度更快,安裝更加省力便捷,提高安裝效率。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方案可以優選為:所述插桿為八角管。
通過上述方案,采用八角管的結構,進一步提高花架整體的結構穩定性,不易彎曲變形。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方案可以優選為:所述插桿的端部套設有尖頭套。
通過上述方案,尖頭套的設置有利于插桿更加快速的插入泥土,提高組裝效率。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方案可以優選為:所述卡扣夾設置于固定環的內側或外側。
通過上述方案,固定方式多樣,結構穩定。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過插桿、固定環、卡扣夾等設計提高組裝效率,并且形成便于拆卸的結構,使得花架可以在運輸過程中較少的占用空間,從而便于貨物的囤積和運輸。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圖3a為實施例1中的固定環結構示意圖;
圖3b為實施例2中的固定環結構示意圖;
圖4a為圖3a的仰視圖;
圖4b為圖3a的俯視圖。
圖中1、插桿;2、固定環;3、卡扣夾;4、凹槽;5、凸塊;6、弧段槽;7、導向面;8、尖頭套。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1:如圖1所示,一種植物花架,包括至少兩個“U”形的插桿1、至少一個固定環2,固定環2上一體連接有插桿1個數的兩倍以上的卡扣夾3,卡扣夾3與插桿1卡接。本實施例中插桿1采用兩個,固定環2采用了兩個,而固定環2上的卡扣夾3采用了4個。由于插桿1設置成“U”形,所以插桿1的兩個端口可以作為支點插入到泥土中,為了簡化結構,實現裝配目的,所以至少需要兩個插桿1和一個固定環2,固定環2上需要四個卡扣夾3,每個卡扣夾3夾持插桿1的立柱上,從而形成一個四腳的支架,并且通過固定環2保證兩個插桿1之間安裝的穩定性,另外,通過卡扣夾3的方式卡扣安裝,使用省力組裝快速,拆卸后可以將立體的支架變為相對處于平面空間的部件,從而在運輸上節省空間,在使用上便于組裝。
插桿1為八角管。采用八角管的結構,進一步提高花架整體的結構穩定性,不易彎曲變形。插桿1的端部套設有尖頭套8。尖頭套8的設置有利于插桿1更加快速的插入泥土,提高組裝效率。
如圖3a、4a、4b所示,卡扣夾3設置于固定環2的外側,固定環2的一端面上設有凹槽4,另一端面上設有與凹槽4位置對應且相互卡接的凸塊5。固定環2的兩個端面上還設有弧段槽6。
凹槽4、凸塊5的設計是為了對于具有多個固定環2的產品時可以使得固定環2之間上下相互扣合,便于運輸,防止多個固定環2出現凌亂的現象,并且有效提高產品擺放的整齊。通過弧段槽6的設計,可以減輕固定環2產品的質量,并且減少固定環2用料的成本。卡扣夾3的端面為傾斜的導向面7。導向面7傾斜且呈擴口形狀,通過導向面7的作用,可以使得卡扣夾3撐開速度更快,安裝更加省力便捷,提高安裝效率。固定環2和卡扣夾3可以采用塑料材料,成本低且輕便。
實施例2:結合圖2和圖3b所示,卡扣夾3設置于固定環2的內側。固定方式多樣,結構穩定。安裝固定方式多樣。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