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鋤頭,包括鋤刃和鋤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鋤刃上設置有套筒,在所述套筒底部開設有一通孔,所述鋤柄的一端所在端面上設置有一螺栓,所述鋤柄通過將設有所述螺栓的一端插入所述套筒中以使所述螺栓穿過所述通孔來實現套接于所述鋤刃上,并通過所述螺 栓緊固連接一螺母來實現所述鋤柄固定連接在所述套筒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鋤頭,其特征在于:在設置有所述螺栓一端的所述鋤柄上設置有限位機構,在所述套筒上設置有對應的配合結構,所述限位機構與配合結構通過所述鋤柄套接在所述套筒上時來實現卡位配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鋤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鋤柄邊沿上的限位條/限位槽,所述配合機構包括設置所述套筒內壁上的限位槽/限位條。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鋤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鋤柄端面上的限位塊/限位孔,所述配合機構包括設置所述套筒底部上的限位孔/限位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鋤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鋤柄包括一空心管和一擋塊,所述擋塊固定連接在所述空心管的一端,所述螺栓垂直連接在所述擋塊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鋤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塊上還開設有一通孔。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鋤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管用于連接擋塊的一端包括一變徑管部。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鋤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管為圓形空心管,所述擋塊為圓形擋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鋤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鋤柄包括一空心管和一鐵塊,所述鐵塊連接在所述空心管的一端。
10.根據權利要求5-9任一項所述的鋤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管內還套接有一木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