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涉及水果種植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葡萄種植套裝袋。
背景技術:
葡萄果實套袋栽培具有改善果面光潔度,提高著色,預防病蟲害,減少農藥使用次數,降低果實中農藥殘留及鳥類危害等優點。作為無公害果品的一項重要技術措施,已在生產上已經廣泛應用,也成為了市場消費的一種必然的趨勢。然而現有葡萄套袋一般采用普通紙袋,具有如下的缺點,首先是由于透光、透氣性差,爛果多、霜霉病嚴重,看不見果實成熟狀況,著色也不均勻;其次紙袋受雨水后,會變脆,輕易就被鳥等啄破受損,導致病害發生,從而降低果實品質和產量。再次是現有套裝帶底部封口密閉的,不通風透氣,不利于水果生長過程中廢水廢物的排除,特別是在雨后高溫天氣和陰雨連綿后突然晴天時,熱氣不易排出,會加重日灼。因此需要一種葡萄種植套裝袋來解決現有套裝袋通風透氣性和透光性差問題,且能提高葡萄種植經濟效益。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性能可靠的葡萄種植套裝袋解決現有套裝袋易侵染病菌、遭受蟲害和不通風透氣問題,且能提高水果種植經濟效益。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該葡萄種植套裝袋包括袋體,所述袋體上方設有圍繞袋口一圈的封閉區域,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閉區域上設有繩扣和松緊帶,所述松緊帶前端部連接有緊固繩;所述袋體由半透明無紡布材料制成,該袋體內設有殺菌藥包;所述袋體底部設有散溫觀察孔。
所述無紡布為PP紡粘無紡布。
所述殺菌藥包其部內填充有果蔬廣譜殺菌劑的粉劑,其外部設有若干散藥孔;所述殺菌藥包通過針線縫紉在袋體內壁。
所述袋體長30~38厘米,寬25~30厘米。
所述袋體上設有褶皺,褶皺拉直時袋體容積會增大。
所述袋體厚度0.5~1.5mm,該袋體四角為圓弧倒角。
本實用新型解決了背景技術中存在的缺陷,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科學合理,具有結構簡單、牢固可靠、解決現有套裝袋通風透氣性和透光性差問題,且能提高葡萄種植經濟效益。袋體采用半透明的無紡布制成,防水透氣好,雨水不能侵蝕,可以顯著降低葡萄的病害程度,其次無紡布韌性好,不怕陽光照射和雨水淋,再次無紡布的自然光的透過率較高,提高了葡萄的可溶性固性物,改善了葡萄的綜合鮮食品質,提高著色程度。通過殺菌藥包上的果蔬廣譜殺菌劑的藥劑,可將侵染的病菌,殺滅侵入害蟲等,不用再解袋后噴灑農藥,減少了勞動量和種植成本。設置的散溫觀察孔可以有效的排除在袋內產生的水分,通風透氣、隨時掌握葡萄的生長成熟情況,方便腐爛的病果掉下,防止感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袋體,2-封閉區域,3-繩扣,4-松緊帶,5-緊固繩,6-殺菌藥包,7-散溫觀察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的葡萄種植套裝袋,包括袋體1,袋體1上方有圍繞袋口一圈的封閉區域2,封閉區域2上設有繩扣3和松緊帶4,松緊帶4前端部連接有緊固繩5;袋體1由半透明無紡布材料制成,該袋體1內設有殺菌藥包6;袋體1底部設有散溫觀察孔7。無紡布為PP紡粘無紡布。殺菌藥包6其部內填充有果蔬廣譜殺菌劑的粉劑,其外部設有若干散藥孔;殺菌藥包6通過針線縫紉在袋體1內壁。袋體1長30~38厘米,寬25~30厘米。袋體1上設有褶皺,褶皺拉直時袋體1容積會增大。袋體1厚度0.5~1.5mm,該袋體1四角為圓弧倒角。
本實用新型實施過程是:葡萄套袋一般應在坐果穩定、整穗及疏粒結束后立即開始,趕在雨季來臨前結束。套袋時,先用手將袋體1撐開,使袋體整個鼓起,然后由下往上將整個果穗全部套入袋體1,再拉動緊固繩5將袋口收縮到穗柄上,最后將緊固繩5穿入繩扣3拉緊綁解釋。通過殺菌藥包6上的果蔬廣譜殺菌劑的粉劑,如辛氰乳油、樂斯苯等,粉劑從散藥孔處慢慢揮發,可將侵染的病菌,殺滅侵入葉蟬、玉米象、牧草蟲、康氏粉蟲等,不用再解袋后噴灑農藥,減少了勞動量和種植成本。設置的散溫觀察孔7可以有效的排除在袋內產生的水分,通風透氣、有利于水果生長過程中的循環代謝,同時能隨時掌握葡萄生長成熟情況,方便腐爛的病果掉下,防止感染。袋體1采用半透明的PP紡粘無紡布制成,防水透氣好,雨水不能侵蝕,可以顯著降低葡萄的病害程度,其次無紡布韌性好,不怕陽光照射和雨水淋,所以小鳥啄不破,降低葡萄生產的損失。再次無紡布的自然光的透過率較高,顯著提高了葡萄的可溶性固性物,花青苷、維生素C等的含量,改善了葡萄的綜合鮮食品質,提高著色程度,可以看到果實成熟度和病害的情況,以便于及時處理。經試驗,該套裝帶降低了葡萄水罐、日燒、炭疽、白腐等病害的發生,同比降低40%左右,減少葡萄種植戶的勞動生產量,提高了葡萄種植戶的經濟效益。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