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移動草毯穴盤,包括板體(1)、框體(2),其特征是:所述板體(1)連接在所述框體(2)的底部,所述板體(1)與框體(2)為滑移連接,所述框體(2)下端設有若干個支撐件(3),所述支撐件(3)與支撐件(3)之間形成叉車口(4),所述框體(2)上設有若干個通孔(5),所述框體(2)設有和通孔(5)插接的中空的連接柱(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移動草毯穴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為方形支撐木塊(7)。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移動草毯穴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2)的一邊上開有設置插入板體的長條口(8)。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移動草毯穴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1)一邊上設置方便抽拉的把手(9),所述把手(9)與所述板體(1)螺釘(10)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移動草毯穴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1)側面上的通孔(5)設有連接柱(6),所述連接柱(6)位于框體(1)的右側孔和后側孔。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移動草毯穴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車口(4)與所述框體(2)之間處設置防滑墊(11)。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移動草毯穴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墊(11)上設有防滑紋(12)。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移動草毯穴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5)與連接柱(6)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移動草毯穴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2)內部設有移植口(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