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包括基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下表面設有翻地機構,所述翻地機構由加工在基座(1)下表面中心處的矩形凹槽、設置在矩形凹槽內且伸縮端向下的液壓缸(2)、設置在液壓缸(2)伸縮端上的矩形安裝板(3)、設置在矩形安裝板(3)下表面的一號口形安裝架(4)、設置在一號口形安裝架(4)內下表面且伸縮端為水平方向一組直線電機(5)、設置在每個直線電機(5)伸縮端上的安裝塊(6)、加工在每個安裝塊(6)下表面中心處的二號圓形凹槽、設置在每個二號圓形凹槽內且伸縮端向下的微型液壓缸(7)、設置在每個微型液壓缸(7)伸縮端上的二號口形安裝架(8)、設置在每個二號口形安裝架(8)內下表面且旋轉端為水平方向的旋轉電機(9)、設置在每個旋轉電機(9)旋轉端上的延展桿(10)、設置在每個延展桿(10)一端面上的轉盤(11)、等距離加工在每個轉盤(11)圓周面上的兩組三號圓形凹槽、設置在每個三號圓形凹槽內的連接桿(12)和設置在每個連接桿(12)上的鎬頭(13)共同構成的,所述基座(1)上表面設有安裝盒(14),所述安裝盒(14)內設有蓄電池(15),所述基座(1)上表面且位于安裝盒(14)一側設有立桿(16),所述立桿(16)上表面設有豎直安裝板(17),所述豎直安裝板(17)側表面設有控制器(18),所述控制器(18)電源接線端通過導線與蓄電池(15)相連接,所述控制器(18)輸出端通過導線分別與液壓缸(2)、直線電機(5)、微型液壓缸(7)和旋轉電機(9)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18)的型號為MAM-20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15)的型號為6-DZM-14。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盒(14)上表面設有兩組支撐桿(19),所述兩組支撐桿(19)上表面設有連接板(20),所述連接板(20)上表面設有太陽能電池板(21)。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下表面加工有兩組三號圓形凹槽,所述每個三號圓形凹槽內均設有軸承(22),所述每個軸承(22)內均設有轉動桿(23),所述每個轉動桿(23)下表面上均設有n形安裝架(24),所述每個n形安裝架(24)兩支腿之間均設有圓桿(25),所述每個圓桿(25)上均設有滾輪(26)。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側表面設有一組推桿(27)。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凹槽邊緣處設有電子擋門(28),所述控制器(18)輸出端通過導線與電子擋門(28)相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18)上套裝有保護罩(29)。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壓缸(2)型號為MOB32×50,直線電機(5)型號為LM600,微型液壓缸(21)型號為ZY-2561,旋轉電機(9)型號為惠勒SIZE11。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面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18)一號輸出端通過導線與液壓缸(2)電源接口相連接,控制器(18)二號輸出端通過導線與直線電機(5)電源接口相連接,控制器(18)三號輸出端通過導線與微型液壓缸(7)電源接口相連接,控制器(18)四號輸出端通過導線與旋轉電機(9)電源接口相連接。